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校内意外摔伤 学生疼得直叫老师干等家长来
作者:( 杨博) 来源:时代商报 点击: 641 次 评论: 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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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同学,如果你的同学生病了或者玩球的时候骨折了,你应该怎么办呢?”记者在沈阳于洪区某小学内随机地问了一个孩子。
被记者采访的孩子睁着大眼睛说:“当然是要立即把他送到医院,让医院里的医生给他看病呀!”但是这个连孩子都知道的道理却在这小学老师和校长眼里却变成了空谈。
就是这所小学的老师和校长眼看着一个胳膊骨折的13岁男孩在痛苦中等待他妈妈的到来……
意外:五年级男孩校内摔伤
5月18日下午4点,记者接到了李女士打来的投诉电话,在电话里李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十分气愤和不理解的一件事。
李女士的儿子叫明明(化名),今年13岁,是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2004年5月12日12点10分,吃过午饭的明明和同学在学校操场上踢足球。奔跑中的明明一不小心踩到了足球上摔倒在地,明明感到左胳膊一阵钻心的疼痛,就抬不起来了。与明明踢球的同学立刻围了上来,两名同学扶着明明找到班主任,可是明明的班主任只是问了问明明是怎么摔倒的,就让带明明来的两名同学送明明回家。而此时,明明的胳膊由于骨折已经发生变形了。
当两名同学扶着明明走到学校大门口的收发室时,明明再也忍不住,他蹲在地上不断地叫喊着。这时恰巧小学的两位负责人在收发室内,他们见状问了情况,就让明明躺在收发室内。随后,两位负责人让明明的班主任与明明的家长联系,让明明的家长快到学校来。
家长:为什么不送孩子去医院
据李女士说:“当时我是下午1点10分才接到学校打来的电话,而此时我正在大东区的陶瓷城。”
大约40分钟后李女士赶到学校,明明正躺在学校的收发室内,疼痛让他已处于半昏迷状态,而校方的两位负责人和明明的班主任就在一旁说着话。
李女士见状就要带着儿子去医院,可是明明已经无法站立了,李女士一个人根本无法将明明带走,此时校方仍然没有人站出来表示要帮助李女士。无奈之中,李女士只能给丈夫打电话。20分钟后,明明的爸爸风风火火地赶到了学校。最后,明明被父母送到沈阳市骨科医院,经医生诊断为“左胳膊骨折”。回忆当时的情况时,明明的妈妈说:“当时明明的老师、校长就站在旁边,看着孩子疼痛,他们为什么就不能先把孩子送到医院呢?”
学校:我们没有任何责任
对此,该小学教导处的佟主任是这样回答记者的:“根据2002年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事故伤害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生在放学后、节日期间、课外休息期间造成了人身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明明在中午休息时间摔伤的,我们学校没有任何责任”。
记者问:“为什么明明在摔伤以后,学校没有立即将其送到医院进行救助,而是将明明放在收发室内长达近2个小时。” 佟主任解释说:“根本没有2个小时,明明的妈妈是10分钟赶到的,明明的班主任在该事件有一定的责任,我们学校会调查的。”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的杨功涵律师,杨功涵律师认为学校将明明放到收发室的做法是不对的,这可能会耽误病情,错过最佳的治疗时间,这种做法违反了《中小学事故伤害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虽然学校不是明明的监护人,但是明明在学校内摔倒,校方应该积极组织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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