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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宗庙制度
    《左传》曰:“国之大事,唯祀与戎”,则古代之重祭祀礼仪,可见一斑。而帝王宗庙制度,更是各种祭祀礼仪中最重要的,是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时代久远,加之宗庙制度繁缛琐碎、纷繁杂乱,现代人对宗庙制度的唯一印象恐怕只剩下皇帝的庙号了。

本文试图就中国古代的宗庙制度进行一些浅显的说明,鉴于本人的水平,其中定然多有舛误,欢迎大家批评指正,一同探讨。

一、名词解释
1、宗庙:从狭义上讲,宗庙就是庙号为“×宗”的那些帝王的庙。同理,庙号为“×祖”的帝王,其庙自然就是“祖庙”了,而非祖非宗的帝王,其庙叫做亲庙。

从广义上来说,宗庙是古代天子、诸侯、乃至大夫、士所修建的祭祀祖先的建筑。东汉之前,每位享受祭祀的祖先都各有其庙,故而有多少享受祭祀的祖先即有多少庙,这就是所谓的庙数。庙数的多少,是宗庙制度中最重要的部分。庙中藏神主,庙后为寝,寝以藏衣冠,所谓前庙后寝是也。自东汉后,逐渐形成了一庙多室的格局,所有神主全部藏于一庙之中,而不另外建庙。庙中分室,各安神主。

2、庙号:祖先们在宗庙中立宣奉祀时,由后人所追尊的名号。一般认为,庙号起源于商代,商有太宗(太甲)、中宗(太戊)、高宗(武丁),此外汤在甲骨卜辞中称作高祖乙,是知汤之庙号为高祖也。

庙号或称祖、或称宗。祖者,始也;宗者,尊也。是故始封之君称太祖,而有功之君亦称祖。而有德之君称宗。简而言之,就是“祖有功而宗有德”,所谓功者,指的是开创之功,所谓德者,指的是守成之德。唐朝之前,有祖宗庙号的帝王,其庙世世不毁,永远奉祀。自唐朝之后,所有帝王均有庙号,非祖即宗,故而称宗者其庙大多迁毁,只有少数人百世不迁,如唐太宗。

3、始祖和太祖:宗庙的建立是为了祭祀祖宗,可我们如果把祖宗一直推算上去,祖又有宗,宗又有祖,则祖祖宗宗无穷尽焉。因此宗庙祭祀需要一个确定的血亲源头,这个源头就是始祖。那么如何确定谁是始祖呢?有个原则,即所谓“始封之君”。

关于太祖,一说即是始祖。如《旧唐书·礼仪志五》云:“始祖即是太祖,太祖之外,更无始祖”。

然而又有异说,《白虎通义》则云“后稷为始祖、文王为太祖、武王为太宗”,郑玄注《诗·雍》序云“太祖谓文王”,如此,则汉儒以为始祖与太祖不同,对于这一观点,《旧唐书》以为“其义不然”,因为“彼以礼‘王者祖有功,宗有德,周人祖文王而宗武王’,故谓文王为太祖耳,非袷祭群主合食之太祖。”由此说来,所谓文王之“太祖”,并不是庙号意义上的太祖。

而宋人又以唐人之说为不然,以为始祖与太祖不同,所谓“庙有始祖、有太祖、有太宗、有中宗”(《宋史·礼志九》),从而爆发了一场关于赵匡胤高祖父赵朓(僖祖)是否为宋始祖的大争论,辩论自嘉佑年间至熙宁,持续十余年,最终确定僖祖为始祖,匡胤为太祖。

4、昭穆:宗庙或宗庙中神主的排列次序。太祖居中,其后代各自排列两边,左边的称昭,右边的称穆。譬如倘若祖父居中,则父居左,为昭;子居右,为穆;孙又居左,为昭;重孙居右,为穆。

5、祧庙:迁主所藏之庙,一般而言,宗庙之内所列先祖是有名额限制的,或五或七或九,当人数超过定额时,就将除始祖外最远的那位祖先神位迁出宗庙,移入祧庙。又一说远祖之庙,第五世、第六世祖先(即高祖父之父,高祖父之祖)称祧。

