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签证审批程序
1、目的
1.1 为规范现场签证的工作程序和审批流程,确保现场签证的有效性、合理性,满足工程的质量、成本和进度等要求,对合同和施工图外的工程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现场签证。
3.现场签证操作要求
3.1、正常情况
3.1.6、(10)实施后由施工单位附上工程量计算书、相关的图纸、设计变更及剖面图等资料(对土方签证、因设计变更引起的返工签证及其它隐蔽工程签证须附上现场照片),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及总监审批后再报我方工程部。
3.2、紧急情况处理程序
3.2.2由工程部主办人,经电话、传真或通过E-mail方式征求审批权限有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项目现场工程负责人签署并发放给施工单位执行。
3.2.3 未经过正常程序批准的文件为非正式文件,主办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正常程序.
4.常见现场签证的处理具体事项的操作要求:
4.1 场地平整工程,不论是新开发项目大型土方或是室外工程场平土方均需事先由专业测量单位(或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测出实际高程图,出具施工方案,经公司认可后单价包死,工程量进行签证,能在招标时认定的在招标中一并解决。
4.2 基础换填土方或场地平整内换填土方,由监理单位和公司认可施工方案后,预先申报予以签证。
4.3 雨污水管、化粪池和其它管网的挖填土方按设计图纸计算,因地质构造复杂需加深或雨季施工浸泡后需加深,须按设计变更程序申请签证,若遇特殊情况来不及按程序先变更后施工,则应预先申报,经确认后先施工后补办设计变更手续。管网施工期间因塌方或抽水台班不予签证,如遇地下水或连续超过12小时下雨的抽水台班若在措施费中未规定,预先申报予以签证。
4.4 地下室的土方开挖回填,必须事先申报施工方案,按批准方案予以计量。一般零星土方事先申报予以签证。
4.5 所有桩基的工程量确认按入土深度列表计量,桩基施工中需场地加固或平整所增加的工程量,需事先申报施工方案核准,再进行工程量签证。
4.6 人工挖孔桩如遇管涌、流砂、孤石或其它障碍物所采取的施工措施,应预先申报予以签证;人工挖孔桩桩孔内抽水不予签证。因桩基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施工,施工错误造成短桩、长桩或因质量问题需地基梁板加强的,其处理费用由原施工单位负责,不予签证。
4.7 措施费按施工组织设计及当地有关规定计取,一次包干使用,因施工单位考虑不周所需增加的措施费不予签证;地下室的穿墙螺杆、外墙防水施工所用的脚手架、钢筋马凳等不予签证;工程中因规范要求或安全要求而设置的楼梯防护栏、洞口边防护栏不予签证;塔吊基础在施工组织中予以考虑,不另签证。
4.8 施工范围内建筑物周围的安全防护棚、安全通道围护棚(栏)不予签证,但应公司要求在伸出施工场地外围必须设置的防护棚,以事先申报施工方案予以计量,不另行签证。
4.9 建筑物周围因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所引起的建筑垃圾由土建单位自行清运,费用自理;若土建单位未清运而由室外工程队伍清运的,其费用由土建单位负责。
4.10 电线管、电视、电话、智能管内的穿铁线不予签证。
4.11 因施工单位识图不准或对图纸理解错误而造成的返工不予签证。
4.12 因专业队伍预埋不及时造成的事后返工不予签证。但因公司不及时,专业队伍进场晚,专业工程图纸与土建工程图纸相互矛盾造成的返工量,应预先申报予以签证。
4.13 遇不可抗拒因素,合同中明确由公司承担的工程量增减应预先申报予以签证。
4.14 因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材料丢失不予签证。因他方原因造成成品损坏,由责任方承担损失,不予签证。
4.15室外土方平整工程、管基换填、路基土换填及管沟抽水台班按土方工程的规定处理;地下雨污水管网及管上回填因特殊原因需回填石粉或其它材料的,需出具变更通知单,按变更通知单计量,不另签证;因特殊原因管线上需加井位或改变管线走向,需由出具变更予以计量;土建单位遗留的建筑垃圾、设备基础、人工宿舍及其它障碍由室外工程队清除的,其费用由土建单位承担,总监签证工程量;其它工程所发生的工程量增减按有关规定处理,原则上不予签证。
4.16临时用工的签证,双方应在签证通知单上洽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日、工日单价(如属综合单价,则包含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明确是否包含税金)。
