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族有语言无文字。土家族人自称为“毕兹卡”,意为本地人。土家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土家族与汉文化汉语的关系日益密切,致使用土家语的地区和人数逐渐减少。迄今为止,只有少数土家族聚居村寨的土家族人仍使用或懂得土家语。
居住
服饰
男人,头缠长约2米至3米青丝帕或青布帕,缠成人字门;上装为对襟衣,一般用青布或蓝布料,衣边镶梅条;下装为青布或蓝布裤,白布腰,系花腰带或荷包带。
女人,头缠青丝帕或青布帕,上装一般是蓝布衫,外套青布背心成喜鹊套白式。布衫为矮领满襟,胸襟前用彩色丝线钩花,袖口上缀一条青布边,青边后边镶三条五彩梅条;下装一般也是青布或蓝布裤,加白布腰,但蓝裤脚口加青边,后边镶梅条。女鞋为滚书边鞋口,加挑狗牙花边,鞋面用青布或蓝布,鞋尖绣边花。
闺女,留一条长辫子,耳戴银耳环,手戴戒指,戒指为一颗瓜子形印。
小孩,夏季戴“冬瓜”帽,冬季戴“狗头”帽。帽檐上有的绣花,有的还要镶上银光闪闪的头饰,如“十八罗汉”和“长命富贵”等,颈上戴项圈,项圈上吊有“长命富贵”和百家锁等。
饮食
猛洞河地区,土家主食以稻米、苞谷为主,杂以小米、红薯、麦类等。土家人逢年过节喜欢吃糯米粑粑、糯米团馓、火炕烟熏腊肉。
土家人好客。夏天,客人一进屋,先喝一碗凉水冲糯米甜酒;冬天,先吃一碗开水泡团馓,然后才喝酒吃饭。酒以苞谷烧为主。忌用小碗小杯,切肉讲究切成大块,否则被看成小气。主人敬酒、敬肉,客人不吃会被认为是看不起主人,喝酒要碰杯,碰杯必干。
婚嫁
不论哪种亲,都要经求婚、认亲、取八字、送日子、娶亲等手续过程。
娶亲最为隆重,男女双方都要办酒席请客,隆重庆贺。接亲送亲的过程中,有很多民俗细节。三朝回门后,才算完成婚嫁的全过程。
节日
主要节日有“过年”、“四月八”、“六月六”,是土家族祖先定的一种规矩。土家族人们过年比汉族早一天,月大在腊月二十九,月小在腊月二十八。
乐器
“咚咚喹”是土家山乡的一种竹乐,既是乐器的名称,也是乐音的名称。“咚咚喹”外形小,曲调简短,音域窄,但可以随意变化,快慢自由。
土家溜子土家族的古老打击乐。节奏明快,铿锵动听,适于加强气氛,尤其能振奋精神。
摆手舞是土家族一种民族形式的祭祀活动歌舞。每到正月初春,村村寨寨的男女老幼聚集在摆手堂跳摆手舞。
禁忌
土家族信奉鬼神,遇事讲求吉兆,喜欢祭祖。虽然好客,但也有些民俗禁忌。在土家族家里作客,要注意尊重他们的习惯,不要破犯禁忌。
土家族主人给客人敬的头三杯酒,不管大小杯,都必须喝;给客人夹的肉,不管是精(素)或是肥,都必须吃,否则被误为是瞧不起主人。
客人进主人屋时,要一步跨过门坎,不要踩门坎上。烤火时,不要踏三脚。在堂屋里站或坐,背不能正对神龛。谈话聊天时,不能和土家族姑娘同坐一条板凳,忌说“死”、“病”、“穷”、“杀”等。
敬菜时,不能给年轻人敬猪脚爪,也不能给小孩夹鸡脚爪。
土家礼俗
土家族人,在社交活动中,重情节、礼行,讲友好,尚文明,并形成了人生的四大礼仪;土家族是山地民族,形成了一套山的习俗。
情礼文明
在社会上,土家族与人交往,都很讲情礼文明,注重和珍惜民族声誉。对人称呼,无论亲友长幼,“尊敬”二字为先。
