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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小时候性子迟钝,早饭吃馊粥,以为自己是南瓜精

1990年《围城》播出的时候,钱钟书家里的电话都被仰慕者打爆了,他对一位粉丝说:“你吃了一个鸡蛋觉得味道不错的话,又何必去认识下蛋的母鸡呢?”这个下蛋的“母鸡”就是他自己。事实上,他这个“下蛋的母鸡”还真的与众不同。这从他小时候就可窥见一斑。

小时候的钱钟书不像长大后那样睿智聪敏,反而有些“呆气”。

他出生在无锡钱家,从小就被过继给了伯父,没有享受到什么家庭乐趣。再加上伯母爱抽鸦片,对他自然关爱有限。家里的丫头对他也不好,早上就给他热点儿馊粥喝,同学们都穿皮鞋,他却只能穿伯父的大钉鞋……这事若换成其他敏感的孩子,估计会深以为苦,可钱钟书的性子钝,并没觉得苦,反而觉得挺有意思。

比如他穿大钉鞋上学,在路上看见许多小青蛙满地蹦跳,就脱了鞋捉来放在鞋里,光着脚去学校。上课时,小青蛙从鞋里跳出来,同学们都乐坏了,老师知道是他干的好事,就罚他出去站立,他浑浑噩噩地听命,并不觉得羞愧。而且,他穿鞋不分左右,穿毛衣时常常前后颠倒,最喜欢玩的游戏是“石屋里的和尚”,就是盘腿坐在帐子里,身上披一条床单,一个人念念有词。

他钢笔的笔尖断了没处要钱买,于是急中生智,将毛竹筷削尖了蘸着墨水写,写出来的字虽然一塌糊涂,但好歹交了差。伯父平常爱买些酱猪舌之类的来下酒,哄他说是“龙肝凤髓”,他居然信以为真,吃起来自觉美味无穷。伯母骗他说,他是她抱来的南瓜变的,他听了,还真有点儿怕自己是南瓜精。

他最大的呆气,表现在“书呆”方面。

有一次,他在书摊上看了清代英雄传奇小说《说唐演义传》之类,回家后就手舞足蹈地向弟弟们“演说”一遍。他曾说自己看书像猪八戒吃东西一样,“食肠甚大,粗细不择”,俗的雅的都爱看。

他虽爱看书,但很少藏书,看书都是去图书馆借;读书时也喜欢用“最笨”的办法:边读边做笔记,做笔记的时间大概是读书时间的两倍,他觉得这样才能牢牢记在脑子里。至于他到底读过多少书,恐怕要成为一个千古之谜了。

钱钟书最令人折服的,是他的才气。

他年少得志,年纪轻轻就因博学强识而名满天下。他当年报考赴英留学的公费生时,很多人听闻他的名字,吓得不敢报考,他也不负众望,考取了第一名。

不过,光是《围城》一书,就足以奠定他的才子地位。以至于《围城》改编的电视剧播出时异常火爆,杨绛为电视剧题写的“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也成了经典名言。

最能体现钱钟书才气的,是他学者的身份。

他精通多国语言,被称为“活着的百科全书”,更有超人一等的见识。吴宓曾经评价说,学者中只有陈寅恪和钱钟书堪称“人中之龙”,其他的人包括他自己在内,“都不过尔尔”。钱钟书的学术著作主要是谈文论艺,集中在《谈艺录》《宋诗选注》《管锥篇》之中,尤以《管锥篇》为重。有读者对着《管锥篇》惊叹:“其内容之渊博,思路之开阔,联想之活泼,想像之奇特,实属人类罕见。”

“一个人的大脑怎么可能记得古今中外如此浩瀚的内容?一个人的大脑怎么可能将广袤复杂的中西文化如此挥洒自如地连接和打通?”有外国记者到中国来,提出只想看看万里长城和钱钟书,可见钱钟书已被很多人视为中国文化的代表。

