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宗旨
刑事辩护是律师最传统、最基本的职能,它是律师职业的标志,更是律师职业的基础。凡谈及律师,人们立刻就会联想到刑事辩护律师,而律师中为人们所记忆、所称道的也大多都是刑事辩护律师。
人大律师学院不但是学员学习刑辩理论、刑辩业务技能的平台,也是学员与学者、大家、司法实务专家、知名律师交流的场所;也是刑辩技术论辩、实践的基地。在这里,学员除了课程学习、培训外,更可以与国内知名学者、专家、律师实现面对面零距离的交流,去领略大家的风范、去学习他们的智慧。同时,律师学院也将以其强大的人文力量为学员事业扬帆保驾护航。
本期研修班主要在总结前六期教学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日前辩护律师在刑事辩护实践中遇到、总结出来的新问题、新思路、新方法、新经验以及在刑事辩护执业中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归纳、探讨问题产生的原因、探寻解决问题的途径、探索新的辩护技巧,提高综合办案技能和风险防范意识。
本期刑辩班根据实际情况,在课程设计和师资配备方面进行了重要改革,更加强调对于刑辩律师业务技能提高的培训,注重解决学员在刑辩实务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根据课程时间根据学员需求,拟举办两次模拟法庭,审判长与公诉人、鉴定人等邀请法官、检察官和法医等担任,辩护人由本次研修班授课老师或知名刑辩律师担任,其他角色由学员担任,力图为学员提供能够马上学以致用的学习体验。
二、授课内容及师资
本次课程侧重于实务操作和刑辩技能提高,授课老师均为来自于刑事辩护和刑事司法实务一线的知名专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授课老师讲授的内容均为首次讲授。
三、招生名额及对象
招生计划拟限200名,以缴费先后为序。
招生对象为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各级人民法院从事刑事审判的法官;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各级公安机关刑侦人员;各法律院系从事刑事教研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顾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管理人员等。
四、教学时间
(一)开课时间为2016年9月11日(星期日)至17日(星期六),实际授课7天;
(二)授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五、结业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办公室颁发的结业证书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第七期“刑事辩护法律业务”研修班结业匾牌;
(二)由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办公室颁发第七期“刑事辩护法律业务”研修班结业证书;
(三)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校友证,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
附:结业匾牌及证书样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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