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制度即封邦建国,语见《诗·商颂·殷武》:“命于下国,封建厥福”。人口,土地,武装力量,是封建制度的三个物质因素。皇上控制的是州郡,邦国不受皇帝指挥,但是要定期上贡。春秋时周王室“伐楚以公义,责苞茅之贡不入”,说的就是因为楚王不上贡而受到诸侯联军的讨伐,皇上不在乎你那点东西,但是你要在名义和形式上维护最高统治者的权威。
东汉末年,黄巾乱起,人民流离失所,土地荒芜,“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军阀割据,地方政治机构名存实亡,两汉以来的封建制度摧毁殆尽,这也是西晋建立初期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关于西晋初年推行的封建制度,在《三国志》和《晋书》都有记载:
《三国志·魏志·司马朗传》“朗以为天下土崩之势,由秦灭五等之制,而郡国无搜狩习战之备故也。今虽五等未可复行,可令州郡并置兵,外备四夷,内威不轨,于策为长。”
《三国志·魏志·陈留王奂传》“咸熙元年五月庚申,相国晋王(司马炎)奏复五等爵。”《晋书·裴秀传》“秀议立五等之爵,自骑督以上六百余人皆封。”
司马朗建议州郡置兵,司马炎和裴秀建议复五等之爵。五等之爵建立了,《晋书·地理志》记载:
晋文帝为晋王,命裴秀等建立五等之制,惟安平郡公孚邑万户,制度为魏诸王。其余县公邑千八百户,地方七十五里;大国侯邑千六百户,地方七十里;次国侯邑千四百户,地方六十五里;大国伯邑千二百户,地方六十里;次国伯邑千户,地方五十五里;大国子邑八百户,地方五十里;次国子邑六百户,地方四十五里;男邑四百户,地方四十里。
司马昭让裴秀建五等之制是他作晋王的时候,也就是264年。265年,司马昭病逝,司马炎废魏建晋,又把五等之制废除了,开始分封诸王:
武帝泰始元年,封诸王以郡为国。邑二万户为大国,置上中下三军,兵五千人;邑万户为次国,置上军下军,兵三千人;五千户为小国,置一军,兵千五百人。王不之国,官于京师。罢五等之制,公侯邑万户以上为大国,五千户以上为次国,不满五千户为小国。
这次分封,主要是同姓王,并且规定“王”留在都中,不能去所在的封国。咸宁三年(277年)卫将军杨珧等上言“古时封建诸侯,实为屏藩王室起见,今诸王公皆在京师,实与古意未合,应一律遣使出镇,俾就外藩。”武帝才开始派各王到自己的封国。各王眷恋洛都繁华,不忍遽去,奈何王命难违,不得不涕泣辞行。
封王如下:
汝南王司马亮
琅琊王司马伦
渤海王司马辅
东莞王司马伷
扶风王司马骏
河间王司马颙
章武王司马威
这几个王只有司马颙是后来八王之乱中的一员,另外武帝也封自己的几个儿子为王,不消细表。
这次分封允许王国拥有军队,司马朗建议州郡置兵的建议被搁置了,太康元年(280年),晋武帝罢去州郡兵,这对西晋的统治是致命疏忽。八王之乱,各王国凭借的都是自己的“国军”,州郡没有武装力量抵抗。实际上,对于州郡不宜去武备,交州牧陶璜上书,谓:“州兵不亦减损,以示空虚。”《竹林七贤论》记载山涛也曾经多次作出提醒:
咸宁中,吴既平,上将为桃林、华山之事,息役弭兵,示天下以大安。于是州郡悉去兵,大郡置武吏百人,小郡五十人。时京师犹讲武,山涛因论孙、吴用兵本意。涛为人常简默,盖以为国者不可以忘战,故及之。
天下虽安,忘战必危,为后世执政者诫。
263年,魏灭蜀,司马昭因为平蜀有功,封相国晋公,加九锡,长子司马炎为副相国,百官趁势逢迎。
咸熙二年(265年),司马炎立为世子,复进称太子,篡位之心昭然若揭。魏主曹奐名为人君,实与傀儡无疑,左右全是司马氏党羽。
267年,册司马衷为皇太子。
272年,贾南风入宫,立太子妃。
280年,晋灭吴。
蔡东藩先生《后汉通俗演义》道:晋武帝篡魏的时候,他或许想到了曹氏摧残骨肉,因而导致孤立,在禅位之际,竟然没有受到反抗,白白地将曹魏江山拱手相让。自己侥幸窃权,但如果不考虑将来,司马后代会不会也像曹魏子孙那样孤立无援,重蹈覆辙呢。所以他要大封宗室,列作屏藩。伐吴之前,山涛曾经私语同僚:“外宁必有内忧”,懦儿悍妇,武帝何尝不知,这或许就是晋武帝恢复封建制度的原因,这想法无法示人,只能烂在肚子里,这也是武帝不得已的苦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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