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无论在什么年代对于强迫女人发生关系的事情都是会受到严格处罚的。这种事情在各朝各代都有着不一样的处罚方式,这与当时的社会风气有很大的关系。
特别是古代对女子的家规都很严格,一些制度对女人的要求是非常高的。作为一个女人,在家必须遵从一些规定,比如说三从四德。在你没结婚之前是不允许外出的,我们平时所说的大家闺秀,只不过是把你困在家中读一些史书或者是做一些针线活之类的东西罢了。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把你放在家中,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那么对于女性的各方面原则也是非常严格的。
到了元代,处罚会更细化一些。如果一个男子强行和女子发生关系,若这女子有丈夫,就直接处死这个男子。若这女子没有丈夫,那这个男子则会受到一百七十的杖刑。
当然,一个女性从这个家中嫁入另一个男人的家中,只不过是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而已,她们的生活方式还是不会发生非常大的转变。一切受到男人的掌管,不能够抛头露面,不能够和别的男人有过多的接触,不能够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更不要说婚前自己交男朋友了。所以说当时对很多女性是不公平的。这些不公平也延伸到男女关系上。
到了两宋时期,女子对于自己的贞操十分看重,比生命都重要,如果不幸失身,会选择自杀,至于施暴者除了必要的杖刑也是会充军的,都知道宋朝的军队是比较混乱的,只要是犯罪都会被充军。
不过自宋代儒家地位到达顶峰,到明清时影响更是绵延深远,儒家重伦理道德,三纲五常,对女子的束缚越来越大。贞洁牌坊的出现还有对自身贞操极度的看重,都使得女子受到欺辱后大部分选择了自杀。
毕竟边关地区的路途是非常遥远的,并且路途也是十
分艰辛的,很多人都是被发配的时候都是戴上手镣脚镣,所以说有的人在途中由于熬不过这些艰辛的生活死在路途中。如果是有幸到了那里呢,你是需要做很多苦活累活的,各种耗费体力的活儿都是你的,而且是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状态下。再加上边疆地区的保卫制度比较松,如果不小心有外敌侵入,可能就会把你当作俘虏,虏别的地方去。到了明清时期,女子依然对名节十分看重,守寡多年的寡妇朝廷会授予贞节牌坊。很多大的家族对于施暴者都是自己处理的,根本不会惊动官府。古代女子毕竟是弱势群体,在很多方面即使是受到伤害,也不敢声张。不然被安上个通奸的罪名,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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