在土家社会中,亲戚来往非常密切,礼仪不少,且不问贫富,不论亲疏。土家族有句谚语,“亲戚象把梭,往来脚跟脚”。
土家族不仅亲族往来,有优良的道德风尚,就是与一般人往来,也很讲究社交道德。一切都讲究文明礼貌,维系民族传统道德。
人生四礼
土家族在人的一生生活中,礼仪较多,但归结起来,只有四大礼仪,即诞生礼,成年簪冠礼、婚礼、葬礼。现将人生四大礼仪,分别记述之。
诞生礼
诞生礼,是人生的开端祀。
土家族人,相当注重为婴儿举办诞生礼仪式,既含有为新生命祝吉的意思,也有为产妇驱邪的表示。礼仪中带有浓厚的神秘色彩。
土家族人举办诞生礼仪过程是较长的。
结婚礼
土家族人在不同历史阶段,不同社会制度里,有着不同的婚姻制度,不同的礼仪、习俗。
祝寿礼
祝寿,土家族把它视为人生礼仪中重大礼仪之一。对祝寿,土家族有些不成文的俗规;未满童限的小孩,称为“长尾巴”;成年人,则叫“过生日”;五十岁,方称“祝寿”。但是,若父母在世,即使年过半百,也不能举办“祝寿”,有“尊亲在不敢言老”之说。最隆重的祝寿,是满六十花甲;特大隆重的寿诞,是年满百岁,称为“人间寿星”。
因此,土家族庆寿仪礼,也就因年龄而异。
葬礼
土家族葬礼,既有社会习俗的特点,又有对处理死者的信仰。不过,民族历史的悠久,民族杂居的融合,使土家族的葬俗不断发生演变。但是,无论怎样演变,其民族特征总是鲜明的,而且有着重大的科研价值。
土家山俗
土家族世代居住在山,奔走在山,耕种在山,烧伐在山,吃喝在山,交往在山,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土家族山的习俗。
概括起来,主要有刀耕火种,春种秋收,饲养猪牛,买蛋买盐去赶场,“闺女人人会绣花”等。
土家婚俗
哭嫁----新娘出嫁前要大哭三天三夜,以示不忘父母养育之恩和姐妹惜别之情
上头----用细绳捋去新娘脸上的汗毛,表示她已出嫁
上花轿----妹妹出嫁要由哥哥背着出门
拦门礼----在结婚前一天,男方派花轿、乐队等队伍到女家迎亲。女方早在门口摆一大桌拦住门。
找摸米----接亲队吃过酒饭,天将麻黑时,陪嫁的姑娘以涂在手上的锅底灰向她们认为是“模米”(代替新郎迎亲的男青年)的人脸上抹去。
土家称呼
土家族,祖父以上统称"聂梯"(nieti),称祖父为"爬普"(Papa),祖母为"阿妈"(ama),父亲为化阿巴"(aba)母亲为化阿捏"(an诧),儿子为"闭"(bl),孙子为"惹"(re*),重孙为"嘎惹"(ga,e*),丈夫为"诺巴"(nud ba),妻子为"洛嘎妮"(1u6 gani),女婿为"骂"(ma),媳妇 为"铺"(Pu)。"
除以上称呼外,其他同一代人,只分性别,不分年龄,都是一个称呼。如祖父的兄弟,外祖父及其兄弟,都称“母思阿巴”(musi a ba);祖母的姐妹,外祖母及其姐妹,都称(母思阿捏"(mu si anie);伯父,舅父及其兄长,都称“巴也阿巴”(ba ye aba);伯母、舅母、姨母及其姐妹,都称"巴也阿捏"(ba ye a nie),叔父、姨父及其弟弟,都称"捏也阿巴"(nie ye aba),婶娘及其妹妹,都称"捏也阿捏"(nie ye a nie);姑母、岳母及其姐妹,都称"你阔阿捏"(ni kuO a nie),兄、叔伯兄、表兄,都称"阿阔"(a ku0),弟、叔伯弟、表弟,都称"阿矮"(angai),姐妹、叔伯姐妹、姑表姐妹,分别称"阿打"和“阿矮"(a da和angai); 侄儿、外甥儿,都称"罗必"(1uo bi);女、侄女、外甥女,都称"比郁"(biu); 外孙、侄孙、姑表孙,都称"惹"(re);孙子以下各代,不论族内族外,一律称"嘎惹"(ga re)。
