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先赚名,再赚钱”的商业模式,到组织“水军”炒作、低俗打造“名人”以利走穴、制造热点为企业营销张目等操作手法,以谣言启衅,靠谣言牟利,“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赚得不亦乐乎。“你在义愤填膺地转发,他却看着账户合不拢嘴”。据供述,“立二拆四”创立的网络推手公司7年来毛收入达1000余万元,纯利润有数百万元之多。久居鲍鱼之肆,不闻其臭,不只是“口味”的变化,更在于利益的熏染。造谣传谣,最终是为了“吃谣”。“网络大谣”们的生意经,让人警觉谣言“恶之花”之所以能生长绽放,正源于那片以“造假审丑媚俗”为利的“黑色经济”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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