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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近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组织开展了县乡人大工作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加强县乡人大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近年来,我市县乡人大在党委的领导下,结合实际,在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是着力加强组织建设。全市县级人大设立常委会,按人口比例配备常委会组成人员,按要求成立工作委员会,设立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目前,全市共有33区人大常委会设置 “51室”(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瑶海区、庐阳区、包河区),11区设置 “61室”(巢湖市、蜀山区),1县设置“71室”(庐江县)。在乡镇人大建设方面,充分发挥乡镇人代会的作用,各县级人大加强督促,按时召开,履行法定职权,全市82个乡镇每年召开1次人代会的73个,占89%,召开2次人代会的8个,占9.76%,蜀山区高刘镇因区划调整等原因,拟于近期组织召开人代会。同时,在会议期间重点加强人大主席团建设,按法定要求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在此基础上,大力推进乡镇人大办公室建设,为乡镇人大开展日常工作提供服务。

  二是重视加强队伍建设。全市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单设,副主任及工作委员会和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按规定的要求进行了选配。干部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较高,为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乡镇人大主席专职化水平逐渐提高,履职能力逐步加强。目前,我市乡镇人大中,设专职主席的37个,占45.1%;设专职主席另设专职副主席的14个,占17.1%;书记兼主席的6个,占7.3%;书记兼主席另设专职副主席的25个,占总数的30.5%;专职主席的配备率比2012年增加了21%。在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一方面组织代表围绕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建设进行视察和调研。另一方面,配合乡镇中心工作开展活动。

  三是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一方面,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着力提高基层人大干部的素质,筑牢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另一方面,多层次、全方位加强干部的培训,省人大常委会培训到县级人大全体干部,市委以党校主体班的形式培训到县级人大机关及全体组成人员和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秘书,县级人大还举办不同岗位的培训,提高全市人大干部的履职能力,增强敬业精神,努力适应形势和发展的需要。

  二、迅速贯彻全省县级人大工作研讨会精神,不断推动我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20149月,全省县级人大工作研讨会后,我市迅速掀起学习和贯彻会议精神的热潮。

  一是在全市人大系统内广泛深入学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时召开扩大会议,机关县级以上干部和县级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重点学习了省委书记的指示精神和臧世凯副主任、胡连松副主任的重要讲话精神,常委会党组每位成员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谈学习体会、谈思想认识、谈贯彻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熊建辉主持会议,明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把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对我市县级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推动县级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为全省“三新”人大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市委及时研究部署。去年1017日,市委常委会第30次会议专题研究贯彻全省县级人大工作研讨会精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吴存荣强调,合肥作为省会城市,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并大力加强县级人大工作和建设,不断强化履职的思想和组织保证,充分发挥县级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为依法保障和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而不断努力。会议同时提出了贯彻措施:第一,明确目标,进一步围绕“三新”人大建设的要求,推进理论创新、工作创新、制度创新,努力做到“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展现新作为”。第二,突出问题导向,成立联合调研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参加,重点调研存在的共性问题,推动相关问题解决,推进“宣城会议”精神的落实。第三,筹备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第四,出台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全面系统地提出贯彻意见和加强改进措施。

  三是迅速行动,抓好落实。市委常委会后,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推动调研工作及时开展,推动各项贯彻措施有序进行。今年初,熊建辉主任还亲自带队赴南京考察,学习相关经验,为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提供了借鉴。

  三、充分发挥县乡人大代表作用,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保障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规范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的意见》,为县乡人大代表小组在活动内容、制度、形式、要求和保障上提供了规范。县乡人大根据实际,细化了制度要求,并以代表小组为载体开展活动,不断加强代表活动室等硬件建设,保障活动经费落到实处。同时,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方法,采取召开会议、上门走访、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不断提升代表工作实效。

  二是搭建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全市基层人大通过开展经常性的走访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组织代表参加政情通报会、听庭审活动等,增强代表履职自觉,激发代表工作热情。同时,组织代表回原选区向选民述职、代表接待选民、建立代表工作站、启动“代表接待日”、开设“代表讲坛”、定期组织两级人大代表到基层开展宣讲等活动,增强代表履职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三是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一方面通过形式多样的代表活动,有计划地组织代表撰写议案建议;另一方面采取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召开会议、上门征询建议、沟通交流、听取汇报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满意率和办结率。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出台了《关于“一府两院”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及意见的评估试行办法》,进一步促进了全市各级人大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

