《新版网上认证系统操作资料之一:快速指南》(本文后续部分将简称“指南”)以实际应用操作为主导,针对不同的应用流程,采用Stepby Step的组织方式,指导企业基于厦门国税局新版网上认证系统的使用。
建议阅读《指南》的企业财务人员,对税务的办税流程和发票认证的流程有所了解,这样可以在该《指南》的辅助下,提高使用发票网上认证的效率。
企业财务人员和税务局相关人员,需具备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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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只要开通厦门国税网办税大厅的一般纳税人,均可向主管国税局申请开通网上认证。
图(一)
图(二)
1.
企业向主管国税局申请开通网上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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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厦门国税局门户网的办税大厅进入网上认证系统时会有“安全警告”,内容是:“当前网页正在试图打开您受信任站点列表中的站点,您允许这样做吗?”出现这个提示时一定要选(Y)是。
3.
用户可以到新版网上认证系统里下载操作使用说明书。
此操作必须在准备工作具备的情况下,才可以正常进行。
1)
登录厦门市国税网门户网,进入办税大厅,点击左边导航栏“网上认证”,进入网上认证系统认证大厅界面,点击进入增值税发票网上认证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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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可以在认证大厅界面上看到其中一个菜单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扫描、手工录入并发送认证”,点击后进入的页面就是采集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页面,在这里用户就可以进行扫描数据了。进入该页面后,用户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是点击页面上的“扫描输入并发送认证”按钮,该操作是进行初始化,所以页面会弹出一个“下载信息”的窗口。用户需要做的是耐心等待其更新完毕。如果在更新过程中,出现更新失败的提示信息对话框的话,用户只需要点击确定即可。下载更新完毕会有一个提示更新成功的提示对话框。到此我们初始化就完成了。接下来的就是进行我们实际的发票扫描操作了。
用户按要求把发票放入扫描仪后,点击“扫描输入并发送认证”按钮,系统就为您自动扫描并发送发票认证了。在这个过程如果扫描进行顺利的话,就可以直接结束。如果提示扫描数据有误的,用户则需要进行手工修改。修改完成后,用户需要点击“手工录入并发送认证”按钮,这样该张发票才会被发送出去,并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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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阅本《指南》的“5.7日常使用新版网上认证系统认证结果查询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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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操作必须在准备工作具备的情况下,才可以正常进行。
1)
登录厦门市国税网门户网,进入办税大厅,点击左边导航栏“网上认证(新版)”,进入网上认证系统认证大厅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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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用户可以在认证大厅界面上看到其中一个菜单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扫描、手工录入并发送认证”,点击后进入的页面就是采集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页面,在这里用户就可以进行手工录入数据了。进入该页面后,用户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是点击页面上的“扫描输入并发送认证”按钮,该操作是进行初始化,所以页面会弹出一个“下载信息”的窗口。用户需要做的是耐心等待其更新完毕。如果在更新过程中,出现更新失败的提示信息对话框的话,用户只需要点击确定即可。下载更新完毕会有一个提示更新成功的提示对话框。到此我们初始化就完成了。接下来的就是进行我们实际的发票手工输入操作了。
4)
操作说明:
在采集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页面中,用户可以发现页面的输入框中有打红星的(*)的标志的输入框均为必输入项。用户把每一个打星的输入项输入完毕之后,点击“手工录入并发送认证”按钮,系统就为您自动发送发票认证了。如果点击“手工录入并发送认证”按钮出现提示信息的话,一般是要求要把密钥拷贝到目标目录的操作,用户就按照提示的信息把密钥拷贝到所提示的目录下。拷贝完后,用户需要再次点击“手工录入并发送认证”按钮,这样该张发票才会被发送出去,并被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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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请参阅本《指南》的“5.7日常使用新版网上认证系统认证结果查询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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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操作是在原已使用扫描仪输入,现准备切换到手工输入,即使用扫描仪输入的设置和环境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进行。
1)
登录厦门市国税网门户网,进入办税大厅,点击左边导航栏“网上认证(新版)”,进入网上认证系统认证大厅界面。
2)
扫描、手工录入并发送认证”,点击后进入的页面就是采集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页面,在这里用户就可以进行手工录入数据了。
操作说明:
在采集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页面中,用户可以发现页面的输入框中有打红星的(*)的标志的输入框均为必输入项。用户把每一个打星的输入项输入完毕之后,点击“手工录入并发送认证”按钮,系统就为您自动发送发票认证了。如果点击“手工录入并发送认证”按钮出现提示信息的话,一般是要求要把密钥拷贝到目标目录的操作,用户就按照提示的信息把密钥拷贝到所提示的目录下。拷贝完后,用户需要再次点击“手工录入并发送认证”按钮,这样该张发票才会被发送出去,并被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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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阅本《指南》的“5.7日常使用新版网上认证系统认证结果查询操作说明”。
6)
该操作是在第一次使用扫描仪或第一次使用手工录入操作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用户不满足此条件需要按照上面的第一次使用方式来进行操作,然后才可以进行这样的操作,不然会出现操作错误。
1)
登录厦门市国税网门户网,进入办税大厅,点击左边导航栏“网上认证”,进入网上认证系统认证大厅界面。
2)
如果系统有升级的话,用户需要重新下载操作使用指南和操作手册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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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请参阅本《指南》的“5.7日常使用新版网上认证系统认证结果查询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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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办税大厅后,点击页面左侧的菜单列表中的“认证信息查询”进入“涉税信息查询”页面,页面上显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栏下的查询列表就是网上认证发票信息的查询方式。
a )
按此方式查询时,用户需要填写:输入认证起始日期、输入认证截止日期,然后再选择认证方式,最后点击“查找”按钮,进入“纳税人认证发票信息查询”页面,在此页面用户可以比对信息且可以打印。
b )
按此方式查询时,用户需要填写:输入认证起始日期、输入认证截止日期,然后再选择认证方式和选择生成的文件格式,最后点击“生成认证结果文件”按钮,进入“认证结果文件下载”页面,在页面上显示了您的查询条件信息和一个下载的链接按钮。用户点击该链接按钮就可以下载了。
c )
按此方式查询时,用户只需要填写:认证月份。输入完后,点击“查询”进入“认证通知书”页面即可打印。
d )
这个功能是提供给用户查询单张发票数据的功能。
按此方式查询时,用户需要填写: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输入完后,点击“查询”进入“纳税人认证发票信息查询”页面,用户在此页面可以核对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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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操作说明:
A.
用户把认证不符的发票重新进行扫描输入或手工录入认证,在该
B.
请参阅本《指南》的“5.8日常使用新版网上认证系统修改重新发送认证操作说明”。
接着再次进行查询,如是操作,直至通过。
5)
该操作是针对用户在查询发票认证结果里比对发票时,发现有发票不符的,想直接通过修改来进行重新发送所提供的一种方式。
1)
查询条件说明:
a)按发票代码,查询认证通过发票数据。
b)按发票号码段,查询认证通过发票数据。
c)按录入月份,查询认证通过发票数据。
在按月查询栏,点击日历按钮,输入查询年月,点击查询按钮。
d)按批次号,查选认证通过发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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