由于研究他的人太多,甚至专门形成了一门“钱学”。对此,他不但不领情,反而相当不满,认为自己没什么值得研究的。现在的人记住的大都只有他的狂妄,又有几个人记得他的冷静自守?作为最了解他的人,杨绛曾为他辩解说:“钱钟书绝对不敢以大师自居,他从不厕身大师之列。”

钱钟书最打动人的是他的“痴气”。这份痴集中体现在他对妻子杨绛和女儿的“痴心”上。

他是无锡钱家的“大阿官”,素来笨手笨脚,不会做家务,却在杨绛生完孩子后,精心为她炖鸡汤,还在鸡汤里放了她最爱吃的鲜嫩的蛋豆。

在英国留学时,早上杨绛还在睡觉,钱钟书已起床为她做早餐。他煮了鸡蛋,烤了面包,热了牛奶,还做了醇香的红茶。钱钟书把睡眼惺忪的杨绛叫醒后,将一张用餐小桌支在床上,这样杨绛就可以坐在床上随意享用了。吃着夫君亲自做的饭,杨绛幸福地说:“这是我吃过的最香的早饭。”

杨绛怀孕时,他对她说:“我不要儿子,我要一个女儿就够了,就像你这样的!”女儿阿圆出生后,他执意不要第二个孩子,理由是:“我们如果再生一个孩子比阿圆好,而喜欢那个孩子,怎么对得起阿圆呢?”其实,他是不忍心让妻子再受生育之苦,每次女儿生日的时候,他总要说:“这是母难日。”

对女儿阿圆,他也是痴心一片。

从小到大,他都是阿圆最好的玩伴,杨绛总笑他们是“老鼠哥哥同年伴”。他爱带着阿圆玩埋地雷的游戏,把笔、书等藏在被子里,一个藏,一个找,玩得不亦乐乎。阿圆两三岁的时候,他在她肚皮上画了个花脸,被杨绛说了一顿,后来不敢造次,于是就以给阿圆起外号为乐。他看见阿圆在床上蹦来跳去,就笑她:“身上穿件火黄背心,面孔像只屁股猢狲。”阿圆被他逗得又气又笑。

许久以后,阿圆患重病躺在床上,提笔准备写《我们仨》,第一篇就是“爸爸逗我玩”。爸爸陪着她一起玩耍的经历,始终是她记忆中最难忘的。

钱钟书的痴气,还体现在他对祖国的眷恋和对中国文化的深情上。

抗战胜利后,他们本来有离开的机会,却选择留在祖国。正如杨绛所说:“我们不愿逃跑……我们是文化人,爱祖国的文化、文字、语言……不愿做外国人。”后来,他们被下放到干校去劳动,杨绛悄悄问钱钟书:“你后悔吗?”钱钟书答道:“再来一次,我还是这样。”杨绛说:“我也一样。”

20世纪80年代,美国多所大学开出高薪邀请钱钟书去讲学,他一口拒绝了:“他们听不懂我的学问。”人们把这作为他狂妄的证据,殊不知,那是因为他深深热爱中国的文化,才会觉得外国人根本无法领会。

钱钟书和杨绛刚相识时,就对她说“自己志气不大,但愿竭毕生精力,做做学问”,他确实也做到了,将自己的一生都贡献给了挚爱的学问。在说了这句话60年后,《钱钟书集》终于付梓出版了。那时,他已身患癌症,躺在病床上动弹不得,杨绛代他写了序,在序中,她谦虚地表示《钱钟书集》只是菲薄的贡献,然后又郑重地补充写道:“我希望他毕生的虚心和努力,能得到尊重。”

是的,钱钟书确实值得人们尊重,尤其是他的呆气、才气、痴气更是让后人看到了一个充满烟火气息的学者形象,仿佛是一个和蔼可亲的邻家大叔。

有趣,有料,有深度

作者|慕容素衣

来源|《百家讲坛》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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