6、祧迁:将先祖神位迁出宗庙,移入祧庙的过程,称作祧迁。

二、汉代以前宗庙制度

1、商代宗庙制度
宗庙制度由来已久,究其渊源,貌似已经杳不可考。当今我们所能够肯定的,是至少在商代之时,就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宗庙制度,——我们都知道“庙号”就是产生在商朝。周兴之后,一方面继承了商朝的制度,另一方面又根据周人自身文化加以改造,此即孔子所谓“周因于殷礼,其损益可知也”。

由于商代年数久远,所留存的文献也寥寥无几,虽然后世书籍中记载有商代宗庙的一些情况,而又自相矛盾,或说七庙者,或说五庙者,或说六庙者,令人难以分辨取信。不过后世基本上都采信“夏五庙,殷六庙,周七庙”的说法,认为商朝祭四亲庙(父、祖、曾祖、高祖),以及契、汤二祖庙。但真实情况直到殷墟甲骨发掘之后,我们才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王国维先生认为商朝宗庙无定数,而是有多少祖先,即建多少庙,不存在亲尽而毁的情况。他在《殷周制度论》中说到:“商人祭法见于卜辞所纪者,至为繁复。自帝喾以下,至于先公先王先妣,皆有专祭,祭各以其名之日,无亲疏远迩之殊也。先公先王之昆弟,在位者与不在位者祀典略同,无尊卑之差也。其合祭也,则或自上甲至于大甲九世,或自上甲至于武乙二十世,或自大丁至于祖丁八世,或自大庚至于中丁三世,或自帝甲至于祖丁二世,或自小乙至于武乙五世,或自武丁至于武乙四世。又数言‘自上甲至于多后衣’,此于卜辞屡见,必非周人三年一袷、五年一禘之大祭,是无毁庙之制也。”

2、周代宗庙制度
周人的制度与商代有明显不同,王国维《殷周制度论》曰:“周人祭法,《诗》、《书》、《礼经》皆无明文。据礼家言,乃有七庙、四庙之说。此虽不可视为宗周旧制,然礼家所言庙制,必已萌芽于周初,固无可疑也。”可知周代庙数,虽说法各有不同,然其有定数则无疑也。

事实上,无论是先秦之时形成的文献资料,抑或是后世儒家对其进行的各种诠释,基本上都大致认为周代实行天子七庙制度。但在七庙组成上,却依旧是纷纷扰扰,杂说纷呈。

一种看法认为,周代虽然是七庙,然而其中后稷为始祖庙,文王和武王则相当于后世有庙号的“×宗”,因此后稷、文王、武王庙万世不迁,其余四庙则为四亲庙,供奉天子的父、祖、曾祖、高祖四代祖先。当天子崩后,神主移入宗庙时,原高祖庙毁弃,倘若该高祖是文、武以前的人物,则神主迁入后稷庙,倘若是文武以后的人物,则按照昭穆序列,昭者迁入文王庙,穆者迁入武王庙。文武二庙即曰祧庙。这一观点为西汉时韦玄成提出,得到了后汉时经学大家郑玄的支持,在历史上影响极大。可概括为“一祖二宗四亲庙”模式。其本质是认为周代虽号称七庙,实则四庙,天子祭祀,只上溯四代。如无称“宗”者,则庙数为五,若有称“宗”者,则庙数为六或为七。

另一种看法认为,周代的的确确是七庙,其中始祖庙供后稷,其余六庙全为亲庙,供奉天子的六世祖一下直至父亲的六代祖先。五世祖、六世祖之庙曰祧庙。文、武王为宗,其庙不算在七庙之中,且“宗”数量无定。这一观点。由西汉刘歆提出,在魏晋之际得到了经学大师王肃的支持,可概括为“一祖六亲宗无数”模式

这两种观点相互对峙,其核心分歧为两点:1、韦郑认为亲不过四,四代以上不再祭祀;而刘王认为亲不过六,六代以上才废止祭祀。2、韦郑认为“宗”的数量在0到2之间,最多不超过二宗;刘、王认为“宗”的数量不定,想要多少就多少。

后世学者或宗韦郑,或宗刘王,在一千多年的时间内展开了激烈的争辩。

譬如:王派问郑派:你说周代七庙是一祖二宗四亲庙,但是《礼记·礼器》、《荀子》等文献上都说“天子七庙,诸侯五庙”,照你的说法,天子和诸侯实质都是不过是立四亲庙,这岂不是没有了尊卑贵贱?而且,《礼记·祭法》中明明说天子有二祧,你现在说文王之前的神主迁入后稷庙,文武之后的神主迁入文、武庙,这岂不是有了三祧不成?