土家的称呼,凡属多音节的现已不常用。
土家服饰
汉族人的服饰与外地无异,土家、苗家人的服饰富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
家族男子老人,穿无领大袖满胸衣,青年人,头包青布帕或白布帕,呈人字路,着对胸衣,多排布扣,裤子为青、兰布加白布裤腰,鞋子是青面白底。妇女,头结发辫,缠以白布帕或青丝帕,不包人字路。未婚女子,有的将发辫垂于背后,而更多的是盘于头上,婚后则将发辫改挽成髻,束于网套。衣长大无领,袖管短而袖口大,向右边开襟胸,襟胸和袖口滚有寸宽五色花梅条或丝绣花条。裤亦喜兰、青布,白裤腰,裤脚大而短,口沿上端贴花梅条,或丝绣花条。鞋稍尖,青面白底,鞋面绣花。劳动妇女不习惯穿袜,多用青、白布裹脚。耳上吊金银质耳环,手腕戴银质或玉石手圈,手指戴金银戒指,胸前挂"牙钱",上系有银练、银铃、银牙扦、银珠子等一大串,行走时叮当作响。苗族妇女喜在颈上戴银项圈,上系有银练、银牌、银铃等,头裹青花布怕子,比土家、汉人的长。
土家族小孩(包括汉族)的服饰突出在帽子上,按年龄、季节确定帽形,如春秋戴"紫金冠",夏季戴"冬瓜圈",冬季戴"狗头帽"、"鱼尾巴"、"风帽"。这些帽子上除用五色丝线绣成化喜鹊闹梅"、"凤穿牡丹"、"长命富贵"、"易养成人"、"福禄寿喜"等图案和美术字外,还在帽子的前沿缀上"大八仙"、"小八仙"、"十八罗汉"等银菩萨,帽后吊银牌、银铃。不论男女,小手腕都戴银圈,银圈上吊有空心银锤和银铃。
这些服饰,近年来只有在小孩和妇女盛装或大喜大庆之时才能看到,一般已不常见。
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我国历代封建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通过分封地方首领世袭管职,以统治当地人民的一种特殊政治制度。
隋唐时期,封建中央王朝在边疆及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竭糜州郡,实行羁縻制度:即在各族首领所辖领域的基础上,飞设置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其首领为都昔、刺史,皆世袭(《新唐书卷四十三》)","树其酋长,使自镇抚,以达其以夷治夷"的目的。
土家族地区的土司制度始于五代(初为竭糜制度),发展于宋,完备于元、明(由褐糜制度发展成为土司制度),终止于清,历经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和宋、元、明、清各代,时达八百余年。
溪州之役,彭士愁在军事上失利,被迫与楚签订盟约,虽然表示臣服于楚,但其政治地位和管辖地域却得到楚的确认。马希范仍授彭士愁为溪州刺史,继续管辖溪、锦、奖诸州。彭氏与马楚讲和盟约,结束了双方之间的混战局面,使这一地区的社会秩序得以相对稳定。盟约规定,溪州虽受楚辑攘,但不向王朝缴纳赋税,不提供兵源,与楚不互相掠夺土地和人口,不阻扰交通,不强迫买卖货物等,实际上马楚承认了溪州这个少数民族地区的一些自治条件。
