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怨以德。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夫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无难矣。
大家好,本期我们来读《道德经》的第六十三章。
上一章老子要我们“坐进此道”,也就是说要我们将心从对“美言”“尊行”等外在东西的追逐上收回来,安住在身中的道上。可是如何才能让心安住于道上而不是奔驰在外呢?老子在本章进行了阐释。
我们先来看第一段:“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
大多数的翻译是这样的:以无为的态度去作为,以不搅扰的方式去做事,以恬淡无味当作味。
从头脑思维来说,这样的翻译没什么不对,但要从“坐进此道”的角度来讲,可能就有点找不到下手处了。
我们的头脑明明知道要无为而为,知道要无事而事,知道要保持内心的安宁,可一旦事情来临,我们却往往无法按照头脑的思维去作为,道理都懂,可就是做不到。
有个故事,讲一个老师正在狠狠地批评一个学生说,对方打你,的确有错,可是你也不应该还手打他啊,对待自己的同学怎么能以暴制暴呢?这是不对的,你还是请家长来学校一趟吧。其目的是要家长好好教育一下孩子。
可没想到,家长来了二话不说,就先给了老师一巴掌,老师被这一巴掌彻底激怒了,也就不顾一切地还了家长一巴掌。家长这时候平静地说道,我打你,的确是我的错,可你作为一个懂道理的老师,为什么也要以暴制暴呢?
这个故事有点极端,不过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就能明白人的头脑思维与内心的情绪相比,终究是软弱的,没有力量的。
因为真正能对人类行为起决定作用的其实是人类的心而非头脑,所以佛家才说“万法惟心”。
《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
万物生生不息的关键在于天地要各归其位,而能否各归其位,其关键在于天地之气能否达至中和。
对大自然而言,天地之气本就各归其位,本自中和,因而万物得以生生不息。
可人类呢?人类身中的天地之气(真我与小我)往往纷争不止,小我总是强行干涉真我的运行,无法致中和,所以身心才总是出问题,所以外在的人事很难达成圆满。
正因为如此,所以老子才要我们“坐进此道”,即让小我放下对真我的干涉,并听命于真我。
因此,“坐进此道”的实质其实就是《中庸》所讲的“致中和”,而“致中和”的下手处,就在“喜怒哀乐”已发上,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七情六欲上。
所以“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其实说的是我们在七情六欲上的“无为”“无事”“无味”。
因此“为无为”,是说外在的作为要以内在的无为(不被七情六欲所捆绑)为根本。比如我们的所思所想,我们的言语行为等等,所有的一切作为,都是以人、事、物本来的理为准则,而不是以七情六欲为出发点。
可问题是我们刚刚才说过情绪的力量要远远大于头脑思维的力量,那我们要怎么做才能让做到内心的无为呢?老子说“事无事”。
第一个事是指外在的事,外在的事只要与我们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发生关系,就会引发我们的七情六欲,而这个七情六欲,就是第二个事的事,即“无事”的事。
“无事”不是没有七情六欲的发生,也不是不容许七情六欲发生,而是不让自己的心被七情六欲所捆绑。
故事中的那个老师,当愤怒的情绪一升起,人立马就被这个情绪所带来的感受所捆绑,为了尽快消除这种愤怒的感受,什么道理不道理,先回敬一巴掌再说,这就叫做“有事”。
与之相反,“无事”是指当七情六欲一升起时,内心没有对七情六欲所带来的感受进行分别取舍,比如贪爱好的感受,嗔厌不好的感受。
这种对情绪所带来的感受既不贪也不嗔的状态,就是佛家所说的如如不动,而老子则称它为“味无味”。
七情六欲一发生,胸中必然有感受,这种感受就是“味”。不对感受加以分别取舍,不将感受区分为好或不好就是“无味”。
人有七情六欲,即喜、怒、忧、思、悲、恐、惊七情,以及眼耳鼻舌身意六根的欲(如吃喝拉撒、睡、性等等),也有对七情六欲升起时所带来的感受的觉知,这些都属于人类的正常功能,是人体维持其正常运转所必不可少的。
就像天有阴晴雨雪霜风寒暑等一样必不可少,不过,天地从来都是“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
可人类呢?为了追逐或抗拒七情六欲所带来的感受,要喜,不要怒、忧、思、悲、恐、惊,总是企图留住感受好的,赶走感受不好的。
这样做的实质就是对人身中的道进行人为的干涉,就是有为。所以老子才说“味无味”,即不对任何的感受有好或不好的分别。
“无味”,不是不要“味”(感受),而是不对感受有好恶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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