郑派回答:《礼记·丧服小记》中明明有“王者立四庙”的记载,那我说周天子立四庙有什么不对?而按照《礼器》的说法,周一共有七庙,可照你的说法,七庙加上文武二庙,岂不成九庙了?何况你把文王、武王单独摘出来,祭祀的时候不能同时享受祭祀,这算什么礼法?至于二祧的问题,二祧就是文武,后稷庙不算祧庙。再说了,天子有七庙,那是被祭祀的人多了就是七,不够就是五,而诸侯无论有多少应该祭祀的人,都不能超过五。这又怎么没有尊卑贵贱了?

如此这般,争吵不休。

因为周代是儒家心目中的黄金时代,所以周代的宗庙制度也就成了后世历朝历代宗庙制度的范本和模板。而郑王两家关于周代宗庙的争论,也就成为了后世各朝代掐架的依据。

从宋代开始,,一些学者开始以动态的眼光开审视周代宗庙制度,认为周代宗庙制度经历了从五庙到六庙到七庙,或从七庙到八庙到九庙的一个发展过程。若周初时,只祭祀后稷与四世祖先,共有五庙;则穆王时,文王庙不毁,变为六庙,共王时,武王庙不毁,最后发展为七庙。若周初时,祭祀后稷与六世祖先,共有七庙,则懿王时不毁文王庙,变成八庙,孝王时不毁武王庙,变成九庙。

至于周代宗庙的真实情况如何,恐怕还得等更多新的史料和考古成果的出现吧。

3、秦代宗庙制度
当宗周镐京的陵庙楼台在褒美女银铃般的笑声中化为灰烬之后,中国迎来了一场五百年之久的大动荡时代,一场五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春秋战国,王纲驰废,礼坏乐崩。从西周时期的“礼乐征伐自天子出”逐渐演变为“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再到“礼乐征伐自大夫出”,乃至“礼乐征伐自家臣出”,在这500年的动荡中,臣弑君者有之,子弑父者有之,而原有的礼乐仪式,也在这乱世之中凋零、毁灭。

中国在动荡500年之后,被秦始皇所统一,但秦国偏处西鄙,本无甚文化可言,而其民风彪悍尚武,与温文尔雅、文质彬彬的的周礼大异其趣。而其在统一之后,又改正朔、易服色,废封建、置郡县,几乎和周文化做了彻底的割裂。加之周代礼乐文化在500年的动荡之中,本来就已经鲜有孑遗,因此秦代宗庙制度也远不如周代之完善。

秦始皇时,虽然必有宗庙,但其制度已经不得而知,而在二世即位后,即进行了宗庙制度的改革,依古礼建立了七庙,“天子仪当独奉酌祠始皇庙。自襄公已下轶毁。所置凡七庙。群臣以礼进祠,以尊始皇庙为帝者祖庙”(《史记·秦始皇本纪》),由此可知,七庙中有襄公庙和始皇庙,其中襄公为秦国始封之君。而始皇庙则被尊为祖庙,也就是说,秦朝是奉始皇为太祖的。以功业而确定太祖,这对后世产生了重大影响。

三、汉代宗庙制度

1、汉初宗庙制度
据史记记载,汉二年刘邦还定三秦后,即于栎阳立宗庙。但此时刘太公尚在人世,而刘邦世系不明,其父母尚只有姓而无名,遑论高、曾、祖。实在不知道此时其宗庙中所供奉者为何人。此后数十年间,太上皇、高帝、惠帝驾崩,于长安城内分别建立太上皇庙、高庙、惠帝庙,这应该是汉朝宗庙制度之始。

