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有爱情有感情的婚姻,不需要分清楚谁的房产。就算两人一起登记房产产权又如何?白得半个房产的女人,失去的还不是整个婚姻?房产成为女性婚姻安全要素是一种畸形的婚姻观。婚姻是需要感情的,没有感情的婚姻,有一半的房产意义是什么?除非是骗婚,骗取房产。
按照新司法解释,看重房子的女人真是面临危险状况了,房子谁买是谁的,男的买是男的,女的买是女的,另一个只能是寄居者。拥有房产产权人随时可以让对方走,离婚不走也得走。这就需要检验男人的决心和态度了,如果心一软,被骗婚,两人去登记房子,男子买的房子立刻就缩水一半产权,女人也一样。针对女人呢?只要是有房子,也可以是铁打的房子,流水的老公。房子成为爱情的链子,定心丸,有点不靠谱。只有房子才能拴住女人,是女人的悲哀还是男人的悲哀呢?其实是爱情的悲哀。亵渎了爱情的纯洁性,让人心里不舒服。明明是恩爱的一对,在登记房产的时候,也许就会闹分手,女的肯定让男人将房子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或共同登记。男人又无法断定未来。现在离婚率很高,谁能保证不离婚呢?买房一方,即便是同意共同拥有房产,会不会与女人签订另外的协议呢?不离婚共有房产,离婚女人一样没有房产,这样女人的心计和心机就白费了。女人还是处在劣势中,这样做,女人也是哑口无言的。当然,女人也会规定责任问题,谁不忠诚于婚姻,谁自动放弃产权。约束来约束去,搞得双方很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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