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抄潇湘馆、不抄蘅芜苑的,不是王夫人,而是王熙凤。做出这个决定的原因,是因为大观园是贾府的。而论起与贾府的关系,薛宝钗比林黛玉,要更疏远一点儿:除了血缘之外,还有黛玉父母双逝、等于是贾府收养的这一点。有一个版本里,有一回回目就是“荣国府收养林黛玉”。
抄检大观园是王夫人的决议。这无疑是个“杀敌八百,自损一千”、不,是“自损一万”的大昏招。除了打击大观园诸人的尊严之外,这样大的动静,势必造成丑闻的张扬,对女孩子们的名誉非常不利。
对于这个决议,王熙凤是反对的。但是,第一,她自己也处于嫌疑之中;第二,忌惮着王善保家的;第三,又病又气,她也有点儿心灰意冷,刚才还跟平儿说“我也看破了,随他们闹去罢,横竖还有许多人呢”呢。
在这三个原因的共同作用之下,王熙凤不敢反驳王夫人与王善保家的的一致意见,只好勉为其难、口不应心地执行决定。
但,“心甘情愿”和“不得不然”,还是有区别的。虽然不敢反抗,但在具体执行的时候,王熙凤还是想尽量缩小抄检的范围、减小抄检的伤害——当然是在“自保”的前提之下。如果要损害自己才能帮助别人,她也犯不着。
结果就是:能不抄检的,尽量不抄检;可又不敢“豁免”得太多,以免引起邢王夫人和王善保家的的怀疑。
本家的三位小姐、一位少爷、一位少奶奶,这是不能不抄检的; 薛宝钗有家有业,只不过是暂住,“说走就走了”,是不容置疑的亲戚,这是不能抄检的。
而林黛玉,说起来是“林姑夫”的女儿,但是父母双亡,等于是被贾府收养了,介于“亲戚”和“自己人”之间,本来是可抄可不抄的。不过已经豁免了薛宝钗,再来一个林黛玉;刚刚在宝玉屋里护着晴雯、驳了王善保家的,后面还想着暗暗保护谁;如果再强行豁免林黛玉,就可能引起王善保家的的怀疑甚至敌意,那是对王熙凤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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