但经过了春秋战国长达500年的动荡,以及秦朝焚书坑儒对文化的摧残之后,周代宗庙制度恐怕已经无人了解。因此“汉承亡秦灭学之后,宗庙之制不知周礼,每帝即世,辄立一庙,不止于七,不列昭穆,不定迭毁”(《续汉书·祭祀志下》注)。其的宗庙制度还处于极为原始的状态。这种原始性还表现在刘邦庙号的称呼上。

《史记·高祖本纪》:“至太上皇庙,群臣皆曰:‘高祖起微细,拨乱世反之正,平定天下,为汉太祖,功最高。’”《汉书》的记载与此略同。由此可知,在汉代宗庙系统中,刘邦为太祖,这是没有疑意的。但在《史记》记载中,或称刘邦为“高帝”,或称其为“高祖”,而从未以庙号“太祖”称之,这似乎是表示刘邦虽然拥有了“太祖”的庙号,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与祭祀活动中,都并未使用,而依旧以其谥号称之为“高”,这才有了民间“高祖”的习称。而在流传至今的汉瓦当中,还有“高庙万世”文字的瓦当,据信是刘邦庙的遗物,若如此说来,刘邦庙在官方正式称呼中,亦是以谥号称为“高庙”,而非以庙号称为“太祖庙”。

此后,文、景、武、昭诸帝崩,依旧例建庙于长安。

昭帝崩,无后,霍光乃自民间立戾太子孙刘病己,是为宣帝。宣帝即位,除了立昭帝庙之外,还为自己的生父立庙,是为皇考庙。及宣帝崩,元帝即位,又立宣帝庙。

2、元帝永平改制
至元帝时,汉所立宗庙,自太上皇庙、高庙、文帝庙,直至皇考庙、宣帝庙,共九庙,既无迭毁,又无昭穆。此时儒术大盛,儒学在社会生活与思想意识中的主导地位逐渐确立。而国家宗庙制度却与儒家经典上所记载的大相径庭,多为当世学者所讥。于是元帝诏令议皇帝宗庙迭毁制度。

丞相韦玄成提出了自己的方案:高帝乃是始受封、始受命之君,为汉太祖,其庙万世不迁。而太上皇、惠、文、景庙亲尽,当祧迁毁庙,只保留武、昭、宣、皇考四庙。加上太祖高帝庙,也就是说,韦玄成所提方案为五庙。但这一方案并未将太宗文帝、世宗武帝视同周文、武二王,而是依旧按照亲尽而祧的原则依次毁庙,这其实也相当于褫夺了文、武二帝的庙号。同时,又将并未称帝的皇考纳入了帝王宗庙体系,与武、昭、宣等皇帝相提并论,同序昭穆。因此方案一出,就受到了各方的质疑

儒家重周礼,因此确立制度无不以周代制度为蓝本,而当时社会上所公认的周代宗庙制度为“一祖二宗四亲庙”模式,而且韦玄成本身就是这一理论的坚定支持者,那么他为什么在为本朝制定制度时,却要违背周代制度,而定为五庙呢?

原来,韦玄成认为,周代虽然是“一祖二宗四亲庙”,但其中二宗并不是必须的。只是因为周文、武王上承天命,父子相继,灭商立周,乃是周朝始受命之君,所以才为万世不迁之宗。此后周成王也是功业显赫,依旧亲尽而祧。试问文帝、武帝功业再广大,能超过周成王吗?既然周成王庙都迁毁了,凭什么文帝、武帝就不能迁?

