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县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评比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强,责任感强。工作态度端正,作风正派,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2、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且为在编教师。
3、教育思想端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关心学生成长,学校各项活动积极踊跃,班主任工作有特色,有丰富的德育工作经验,班级学生学习成绩名列年组前茅或进步较大,在学校中有示范带头作用。
4、学生养成教育扎实,思想教育成果显著,班级凝聚力强。在学生中有威信,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班级学生无违法、犯罪现象。
5、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积极争取学生家长支持,努力转化后进生,家校沟通受到家长的拥护。
6、努力做好“控辍”工作,初中巩固率不低于93%。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本学年度受到过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2)未经许可有偿办班或参加有偿办班者。
(3)有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者,家长及社会有负面影响者。
(4)班级有重大事故发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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