土司的疆城,五代时置二十州,包括沉、酉流域的南、北两江。宋初无变化,至淳化以后,南江诸地各自向朝廷入贡,只北江(今永顺、保靖、龙山、古文、花垣等地步保其原地。元代对西南各部族的大姓,因其请而以土司之职。明袭元制,凡结族来附者,均以原官,并加以重用,土司便成为统治王朝倚重的疆吏,甚至同于藩国。明代,土司与朝廷的关系甚为密切,土司制度更为完备。
历代封建王朝,给溪州彭氏土司集团及所属州、洞,分别给予刺史、宣慰使、宣抚使、土知州、土巡检等大小不同的土官官职。各司还有同知、副使、敛事、经历等人员。历代王朝对土司的职位,准其世代承袭,父死子袭,无子弟袭,侄赤可袭,其承袭有长幼之分,不得擅越。明政府规定土司的承袭、升降、裁革和机构的置废,都必须听命于朝廷。各级大小土司以中央王朝为靠山,接受封号谐命,使自己的统治合法化,便于在各自的管辖地区实行有效的统治,也乐于接受这种形式。
土司与中央王朝的关系,在经济上表现为"纳贡"与"回赐"。向中央王朝纳贡,唐代有贡"溪布"、"水银"的记载。宋、元、明以后日益扩大,计有虎皮、府脐、犀角、竹鸡、锦鸡、土绸、溪布、水银、黄蜡、丹砂、珍贵药材、名马、大捕竹等。每次纳贡均得到皇帝相应的一些"回赐"。
土司必须服从封建王朝的征调。土司所领之兵,原来只有守土之责,"无事则荷末而耕,有事则修矛以战,军无远戍之劳,官无养兵之费"。随着土司制度的完备及与申央王朝关系的密切,在明代,土兵成为朝廷的主要兵源之一,朝廷每次征战,土兵几乎无役不从。
土司在其辖区内具有无上权威,为名符其实的"土皇帝",自设总理、家政、舍巴、土知州、土中军等。自宋代开始,所辖最小行政单位为洞。洞与洞之间有固定地段,一般以山坡河流为界,颇与今日的区、社相似。洞下为旗,旗是土司政权兵民合一的组织,有事则调集为军,以备战斗,无事则散处为民,以习耕凿。永顺司所屏的三州六长官司,其下有五十八旗。
土司统治等级森严,用等级确定权力和地位,主仆之分十分严格。土地按等级分配,土司占有肥田沃土,舍巳头人可分平地。土民只能在山坡上开一块"份地"。在住房上,土司《纺柱雕梁,砖瓦鳞砌",舍已头人"许竖梁柱,周以板壁",土民则"叉木架屋,编竹为墙",皆不准盖瓦,如有盖瓦者,即"治以潜越"之罪,俗云:"只准家政骑马,不许百姓盖瓦。"讨土司出巡时,仪卫颇盛,土民见之皆夹道拜伏,否则以谴责诛杀勿论也。》土司自称化日本爵",土民称其为"爵爷"、"都爷",土司居住的衙署自称为化金挛宝殿",其宿舍称"婪宫",其妻要有《三宫六院",其墓葬地称"紫金山",其花园称"御花园",其宗柯称"太庙"。
各级土司过着奢侈豪华的糜烂生活。每逢岁时会节及舍已下乡,"具令民间妇女摆项歌舞佰筋。"土司修有热洞,凉洞,为保暖避暑之所。其中设有林泉、花园、钓鱼台等,专供游玩。
残酷的刑法,是土司对土民实行野蛮残酷统治的重要手段。土司操有杀伐之权,其刑法有断首、宫刑、断指、割耳·挖眼、杖责等。土人有罪,小则知州长官治之,大则土司自理。
土司的残酷统治,给土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土民生活的困苦,连封建王朝也不得不承认。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