至于将皇考与诸帝同序昭穆,我推测这主要是由于宣帝和昭帝之间隔辈造成的。从血缘亲统上讲,宣帝为戾太子孙,昭帝侄孙。但从帝王君统上讲,宣帝继承昭帝,应当为昭帝子。在这里亲统和君统之间出现了分歧,为了弥合这个分歧,于是韦玄成便把昭帝父亲的庙列入了宗庙系统。但如此一来,明显违背礼制,因此遭到了大臣们的强烈反对。

在经过一年的考虑之后,元帝自己拿出了一套方案,试图敉平争论:高帝为太祖,无异议。承认文帝的太宗地位,其庙万世不迁。而宣帝继承昭帝,即是昭帝之子,“为人后者不复顾私亲”,太上皇、惠帝、景帝、皇考庙全部迁毁。按照这一方案,则汉宗庙共有五庙:高、文、武、宣、昭庙。而其中高帝、文帝二庙万世不迁,则事实上只有三亲庙。

元帝这一方案,一祖一宗三亲庙,非但不合于礼制,而且以宣帝为昭帝子,也不合乎人情。因此理所当然遭到朝臣反对。于是韦玄成又提出了自己新的方案:高帝为太祖,文帝为太宗,其庙世世不毁。其余诸帝各序昭穆,其中景帝为昭,武帝为穆,昭帝、宣帝同为昭。保留皇考庙,但不序昭穆。太上皇、惠帝亲尽祧迁,其神主藏于太庙。

如此一来,则汉宗庙共有七庙:高、文、景、武、昭、皇考、宣。其中高帝与文帝庙万世不迁,其余五庙依次亲尽则祧。貌似是和周代制度相似,但实质不同。韦玄成的这套方案,其实是糅杂了君统和亲统,若论君统,则是高、文、景、武、昭、宣,共是六庙,若论亲统,则是高、文、景、武、皇考、宣,也是六庙。这套名为七庙实则六庙方案,在各方面妥协之下顺利通过,于是下诏施行。

汉初除在长安建立宗庙外,还在各地建立郡国庙,祭太上皇、高帝、文帝、武帝。此次改制中,郡国庙也一律罢毁。

这一制度施行未几,元帝于建昭三年,“梦祖宗谴罢郡国庙,上少弟楚孝王亦梦焉”(《汉书·韦贤传》),紧接着就病倒了。于是元帝恐惧,于建昭五年又回复了所罢毁的宗庙和郡国庙,同时承认武帝庙号为“世宗”。但这并未能治好他的病,几年之后,元帝崩。

成帝即位后,在丞相匡衡的主持下,又开始施行永光改制的方案,再一次迁毁惠帝庙,同时由于元帝神主祔庙,景帝亲尽迁毁。至此汉代宗庙制度形成了“一祖”(高庙)、“二宗”(文帝、武帝)、“四亲庙”(昭帝、皇考、宣帝、元帝),基本上和传说中周代制度相吻合了。

哀帝即位,诏令群臣讨论宗庙之礼。光禄勋彭宣等人再次请求取迁毁武帝庙,从而再次引发了关于宗庙制度的大讨论。刘歆反驳彭宣等人观点,说:“七者,其正法数,可常数者也。宗不在此数中。宗,变也,苟有功德则宗之,不可预为设数。故于殷,太甲为太宗,大戊曰中宗,武丁曰高宗。周公为《毋逸》之戒,举殷三宗以劝成王。繇是言之,宗无数也”(《汉书·韦贤传》),明确提出了“宗无数”的观点。又说:“或说天子五庙无见文,又说中宗、高宗者,宗其道而毁其庙。名与实异,非尊德贵功之意也”(同上)。奏上,哀帝认可,遂照此执行。

按照刘歆的方案,则高帝为太祖,文帝为太宗、武帝为世宗,其庙不算在皇帝宗庙体系之内,且永不迁毁,而哀帝所祭祀先祖,应该在排出文、武二帝的前提下上溯六代,故此时汉宗庙除了高、文、武一祖二宗三庙之外,其亲庙为惠、景、昭、宣、元、成六庙,加上宣帝父皇考庙,哀帝父共皇庙(哀帝即位后,追尊其父为共皇),达到了11庙。

