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最新《土地承包法》规定,农转非人口的土地应该是准许确权的。但很多地方村集体不让农转非人口土地确权,这是违反最新《土地承包法》规定的。
本条规定的正确理解是,农转非人口从户口迁出之日起即失去农村集体成员身份,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实,村集体以这条法律规定的理由不让农转非人口土地确权,本身对法律理解是不正确的,不给确权也是违法的。农转非人口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这里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期到期后,政策统一收回土地打散重新分配,农转非人口才不能享受在本村承包分配土地的权利。而土地确权确的是二轮承包期内及二轮承包期到期后继续延长承包期之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关系保持长期稳定不变,农转非人口虽户口迁出了,但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合法有效的,村集体没有理由不让确权。
从这条法律规定,农转非人口尽管户口迁出村集体,但在土地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土地确权就是确认土地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给确权本身就是违反本条法律规定的。
对于农转非人口土地确权方式主要有两种:
1、承包家庭户部分人口迁出村集体的,家庭承包地可以确权在户口未迁出家庭成员名下,承包地属于家庭成员共同承包经营。
2、承包家庭户举家户口迁出村集体的,家庭承包人要求土地确权的,应当给予土地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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