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书
各位业主朋友们:
前一段时间在我们大家共同努力下,我们对开发商引进的前期物业进行了劝告和清退,我们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行使了我们的权利,感谢大家对业委会的支持,目前我们正在与能够接受我们共同商议起来价格的物业公司商谈入住事宜,望大家耐心等待好的结果。
另告知开发商引进的前期物业:
《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有选聘和解聘物业公司的权利,而且业委会已经两次书面通知你们撤离,现在再次通知你们撤离,希望你们看清形势,尽早与业委会进行有关交接,拖下去、耗下去,你们的损失自行承担,业委会概不负责!
特此告知
景县镇教委二期高层业主委员会
2017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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