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为研发人员租房居住费用是否允许加计扣除?
中汇(十堰)税务师群 赵辉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的规定,加计扣除范围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其他费用”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你公司为研发人员租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因此,可以作为“其他费用”扣除,“其他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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