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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房价催生自建房一族 诸多现实困境难以安居
崔某出生于一个普通家庭,大学毕业4年了。如今他已30岁,目前在市区一家烟草公司跑业务,除了银行卡里的5万元存款和每月3000元的工资外,几乎一无所有。
  “我首先得解决住房问题。”至今未婚的崔某最大的心病便是房子。这两年,他和在惠州打工的哥哥一直同住在一间简陋的三居室出租屋里。在市区一家具公司上班的哥哥每月挣的钱还不够家用,常常需要崔某的“资助”。
  一个月前,崔某的女儿出生,更多的费用支出让崔智高感到压力陡增。更大的问题是,已到适婚年龄的崔某和哥哥嫂子长期挤在同一间出租屋,让他觉得别扭。这并非长久之计,解决住房已迫在眉睫。
  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5月,惠城区一手商品房(住宅)销售均价为6466元/平方米,同比增长35.7%;今年6月,惠城区一手商品房成交均价更是高达6700元/平方米。
  崔某目前月收入为4000元,即使不吃不喝,加上5万元存款,也要再工作12年才能买下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就算是按揭贷款,3成首付也要近20万元,崔智高目前根本无力支付。
  两个月前,崔某听说很多老乡在惠州市某郊区买地皮建房子,成本很低,买一块100平方米的地皮,建一栋3层的小楼房,一般只需四五十万元。这让崔某眼前一亮:“到郊区买地皮建房子是我和我哥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契机。”
  在老乡的介绍下,崔智高在郊区找到一块90多平方米的待售地皮,售价为22万元。如果在上面建一栋3层楼房,加上地皮价,总共预算约为50万元。
  “这阵子,我和哥哥四处向亲戚朋友借钱买地皮。”虽然目前崔智高无法凑齐50万元,不过,他觉得自己和哥哥还是有希望凑齐20万元,先买下地皮,以后借到钱再建楼。对他们而言,这至少比购买商品房现实一些。
  在住房困境中挣扎的崔智高并不孤单。4年前从老家江西来到惠州工作的李索(化名),月工资一直保持在3000多元。2008年,李索好不容易存了几万元,正准备用来买房子。
  让李索始料不及的是,从2008年底到2009年初,国家出台了一些列购房优惠政策,在政策层面给房地产进行松绑,全国各地的房价由此开始抬头,惠州房价也因此一路飙升。这时,李索发现自己离买房越来越远。
  “商品房太贵了!我一个月工资买不到1平方米,存首付款的速度始终赶不上房价上涨的速度。”2009年6月,李索和4名同样有住房需求的亲戚商量之后,决定一起在郊区集资买地皮建房子。

  自建房成本远低于商品房

  自建房的成本远低于商品房。李索和亲戚集资购买的一块80多平方米地皮,价钱约24万元。他们找包工头建了一栋6层的小楼房,每层的户型均为两房一厅,总共花费了约65万元,分摊下来每个人出13万元。李索告诉东江时报记者,房子去年11月开始施工,目前已接近完工,预计今年年底就可装修入住。
  在惠城区水口人民北三路,一栋占地200平方米、6层高的自建房刚刚竣工。这栋自建房每层均有两套三居室,房东钟某告诉记者,其中每一套的建设成本约20万元(包含地皮价)。
  同样是毛坯房,在距此约2公里处有一个商品房楼盘,目前均价为4800元/平方米。该楼盘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总价大约是48万元,比钟某的自建房贵了28万元。
  自建房低廉的成本,吸引了诸多买不起商品房的工薪族。在惠州市郊区一隅,举目望去,一栋栋参差不齐的自建房正在荒地上拔地而起,就在李索的自建房周围,也散布着成片的自建房。
  此种景象,在惠城区水口片区则更为 “繁荣”,几乎每条街道都能发现正在建设的自建房。容屋三路附近一条不到100米长的街道上,就有5栋自建房正在施工。与其它郊区不同的是,水口片区的自建房在政府部门的统一规划下,显得鳞次栉比,错落有致。
  记者调查发现,建自建房的多数是来自河源、潮汕和梅州等地的工薪族。他们通过熟人、老乡介绍,从郊区的居民或者村民手中买下地皮来建房,大多数都是自住,也有的是用于出租或者出售。
  这些地皮的价格并不统一,越是接近市区中心区的越贵,反之则越便宜。便宜的地皮每平方米3000元甚至更低,贵的每平方米卖到5800元甚至更高。一块地皮的面积小到70平方米,大至500平方米不等。
  这些地皮有的是国有土地,有的是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的混乱,与自建房的命运一样扑朔迷离。

