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十不准”规定一、 不准乱扔垃圾;(情节轻,可以罚款20-50元)
二、 不准随地吐痰;(情节重,可以罚款10-20元)
三、 不准破坏绿化;(情节较重,可以罚款50-1000元)
四、 不准损坏公物;(情节特重,可以罚款100-5000元)
五、 不准闯红灯;(情节不轻,可以罚款20-50元)
六、 不在乘车时争上抢位;(争上没办法处罚,中国人口太多;抢位在厦门是不会。赞一下厦门)
七、 不讲脏话粗话;(一遇吵架,谁也不会遵守,另行处罚)
八、 不准在公共场所吸烟;(烟民在这点还是做得较好的)
九、 不准喧闹和鸣喇叭扰民;(情节非常重,可以罚款500-1000元)
十、 不准乱涂写乱张贴。(情节非常特别之重,直接抓去做牢)
执法人员:交警,公安,城管,受于权力的人员(如交通督导员,马路天使,青年志愿者等等
罚款收入:可以用做执法人员工资,文明市民的奖励,公益广告的费用。鱼鱼们,支持的话帮忙顶一顶!
厦门市“十不准”规定
一、不准乱扔拉圾; 二、不准随地吐痰;
三、不准破坏绿化; 四、不准损坏公物;
五、不准闯红灯; 六、不在乘车时争上抢位;
七、不讲脏话粗话; 八、不准在公共场所吸烟;
九、不准喧闹和鸣喇叭扰民; 十、不准乱涂写乱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