3、王莽九庙

哀帝崩,平帝立,王莽执政,以“两统贰父,违于礼制”(《汉书·韦贤传》)为由,毁弃皇考庙与共皇庙。元始四年,王莽追尊宣帝为中宗,元帝为高宗,平帝崩后,又追尊成帝为统宗,平帝为元宗。至此,西汉皇帝除了此前惠、景、昭及哀帝外,所有皇帝都拥有了庙号。此时汉究竟是继续执行刘歆六亲庙制,抑或王莽另有制度,史无记载。不过从王莽成帝后,为自己先祖立四亲庙的举动来看,或许他是不同意刘歆六亲庙说而暂停韦玄成四亲庙说的。若真如此,则此时惠、景二帝亲尽当迁,而汉庙应为高、文、武、宣、元、成、平一祖六宗,亲庙则只有哀帝一庙。

王莽成帝后,为了平定四方盗贼,遂于地皇元年建立九庙,“欲视为自安能建万世之基者”(《汉书·王莽传》),其中五庙为其远祖之庙,“一曰黄帝太初祖庙,二曰帝虞始祖昭庙,三曰陈胡王统祖穆庙,四曰齐敬王世祖昭庙,五曰济北愍王王祖穆庙”(同上),为祖庙;四庙为其高、曾、祖、父之庙,为亲庙。

王莽宗庙虽为九庙,然而其中五庙为祖庙,依据刘歆祖、宗庙不在七庙常数中的说法,王莽九庙实质为五庙。它是韦玄成“一祖二宗四亲庙”与刘歆“一祖六亲宗无数”两种观点的混合体,既保留了四亲庙,又坚持了宗无数。

4、东汉初期宗庙制度

刘秀称帝后,最初仅仅祭祀高、文、武三帝,建武元年定都洛阳后,遂于二年在洛阳修建高庙,置高帝至平帝十一帝神主于其中。同时,又在洛阳修建四亲庙,祭祀其高、曾、祖、父。

由于刘秀为汉室旁系,若以宗法制而言之,是为小宗。而帝系为大宗,刘秀称帝,即是以小宗继大宗。按照大宗万世不绝的理论,刘秀应以元、成、哀、平等西汉诸帝为先祖,而对于亲生父母等私亲所执之礼应当减弱,此即宗法所谓“为人后者为之子”是也。

但现在刘秀一方面置西汉十一帝神主于高庙,另一方面为自己小宗私亲各起亲庙,明显有以四亲庙取代西汉诸帝宗庙的趋势,因此理所当然招致了儒学士人的反对。

建武19年,五官中郎将张纯与太仆朱浮上书,要求光武撤销为自己高祖父之下四世亲庙,而代之以西汉帝室大宗四庙:“礼,为人子事大宗,降其私亲。礼之设施,不授之与自得之异意。当除今亲庙四。孝宣皇帝以孙后祖,为父立庙于奉明,曰皇考庙,独众臣侍祠。愿下有司议先帝四庙当代亲庙者及皇考庙事。”(《续汉书·祭祀志》)

光武从之,于是:1、承认王莽为宣帝所加“中宗”庙号,而废除元、成、平帝的“高宗”、“统宗”、“元宗”庙号;2、以宣、元、成、哀、平五帝四世取代四亲庙;3、因为按行辈,光武应当为元帝子辈,与成帝同辈,为哀、平叔父辈。因此尊宣帝为祖、元帝为父,与高、文、武三帝神主一同供于洛阳高庙,由光武亲自奉祀,成、哀、平三帝神主供于长安高庙,由朝廷官员代为祭祀。4、为生父南顿君另立皇考庙,由群臣奉祀。

此时,光武所奉宗庙,除太祖高帝、太宗文帝、世宗武帝外,其余为宣、元、成、哀、平五庙。其中宣帝为中宗,亦为百世不迁之庙,而元、成、哀、平四庙为亲庙,庙数达到八庙。按照刘歆“宗无数”理论,将称宗者三庙去除,其实质依旧是“一祖四亲庙”的五庙制。

5、同堂异室制的确立

光武时,不再为每位皇帝各自立庙,而是分别在长安和洛阳建立两座高庙,将其他皇帝神主藏于两座高庙之中,这可以看作是“同堂异室”制度的雏形。

光武崩后,明帝即位,为其上庙号曰“世祖”,同时在洛阳建立世祖庙。明帝崩,“遗诏无起寑庙,藏主于光烈皇后更衣别室”(《后汉书·明帝纪》)。因此章帝即位后,仅藏明帝神主与世祖庙而已。而章帝崩后,亦遗命藏神主与世祖庙。此后形成传统,东汉皇帝再无单独立庙者,仅仅藏神主于世祖庙。由此而形成了皇帝宗庙“同堂异室”制度,为之后历朝历代所沿用。