  小产权房不具真正产权

  李索所购买的地皮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土地。2009年10月,他跟土地所在村的村民小组签订了地皮买卖合同。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也就是说,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除了在村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外,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将不受法律认可与保护,更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 “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换句话说,“小产权”就是“没产权”。而李索在这块地皮上建的房子,正是俗称的小产权房。
  按规定,小产权房一般是一些集体经济组织在集体土地上集中建设的农民住宅楼,除了用来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外,还以较低的价格向组织外的城市居民销售。因此,小产权房并不具有真正的产权,一旦产生纠纷或面临拆迁,将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李索曾问卖方能否办理国土证,村民告诉他可以,但手续太复杂,并且要缴纳相应的费用,因此村民不愿意为其办理国土证。而按相关规定,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必须要转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办理国土证,李索的自建房因此成了“黑户”。
  记者通过查阅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了解到,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不过,有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也只能是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村民自己在这块土地上建房,不允许向城市居民销售。除非把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办理国土证。
  2007年,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小产权房属于土地违规问题,要按照土地违规案件的办法处理。对于一些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小产权房,可以考虑让其补齐手续后转为合法。
  但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科长何庆年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土资源部并没有明确表示 “一定规模和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具体是指什么,也没有出台操作细则。按目前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小产权房很难实现转正。
  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袁贵平也明确表示,无法获得合法身份的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房产证。
  “我知道建这种房子有风险,但我现在都已经30岁了,没有房子很难结婚,所以只能冒险了。”李索说。实际上,包括崔志高在内,多数急于解决住房问题的“自建族”在买地时都清楚小产权房的风险,但为了有房住,加上自建房建设成本低廉,他们都不惜铤而走险。

  很可能被当作违章建筑

  近年来,在惠城区小金口、汝湖、三栋等城乡结合部的小产权房纷纷被当作违章建筑拆除时,水口的自建房却在逆势猛增,这种现象一度让外界颇感困惑。
  按市国土资源局水口国土所所长林伯宴的说法,1992年,为了招商引资开发水口片区,水口镇政府(现为水口街道办)统征了该镇部分土地,作为前来投资的企业家的工业用地。后来,经当地政府部门批准后,企业又将多余的地皮卖给当地居民或村民。
  当时很多居民或村民买了地皮,这些地皮经政府统征后都成了国有土地,部分买到地皮的居民或村民后来陆续办理了国土证。他们有的在这些土地上建房自住,有的建房出售,有的则将地皮卖给外来人员建房。
  不过,部分地皮由于未及时办理国土证,加上后来政策变更,导致约3000宗国有土地至今未办到国土证。林伯宴说:“如果没有新的政策出台,这些地皮将很难办到国土证。”建在这些地皮上的自建房,因为不具备合法手续,很有可能被当做违章建筑或违法建设,其命运目前还是未知数。
  市住建局水口办事处主任叶伟平告诉记者,水口这几年有很多土地报建自建房,每年都有几百宗,地皮转让每年也有五六十宗。“他们办了国土证后,到规划建设部门报建,如果条件符合,我们就予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让他们按照政府的规划建房。经规划建设部门验收合格后,再发放验收合格证明。”

  禁小产权房有其必要性

  “现在城管时不时来工地,催我们补办相关手续。说实话,我们也很担心房子会不会哪天突然给拆了。”房子虽快建好了,但李索天天提心吊胆。这让李索们迷惑不已:以后到底该何去何从?
  从政府的角度考虑,依法禁止或限制小产权房有其必要性。如果不对这些非法自建房加以禁止或限制,违章建筑可能会泛滥成灾,届时将给城市的规划和发展带来不利。
  有业内人士认为,解决小产权房及“黑户”自建房的方案很多,不必纠结于是否合法、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能否办理物权登记等纯法律问题,可以考虑其他变通方案。
  例如,将这些房屋变成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廉租房,用于当地社会保障,也省去补交相关税费的麻烦;或者将这些房屋用作政策性租赁房,由政府定价,交给农民组织管理。这样可以合理降低土地补偿费用,用租金作为农民稳定的长期收益,解决土地被占用之后的农民就业与长期收入保障问题。
  该业内人士认为,城乡一体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农村土地进入市场流通是土地财产属性的自然回归。我们应当顺应这个趋势,在逐步放开小产权房流转的同时,应积极制订配套措施,预防可能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建公租房许是破解之道

  一边是工薪族因无力购买商品房铤而走险买地建自建房,一边是政府依法禁止或限制 “黑户”自建房。这一看似难以化解的矛盾,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有望得到解决。
  今年5月,我市召开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针对既买不起商品房又不符合廉租房和经适房申请条件的“夹心层”,今年我市将开建保障房12580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0980套。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新毕业大学生和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均可申请。
  今年起,我市将尝试推出一大批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不仅把受惠对象扩大到中等偏低收入人群,并且将外地务工人员纳入其中。”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甘少权说,相对廉租房和经适房,公租房是面向“夹心层”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措施。在现有廉租房、经适房基础上,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扩大了住房保障范围,是今后保障性住房发展的方向。
  今年,在市区中心城区的4个保障房建设项目 (即江北45号小区二期1050套、东安花园二期1288套、惠州火车西站项目900套、古塘坳尖峰山项目850套保障房)中,公共租赁房约占各个项目的75%左右。
  “今年全国从上到下都在大力推进公租房的建设,除了起保障作用外,也能引导合理住房消费。”甘少权说,比如刚毕业的大学生,可以先租一套房子住着,再存钱准备买房。
  对于崔志高们来说,这也许是一道解决住房问题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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