  四、深入推进“三新人大”建设,不断开创我市基层人大工作新局面

  近年来,我市基层人大常委会以“三新人大”建设为动力,以改革创新为引领,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积极推动全市人大工作“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展现新作为”。

  一是扎实做好监督工作。各县级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大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教育、医疗、食品卫生、环境保护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上,综合运用实地调研、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执法检查、视察等多种监督方式,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同时创新监督方式,完善执法检查、调研视察、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干部任后监督等制度建设,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增强监督刚性。

  二是依法做好科学决策。各县级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委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先后就工业强县(市、区)、土地清理、发展规划等问题及时作出相应决议决定,为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积累了实践经验。决议前,做到主动介入、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决议后,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贯彻执行情况报告、调查、视察等形式,督促贯彻落实,维护了决策的权威性。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办法》,各县级人大常委会还从县(市)区实际出发,制定或修订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关规定、办法。

  三是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各县级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严格相应程序。严把干部任命任前考察关、法律素质关、承诺表态关、票决任命关、任后监督关。另一方面抓好任前、任中、任后三个环节,实行任前考试和沟通制度,坚持任中报告、供职、审议、票决,颁发任命书等程序,有的还建立了任后评议和报告制度,加强有效监督。

  四是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定期召开新闻媒体联席会议,举办全市人大宣传工作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与基层人大密切沟通协作,通过举办基层人大通讯员培训班,组织好新闻、好论文评选等,促进全市基层人大宣传工作良性互动,并通过《合肥人大》、《人大视点》专题片、《人大之声》广播栏目、省市信息专刊专报等宣传信息平台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人大工作影响力。

  五是扎实推进机关建设。各县级人大常委会以建立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从严治党,加强机关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在专题教育和实践活动中拉高标杆,坚持问题导向,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大力营造“风清气正、敬业求精、尚学健体、友爱垂馨”的机关文化氛围,促进形成积极向上、团结和谐、履职尽责的良好格局。

  五、我市县级人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各县级人大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依法履行职责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常委会专职委员比例较低。目前我市九个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只有肥东县人大常委会的专职委员比例达到50%,其它县级人大常委会均未达到50%,常委会委员的专职化水平还不够高。

  二是县级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不够规范。在调研中,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不统一、不规范,有的“五委一室”,有的“六委一室”,还有“七委一室”。普遍未设置研究室、预算工委、民宗侨外工委及信访、信息、代表联络机构;县人大常委会普遍未设置城建环资工委,城区人大常委会普遍未设置农工委。

  三是存在“转岗占编”、“一人委”,年龄老化,结构不合理的情况。全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108名转岗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中,供给关系转到人大机关的主任、副主任有40人,委员有51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普遍存在“一人委”现象,目前主要通过办公室人员兼任的办法解决;全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平均年龄为55.4岁,人大机关在编行政人员年龄51岁以上的占48.1%41-50岁的占33.1%40岁以下的只占18.8%,年龄结构倒挂现象较为明显。

  四是乡镇人大日常工作缺少相应平台。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未赋予职权,无常设机构,无固定经费保障,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基层人大工作的开展。乡镇人大在开展监督工作时,多以主席或专职副主席个人为主力,而专职副主席普遍分管政府具体工作,多以政府工作为“主业”,人大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此外,部分乡镇人大专职工作人员兼职较多,力量还不够强,专职化水平普遍不高。

  六、关于对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201518号文件精神,更好地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是建议修订《安徽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从长远看,通过修订,对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职责、人员、编制、经费进行明确的规定,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作用。进一步明确乡镇人大及其人大干部的法律地位、职能作用、职责权限、级别待遇和经费保障等。规范工作程序,为乡镇人大工作指明方向,强化法律保障。

  二是针对共性问题出台办法措施。积极争取党委和上级人大的支持,认真结合贯彻中央18号文件、修改后的“三法”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解决专职委员比例偏低,转岗占编、“一人委”,工作力量不足、干部年龄老化、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按照中央文件要求,逐步做到专职委员比例不低于60%,并重视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朝着科学化、专职化、专业化、年轻化的方向发展。

三是科学合理设置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人大工作需要更加科学合理地设置相关机构,建议出台相应的办法措施,统一规范县级人大常委会的机构设置。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建议适当增加县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数,乡镇人大设置专职主席,可以配备专职副主席,并配备专职人大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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