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西安市人社局集中开展2018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以下简称“四险”)缴费基数申报受理工作。
俗称:“社保缴费年审”。
西安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作,由陕西省垂直管理。因此,关于养老保险年审的,可具体咨询陕西省社保局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029—87217701。
即日起,至10月31日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建工路28A)三楼服务大厅。
设立缴费基数申报窗口,集中受理所属参保单位开展基数申报。
各区县、开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及电话
(戳链接看)
参保单位按照2017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及2018年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的变化情况,如实填报《西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和《西安市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更新客户端中单位缴费基数申报及个人缴费基数申报中“上年月平均工资”项。
2017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中的《基本情况表》或2017年度“职工薪酬”总账账簿及其明细账(未按企业会计制度设立“职工薪酬”等薪酬核算账户的用人单位,应提供反映上年职工薪酬支付情况的其他相关账簿记录和会计凭证,并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的内容应包括:每笔劳动报酬的支付日期、记账凭证号、支付情况摘要、列支科目名称和支付金额等)。
陕西省2018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或社保基金申报表。
2018年1月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明细表(不含独子费)或养老金调整变更表。
注:无法提供以上有关财务账目的参保单位,需出具书面资料详细说明上年度单位工资总额及人员用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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