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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万人的书法国展,到底是谁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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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5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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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书坛“国展”之风越刮越猛,风力强劲、持久。每次“国展”征稿都应者如云,展事常年不衰。“国展”的性质由原来的书法交流与展示,演变为一种以“国字头”为核心的文化消费工程、一个文化产品、一项政绩工程。当下如果有人想在书坛尽快出人头地,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把自己绑定在“国展”上,只要在带有“全国”、“中国”等名头的展览上摘取桂冠,就能一炮走红。“国展”是书奴“从奴隶到将军”的一座独木桥、一场当代的书法“科举”。

如今,看一个人是不是书法家,是什么级别的书法家,就看他是哪级书协会员、哪级书协的“官员”。具体地说,这个人加入了书协,他就是书法家,就有获得晋升或特殊津贴的机会。“入协”是一个人在书法创作上具有“一定水平”的标志,可以打“国家”牌、“全国”牌,也就意味着他加入了一个有背景和特权的圈子、一个利益联盟,能够和有头有脸的官员及德高望重的艺术家一起共享众多的公共资源,可以获得社会及政府的某些认可和支持。在“国展”上获奖一次或入选两次是“人协”的主要条件,因此,很多书法爱好者发奋应征,有展必投,一展多投,屡败屡投。“国字头”的展览和“入协”条件,好比一顶桂冠和一件龙袍,使天下大批寒士“竞折腰”。它们是当今包装书法家的主要道具。有了它们,一个人走出去就衣冠楚楚、身价不菲。

尽管“国展”的“炉火”烧得很旺,但吸引来参观的人却越来越少;尽管展览开幕式非常隆重,但仪式过后,展厅里就冷冷清清,真正有兴趣来观摩展览的人极少。书协办展览不是在“为人民服务”吗?但“人民”却没有参与进来。而举办“国展”往往投入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用钱去把书法艺术“燃烧”起来。由此,我们不得不思考:“国展”,这是谁的盛宴?

一是书法爱好者的盛宴。酷爱书法,又没有其他技能或特长的平民,以为做了书法家就能名利双收。这些人一部分是“不明真相的群众”,盲目跟风儿,想碰运气;另一部分是甘愿受剥削和压迫的“书奴”。这与“国展”发现人才、推出大家的宗旨及书法家目前的社会地位、成就感是分不开的。

二是官员的盛宴。书法没有门槛,投入精力少、出成绩快,稍有名气的就可按尺论价。因此,书法成为某些达官贵人的首选“爱好”。一部分人是附庸风雅,玩玩而已;另一部分人则是当做“理想”去追求,这样他们的灰色收入就可更名为“稿酬”,让他们已经获得的财富合法化,让今后这种“致富”的行为合法化。“国展”的获奖、入选率极低,摘取桂冠的几率比中百万彩票还小。

用什么方法可以从“国展”中获利?下面,我们从四个方面来分析一下。

第一,寻求合作,实现“双赢”。弘扬书法艺术有助于提升东道主“软实力”,用来抵御经济危机、资源危机、环境危机带来的寒冬,保增长、促内需,给当地人民带来“幸福感”。

第二,每个环节都有“商机”。“国展”几乎都是与地方政府联合主办的,展厅费用,接待费用,助理人员费用,广告费用等等,然后印制价高质次的作品集、包装精美的证书,给活动做一个最后的交代。

“国展”还可以带来许多创收机会和就业岗位,首先“国展”能掀起轰轰烈烈、你追我赶的学习热潮,如“迎战行草”、“备战新人”的培训班、冲刺班等,经济效益显著。其次“废物利用”类的。海量的落选作品被主办方“废物利用”,用来出售、拍卖,作为礼品赠送或用来装饰会议室、宾馆及酒店。其三是“包养”类的。作品入选(获奖)就“被收藏”,主办方象征性地支付收藏费,就将作品先“包养”起来。等这个人出名了,作品也就养肥了、升值了,再卖出去。纸厂笔厂生意也有带动。

第三,“国展”书写的文字中从来看不到与这些社会热点相关的只言片语,人们仿佛都活在五百甚至一千年前。作品的内容和形式要求把时空和视野限制在一个特定的范围内,书法作者反复咀嚼李白、杜甫的豪放,朝拜“二王”的俊逸,而忘却了一个艺术家的社会责任和使命。选手所书写的内容同当下无关,同近代无关。

第四,钓鱼的也被钓了。“国展”背后似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支撑、在推动。这只手转变了书法家的基因,使他们变成了“鱼”。第一种鱼是“木鱼”。为了人选“国展”,应征者纷纷根据征稿要求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创作,就好比一群性格各异的人都穿上了清一色的制服,整齐划一,他们的个性和创造力被严重地抑制和扭曲。第二种鱼是“鲤鱼”。许多省、市为了在“国展”上取得好成绩,都会采取各种激励措施,因而获奖者除获“国展”的奖励外,还会得到地方表彰、奖励一次。这样,势必会刺激大大小小的“鱼儿”一次次地去跳龙门。第三种鱼是“翁公鱼”。据报道,“兰亭奖”评(监)委会的会议和记者招待会,都是在五星级酒店“国际酒店”召开的。这些评委和媒体在用自己的声望和权威“钓鱼”的时候,不幸又成了东道主钩子上的“翁公鱼”。

每次大展落幕后,各种后遗症也接踵而至,手机里、报刊里、网络中批评与投诉。这些问题屡屡“被发现”,又屡屡“被出现”,循环往复。书法爱好者在和“国展”多年的拉锯战中,利益屡屡受挫。尽管人们也在积极维权,但步伐却一直停留在初级阶段,总是对评审的规则和结果耿耿于怀。评审与投稿反映出的不同的之间的冲突,怎么解决?靠什么机制来解决?

“国展”的问题从来就不在某件获奖作品和某个评委好坏上,而在价值观和运作模式上。它涉及到方方面面,与许多人和部门都有千丝万缕的当前,文艺社团有两个任务:一个是为大众提供公共服务,另一个是发展文化产业。因此,展览性质也有两种:一种是公共服务,另一种是商业活动。那么,哪些评奖属于公共服务,哪些属于商业活动呢?用什么来区分?公共利益应该由谁来决定?规范哪些活动。是商业活动的,就要回归民事的性质;是公益活动的,就要抛开功利。如果说这个问题不搞清楚,那么,“国展”中的商业利益就会理直气壮地取代公共利益。

“国展”这顶桂冠和“书协会员”这件龙袍,好比“皇帝的新装”,只有“聪明人”才能看到,只有书坛上的人或能够接近书坛的人才觉得神圣。在普通人的眼睛里国展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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