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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这种家庭模式下的赡养老人问题|婆媳关系
      人物介绍:男方小王和女方小刘是一对夫妇,均出生于农村,大学毕业后留在城市,并收入相当。
      先看民俗:
      小王的父母就这一个儿子和1个妹妹,按照民俗为父母养老送终、继承父母全部遗产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权力;小刘在原生家庭有一个哥哥,按照农村习俗,作为女儿的小刘既无养老责任又无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力,相反小刘的哥哥确实小刘父母财产的继承人并具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再看法律:
     中国法律规定,子女均具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和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力。
     事件经过:
      1、看孩子经过: 小王在选择对象之时,首先看中的就是小刘有一个哥哥,于是认为自己未来的家庭负担较小;小王和小刘结婚之初,小刘也存在着强烈的农村习俗中的观念,即也认为自己没有为老人养老的义务。在城里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小刘发现许多有儿子的母亲在跟随女儿一起生活,于是小刘提出将来有孩子后让自己的母亲为自己看孩子,并让母亲将来与自己一起居住。
      当这对夫妻生下儿子之后,小刘的母亲拒绝给女儿看孩子,因为小刘的哥哥在小刘生儿子之前的2个月也生了一个儿子,虽然家住农村的哥哥并不需要母亲来看孩子,但是母亲唯恐儿媳有意见还是拒绝了给女儿看孩子的请求。同时小刘的父亲也找到小王说:“生的起就生生不起别生,自己的孩子自己带,不要指望别人来看孩子”。看得出小刘的父母是按照农村习俗来处理的,即并未指望女儿为自己养老。
      当时小王的母亲身体有病,但是小王的母亲还是断断续续的为小王看了半年左右的孩子,导致小刘上班比较被动,于是小刘对婆婆不能为自己全天候看孩子也多有抱怨。最终小王的母亲将孩子带回老家照顾一年半。
       2、买房经过:由于有了看孩子的事情,这对夫妇在购买房子时,小刘和小刘的母亲坚持“中国社会哪个老人不给儿子买房”,于是小王的父亲出资一半购买了这对小夫妻的第一处2室住宅;几年后在没有父母资助的情况下小刘夫妇购买的第一处3居室住房,随即他们又将在小王父母资助下购买的2室住宅卖掉,自己填了一些钱换成了一套3室的住宅。
      后发事件:
      1、在这对夫妻孩子5岁的时候,小刘父母到处扬言:女儿的孩子是自己看大的,虽然小王并不认可,但是小刘却也改口说自己的孩子是母亲给看大的。
      2、小王对小刘家扬言自己看大孩子的事没有挂在心上,可是不久小刘父母再次扬言:在赡养老人方面,女儿和儿子一个样,这是法律规定,但小刘的父母并未提及他们未来遗产之事。
      这种现象小王开始认为这是小刘家联合使用的一个圈套,但小刘拒不承认。
       3、不久,小刘的父亲身患恶性肿瘤、小刘的母亲身患脑中风后遗症,这两种疾病花销都很大。此刻小王的父母也年近80岁,常年有病,勉强自理。
      令小王不满意的是小刘兄妹已如同农村的亲兄弟一样不分彼此的孝敬起了自己的父母,相反小刘对小王父母的事却总是不闻不问!
      于是家庭生活并不富裕的这一对夫妻为了给双方父母养老使得自己的家庭生活陷入了尴尬境界之中。
      随即小刘提出:我们个人养个人的老,互不干涉!小王说:前面过程你父母都是按照农村习俗做的,所以我们也应该按照农村习俗处理,即在女儿不继承遗产的情况下,赡养老人不是义务,而是一种道义,原则上父母缺钱我们可以给,但是我们没有给你哥哥钱的义务,同时在治疗费上原则上由你哥哥去掏,如果你哥生活困难我们可以借给他钱,否则职责不清。当然如果小刘的哥哥就是生活不下去了,小王也同意出资资助小刘的哥哥。小刘和小刘的哥哥均不同意小王的主张,兄妹俩一起投入到了为父母治病的过程之中;小王虽然不高兴,但是也制止不住。
      一向性格强势的小刘未经小王同意,擅自将父母接入他们夫妻居住之外的另一套一向对外出租的住房,这使得小王异常恼火,小王认为这无疑是小刘对自己宣告了不允许自己的父母不能自理后的前来居住。
       多年来小刘对公婆的不闻不问,导致小王很是恼火,使得小王几度提出离婚,怎奈小刘总是说:“我绝不能让自己的一生为赡养父母而留下遗憾,离婚更好!”。另外小刘依然坚持:个人给个人的老人尽孝,我们互不干涉,我挣钱并不比你少。小王认为:按照民俗,作为小王父母遗产继承人的儿媳小刘应首先参与到对公婆的孝敬之中,怎奈小王的主张遭到小刘的拒绝,小刘说:我又不是你父母所生,为啥让我给他们养老?
      小王也曾劝解妻子,你的执意而为挥霍的是自己儿子的财产,在我们并不富裕的家境之下和你哥哥应该责任分明,小刘却说:“留下多少我都是他的母亲,我的身份他是改变不了的。”

        问题:
       1、小王的主张对吗?即小王所说的:以前你父母都是按照农村习俗做的,所以我们也应该按照农村习俗处理,即在女儿不继承遗产的情况下,赡养老人不是义务,而是一种道义,原则上父母缺钱我们可以给,但是我们没有给你哥哥钱的义务,同时在治疗费上原则上由你哥哥去掏,如果你哥生活困难我们可以借给他钱,否则职责不清。当然如果小刘的哥哥就是生活不下去了,小王也同意出资资助小刘的哥哥。
      2、小刘的主张对吗?即我们个人养个人的老,互不干涉!
      3、如果你是小王或小刘,你会怎么做?


转自天涯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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