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 江干E教育
各位家长请注意啦!5月10日—5月19日 ,杭州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进行小学一年级入学前的预登记。孩子要来江干上学的朋友赶快看过来!
根据相关规定,2017年一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是指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需在江干区申请小学一年级借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本人持有签发地为江干区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
第二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本人未持有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的,应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一)父母双方于2016年8月31日前在江干已办理(临时)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二)父母双方或一方于2016年8月31日前已在杭交纳社会保险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缴纳,无中断;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于2016年8月31日前已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四)适龄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符合在杭申请小学一年级借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以下程序办理:
5月10日—5月19日
家长登录指定网址预登记
6月8日—6月15日
家长登录指定网址核对信息
6月24日—6月25日
家长到动态教育服务区学校登记、报名
2017年在杭申请小学一年级借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动态教育服务区学校入学登记、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家庭户籍簿和父母双方身份证。
(二)父母双方在江干的(临时)居住证和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杭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
(五)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原件。
(六)报名入学孩子的计划生育证明有关材料(由报名入学孩子的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计生部门出具)。
(七)父母婚姻情况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二)(三)(四)中的在杭(临时)居住证、交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要求为2016年8月31日前已办理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不符合在杭申请小学一年级借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单位应为其户籍所在地政府,孩子年满6周岁,其父母应该及时送孩子到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本文由“135编辑器”提供技术支持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