6、献帝初平改制

自光武至灵帝共九帝,除殇、冲、质三帝早亡不列宗庙而无庙号外,其余藏于宗庙者皆为“×宗”,因有庙号者其庙世世不毁,所以此时“亲尽毁庙”制度已经名存实亡、废弃不用了。灵帝崩,洛阳大乱,董卓入京,立献帝。时左中郎将蔡邕上奏,提议改革宗庙制度:“今圣朝尊古复礼,以求厥中,诚合事宜。元帝世在第八,光武世在第九,故以元帝为考庙,尊而奉之。孝明遵述,亦不敢毁。孝和以下,穆宗、恭宗、敬宗、威宗之号皆宜省去。五年而再殷,合食于太祖,以遵先典。”(《续汉书·祭祀志》注引《袁山松书》载蔡邕议)

于是“以和帝以下,功德无殊,而有过差,不应为宗,及余非宗者追尊三后,皆奏毁之。四时所祭,高庙一祖二宗,及近帝四,凡七帝”(《续汉书·祭祀志》)。由此可知,蔡邕所议宗庙制度,仍旧为“一祖二宗四亲庙”模式。

然而由于史料记载的模糊,后世学者对于所谓“近帝四”的理解各有差池。前引《续汉书》,有“以和帝以下,功德无殊,而有过差,不应为宗,及余非宗者追尊三后,皆奏毁之”之语,因此多有认为是和、安、顺、桓四帝被迁毁,而所为“近帝四”指的是光武、明、章、灵四帝(见《文献通考》),不过这种说法实在难以令人信服。倘若献帝以光武、明、章、灵四庙为亲庙,等若以章帝为祖父、而以明帝为曾祖父,岂不滑天下之大稽。

因此,也有学者认为,所谓“近帝四”,是指安、顺、桓、灵四帝,《续汉书》中所谓“和帝以下,……不应为宗,……皆奏毁之”之语,仅仅是指褫夺和帝以下四帝庙号,待其亲尽后逐一迁毁,而非立刻毁之。

如此,则此时东汉宗庙中所供奉的,当是高、文、武、安、顺、桓、灵七帝,是为一祖二宗四亲庙是也。

但在若真如此,则高帝为太祖,文帝为太宗,武帝为世宗,除此一祖二宗之外。其余有庙号的各位,如中宗宣帝、世祖光武等,尽管称祖称宗,却已经不再是百世不祧了,而依旧被迁毁。宣帝且不论,世祖光武乃是东汉开国之君,中兴之主,是东汉诸帝的直系先祖,倘若真将他迁毁,真是情何以堪。

因此也有学者提出所谓“一祖二宗”,乃是世祖光武、显宗明帝、肃宗章帝,即这“一祖二宗”仅仅是东汉帝系,而与西汉无涉。西汉有庙号高、文、武、宣的四帝,依旧供奉于高庙之中,而东汉“一祖二宗四亲”,则供奉于世祖庙中。如此,在事实上此时宗庙共为11庙,西汉四,东汉七。

四、总结

中国宗庙制度虽然源远流长由来已久,但夏商周三代制度并无人亲见,记载周代制度的《礼记》等书,是战国人所撰,其中内容自然较真实情况有较大偏差。因此真正将宗庙制度予以实施,是从汉朝开始的。

两汉的宗庙制度并不稳定,经历了许多次大规模的改革和修正。这一方面是由于儒学的发展,使学者对周代宗庙制度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另一方面也有现实政治因素的影响。在两汉宗庙的历次争议中所提出的各种观点,都对后世制度产生着重大影响。因此了解周代和汉代宗庙制度,是了解中国古代宗庙制度的前提和基础,不可不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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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五十九 礼九(吉礼九)
史部文献通考马端临卷九十三 宗庙考三天子宗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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