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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历史】历代政治得失之隋唐篇(下)

关键词:中央与地方的博弈,监察权的变迁

唐朝的地方政府,结构比汉朝要复杂得多。汉代地方分为郡县两级,唐朝将郡改为州,名义上仍是州县两级,但是根据管辖户口多寡,唐县分上、中、下三等,六千户以上称上县,三千户以上称中县,三千户以下的称下县,只有上县的长官才可称县令,中、下县长官只能称县长,在行政级别上自然依次论品级。唐州也分上、中、下三等,十万户以上的称上州,两万户以上的称中州,两万户以下的称下州。我们仅从这种森严的等级制度中,便可看出政治之精妙与狡黠。

首先,官僚制度本身就是一个金字塔,越往塔尖人越少,绝大部分的官员,一生只能在中下层混迹,能够获得升迁机会者凤毛麟角。长此以往,就会使基层官员失去勤政奋斗的动力,继而庸政懒政,于地方管理毫无作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躺平。亦或自知升迁无望,转而贪腐,则对地方政治产生严重伤害。所以,皇帝考虑的是如何调动官员积极性,要让官员拼命干活,就得让他们有看得见摸得着的升迁机会。

那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拉伸金字塔的层级,由汉朝的郡县两级,划分上中下等,一下就变成六级,每一级的行政级别都不一样,所代表的俸禄和政治待遇也不一样。譬如就县官本身来说,干的还是一样的活,但是有副厅级高配县令,也有副处级低配县长,这样,地方官员们又有了攀登的动力。

其次,经过三级划分后,唐县管辖规模要小于汉县,唐州管辖规模更是远逊于汉郡,数量上较汉郡增加一倍不止。这样做的用意很明显,进一步削弱地方势力,使之没有力量与中央对抗,汉朝时期中央政府若要撤换州郡长官,必然慎重考虑对全国政局的影响,唐时期则不然,背后的压力明显要小很多。

随着地方政府的不断细化,相对应的中央政府管理半径也就越来越大,势必使中央管理机构也越来越臃肿与庞大。这一时期的官僚体制相对于汉朝来说,已犹如庞然大物,行政对于全社会的支配也就越来越明显。尤以地方政府来说,秦汉时期很大一部分管理职责需要借助基层自治,依靠宗族和世族的力量来贯彻国家意志,某种程度上来说,国家也要通过对其进行妥协来共同分享政治财富,而唐朝的皇帝显然不希望如此。

最后,这种官僚机构的臃肿,也是中央政府一种不得已的权变。唐开国之初,为了大力招揽人才,打击世族势力,采用了相对激进的科举手段,即每年持续开科取士,且不限制报考人数。这为初唐至盛唐时期政府官员的更迭换代和整个官僚队伍的改造,储备了相当雄厚的人才基数。但长此以往,就会造成一大批的储备干部滞留,而普通民众对于科举越来越浓厚的兴趣,也更加加剧了这种僧多粥少的局面。

政府用一种类似于市场经济调解手段的原理,拆分州县以增加官员职位供应量,这也是迫使唐朝地方政府不断臃肿的重要原因之一。

唐朝的科举制,一般史学界都定义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一项伟大进步,而很少对其进行深入和综合的评估。上文所述,科举是导致政府机构臃肿的重要原因,科举取士,犹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而整个政府机构,也像河堤一样越筑越高,这样经年累月,水总有漫过河堤的时候。

这种状况,到了中唐以后就格外明显,大批的储备干部无法分配,后面的扩招还在源源不断地进行。政府只能先令其在吏部挂号排队,然后回老家去等待消息,什么时候编制有空缺排到你了,再来上班。刚开始排个一年半载,基本都能落实工作,后面就不像话了,三五七年已经是常态,再往后,很多士子皆明白,如果不走其他途径,恐怕一辈子都不会有工作安排。这种途径,就是攀附权贵,结党求发展。不要把读书人的情怀想得有多高大,读书人也要吃饭就业,寒窗苦读十数载,千军万马过独木桥高中,这样高风险的投资如果不能得到回报,沉没成本无疑太大。

这时候就需要找一个相当级别的官员,或门生,或乡谊,作政治上的投靠,才有望落实工作。同理,中央政府的高级别官员,也迫切需要这种门生故吏遍天下的方式来扩大政治上的影响力,来保证自己的施政意志和行为能够得到有效的贯彻,这种现象不断发展,便形成了中唐以后的牛李党争局面。党争的出现,毫无疑问首先损害的是皇帝的利益,党人逐渐控制朝政,皇帝不免成为傀儡,皇权在剥夺相权打击世族之后,又面临官僚集团的控制与挑战。

结党的根源在于开科取士,此乃国策,如果皇帝不能与三省六部达成一致单方面取消或变更此制度,会被认为动摇国本而遭到整个官僚集团的抵制。另一方面,士子尽管结党,仍不免一生都等不到职务,因为政府编制总体是无可能继续增加的,结党只不过更加剧了读书人的内卷而已。更多卷无可卷的士人,寓居乡里,怦议国事,成为破坏基层稳定的根源。唐朝对这些在籍的候补官员,有统一的政治身份“员外郎”,民间尊称员外,虽无职无俸,但档案上是干部身份,免除一切徭役田赋。随着这个政治群体越来越庞大,并开始兼并土地的时候,国家的基本财政收入就随之急剧减少,此亦造成晚唐国库空虚的重要原因之一。

唐制对比汉制,还有一个显著的变化就是监察权的动迁。汉朝三公御史大夫之下,有一个重要的副职叫御史中丞,专司监察皇室,并对丞相负责,遂令皇帝如芒在背,至隋唐时也就痛快地取消了。唐朝正式设立御史台,所谓三省六部一台,独立向皇帝负责。分设左右御史,左御史负责监察中央政府机构,右御史负责监察地方政府。当然皇帝身边也指派了御史台的官员,但品级已掉到六品以下,官职被称为“拾遗”和“补阙”,顾名思义,就是替皇帝拾捡遗漏,或补充一些行政意见,于监察已经关系不大。不过是皇帝选用一些有清誉的人,在朝政上发表一点清议,譬如唐朝著名的诗人杜甫,就做过左拾遗。

汉郡改唐州之后,主政官职也由太守改为刺史,注意这一名称,也将开启中国政治体制另一先河,即监察官员地方化。刺史顾名思义,是替朝廷刺探地方政务的意思,原为御史大夫所派遣低级别官员,然而到了地方,因为本身代表中央,地方官员在施政时,往往要先行询问以保证“政治正确”,久而久之,不免代替地方领衔政务,于是汉朝的监察官刺史就变成了唐朝的地方官州刺史。

唐朝御史台将地方州县分为十道,每道派遣常驻监察官一名,称为观察使,也就是观察地方政务的意思。跟汉朝一样,这些观察使到了晚唐,又蜕变成凌驾于州刺史之上的更高级别地方官,按照屁股决定脑袋的原理,从中央的人变成了对抗中央的人。

而派往边州的监察官,往往还要履行监察边军的职责,所以朝廷另授节信,当出巡时遇到外敌入侵,可代表朝廷调动节制军队御敌,此即节度使。这些节度使掌握了地方行政权和军事指挥权之后,便形成唐朝历史上著名的藩镇。藩镇导致了“安史之乱”,使唐王朝盛极而衰,在随后的一百多年里,朝廷始终无力削弱藩镇,并最终将王朝葬送于藩镇之手。

盛唐之后,分裂与动荡贯穿整个“五代十国”时期,中国政治在藩镇制度上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再也没有建立过如同汉唐一样强盛的国家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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