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图和表格处理是编辑工作中的常见问题。2019年5月29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了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学术出版规范 插图》(CY/T 171—2019)和《学术出版规范 表格》(CY/T 170—2019),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这两个标准分别对插图和表格的构成及要求、类型、内容要求、编排要求做出了规定。
01
插图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
(1)当书稿中只有一个插图时,仍应编号,可用“图1-1”或“图1.1”。
(2)当图元注的数量较多或文字较长,在图下或图侧集中放置注码和注文时,注码应按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顺次排列,且不应排在行尾;注码与注文之间可用一字线或下圆点隔开,各条注之间宜用分号隔开,最后一条注末应用句号(如图1所示)。
图1 图元注
(3)对于坐标图,如果坐标轴表达的是定性变量(未给出标值线和标值),坐标原点应用大写英文字母“O”标注,在坐标轴末端应按照增量方向画出箭头,标目可排在坐标轴末端的外侧(如图2所示)。
图2 表达定性变量的坐标图
如果坐标轴上已给出标值线和标值,坐标原点应用数字“0”或实际数值标注,不宜画出表示增量方向的箭头。标目应与被标注的坐标轴平行,居中排在坐标轴和标值外侧,采用“量的符号或名称/单位符号”形式(如图3所示)。
图3 已给出标值线和标值的坐标图
(4)转页接排时,可在首页末排图号和图题,在转页接排图的各页末重复排图号和图题(可选)并加“(续)”字样[如图4(a)所示];也可仅在所有图都排完之后排图号和图题[如图4(b)所示]。
02
表格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
(1)当书稿中只有一个表格时,仍应编号,可用“表1-1”或“表1.1”。
(2)表头中不应使用斜线,可处理如下(如图5所示):
(3)变量的单位。
① 在表头中采用“量的符号或名称/单位符号”形式,单元格内的数值不宜带单位。
② 当表格中涉及的单位全部相同时,宜在表格右上方统一标注。
(4)当表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注释时,宜按照出处注、全表注、内容注的顺序排列(如图6所示)。
(5)转页接排时,前页表格最下端的行线应用细线,转页接排表格的顶线应用粗线(如图7所示)。
审校:黄秀明 申敏
供稿编辑: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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