5. 管理原则及要求
5.1.管理原则
5.2 管理要求:
5.2.4 为提高效率,公司领导、职能部门经理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自身职能范围内,对下级部门或人员作一定的授权,但授权人仍为责任人。
5.2.5 单项签证金额不超过2千元的不予考虑签证。
5.2.6 所有签证必须由工程部部门经理、成本部经理、工程部门经理审批,不论金额大小,若估算金额超过2万元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5.2.7 由于销售引起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发生的费用计入销售费用。
5.2.8 施工单位每月25日将本月(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发生并已确认的《现场签证单》与本月签证汇总表一起报送工程部(须在合同中明确),工程部核对后交成本部。
5.2.9 签证讨论会 : 成本部组织工程部每月月底对现场签证进行逐项讨论总结,对能在当月与施工单位就费用达成一致的签证必须在当月完成费用确定。对不能达成一致的或不方便达成一致的,工程部和成本部应讨论其处理办法,并初步明确签证费用,同时对下月可能发生的签证内容进行预估。
5.2.10因设计变更和销售变更引起的签证,必须在设计变更和销售变更按有关制度完成审批,交成本部估算费用后再交工程部主办人按上述流程执行。
5.2.11工程部、成本部必须建立现场签证台帐,并且每月月底进行核对、备案。
5.2.12现场签证单及其附件应一式四份,工程部,成本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存一份。
5.2.13在合同中应明确现场签证单必须加盖工程部的项目章和成本部的专用章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有效。
现场签证审批流程图
乙方计量、估价(3) 工程部审核(4) 相关部门提出变更、 调整、增加(1) 主办部门发工作指令(2)
成本部 审核预估价价(5) 工程部门经理签认(6) 下发实施(8) 施工单位实施(9) 施工前 施工后 公司总经理审批(7)
监理单位监督、审核(10)
工程部审核、计量(11)
成本部核价(12)
工程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13)
现场签证单A表
编 号:
事项名称 | 施工单位 | |||||||||
工程范围 | 合同编号 | |||||||||
工 前 | 签 证 内 容 | (可附页) 主办人 工程部经理签字: | ||||||||
施工单位: 盖 章: 时 间: | 监理签章: 时 间: | 工程部门经理: 时 间: | ||||||||
合约 成本部: | 主办人: 部门经理: | |||||||||
施 工 后 | 完 成 情 况 | (可附页) 主办人: 工程部经理签章: | ||||||||
施工单位: 盖 章: 时 间: | 监理单位: 盖 章: 时 间: | 工程部门经理: 时 间: | ||||||||
合约 成本部: | 主办人: 部门经理: | |||||||||
公司总经理 | ||||||||||
现场签证单填表说明
1、 编号:由成本部成本主办人在填写《现场签证审批单》时编号。
2、 事项名称:按实际发生的情况命名:如基坑加固处理。
3、 施工单位:按合同中的名称填写,不一定是第6项中的合同单位。
4、 工程范围:要求细化到单体。如A地块1#楼地下室。
5、 合同编号:签证内容所属的总包合同编号。
6、 签证内容:主要是工程量的计算过程,以及其它单价(合同及定额中没有时)的约定等等,设计变更、图纸等附在表后就行,关键是施工单位和甲方成本工程师可以据此估价,此栏可以由施工单位提供具体内容。
7、 主办人:是指工程部的专业工程师,如果是公司销售部、物业部委托的事项,也要由相关委托人和工程部的专业工程师共同签字。
8、 乙方、甲方按预估的工程量估算和预审,审批会签中按甲方的预审额签字。如:预审额为8500元,则由工程部经理和工程部门经理签字即可,预审额如为20000元时,则须由工程部经理、和总经理会签。
9、 实施时间为签证单中的工作开始至完成时间;执行情况是指由甲方主办人、现场经理、施工单位主办人在现场共同检查、确认实际完成工作量,由甲方工程部主办人负责填写,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共同签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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