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士尼在全球有六大园区。据有关媒体报道:欧美的迪士尼对于是否能够携带食物,并没有相关的规定,2017年11月15日,上海迪士尼新加了规定:“不得携带以下物品入园:食品;酒精饮料;超过600毫升的非酒精饮料......”
对于迪士尼的“霸王规定”,我们有如下的疑问:
国外的迪士尼乐园尚且可以携带食物进入园区,而到了中国,就是另外“一番景象”了。很明显,上海迪士尼规定的“禁止携带食物入园”是“单纯”地针对国人。如此“双标”的做法,是否侵犯了中国游客的人权?
和国外的迪士尼相比,毫无疑问,上海迪士尼对待欧美人、亚洲人的双重做法,引起了国人的不满。如果说“禁止携带食物”是为亚洲人“量身定做”的,那么,东京迪士尼也可以携带食物入园又是怎么回事?和国内的其他游乐场所相比,也没有“禁止携带食物入园”这一规定。我们是否可以认为,上海迪士尼“店大欺客”,弃中国游客的人权于不顾呢?
不得携带食物,要么“当场吃完”,要么“扔掉”?
工作人员告诉小王,要么当场吃掉外带的食物,要么扔掉。小王询问了一下寄存费,工作人员告诉她是一天80。这远远高于她的食物价格。当她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那边的工作人员告诉她,这是上海迪士尼的自身规定,并不涉嫌违法。
学法律的小王越想越生气,这就是迪士尼的“霸王条款”,制定的一切规定都是有利于自身的,这还有什么道理可言?因此,小王一纸诉状将上海迪士尼告上了法庭。
“翻包”的行为是否合法?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7条有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上海迪士尼的“翻包”行为于情于法都站不住脚,既然迪士尼已经来到中国,就要尊重中国的法律。迪士尼的非法搜查,已经涉嫌违法,在违法边缘疯狂试探,我们看到了上海迪士尼的“丑恶嘴脸”。
到底是谁助长了上海迪士尼的嚣张气焰?有人说上海迪士尼是“外来品”,不懂得中国实情。但是,既然来到中国,就要尊重中国的规章制度。
以故宫为例,上海迪士尼宣传自己日流量大,但是也不过每日五万,故宫每日达到八万的游客,也没有看到故宫规定说不让带食物,随便搜包的。难道“外来品”就应该有“特殊待遇”吗?
“上海迪士尼被大学生告了”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有网友这样评论到:“不合理,本来就是去放松心情的,又是禁止带食物,又是搜身的,搞得跟犯罪被查一样,还有心情玩吗?”
对于企业机构来说,要明白消费者的力量。消费者是体验者,更是评论者。“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经营者所做的一切,实则都是为了让消费者有更好的体验感。在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时,要懂得设身处地地替消费者考虑,而不是“霸权主义”、“店大欺客”,这样才能获得更多群众的支持与赞同。
对于强大机构的强势行为,有的人说,小王太过“较真”,一般人遇见这样的事,都是忍气吞声,想着息事宁人算了。但是,对于上海迪士尼这样的做法,群众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相关人士表示:“法律只是底线,很多行为从法律角度上看并未明显违法,但是否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是否能够赢得消费者的信任,这是经营者应当考虑到的”。对于我们普通群体来说,要明白“权利是争取来的,而不是天赐的”。正是因为这些“杠精”的存在,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会被更重视。
最后,希望上海迪士尼依旧是带来快乐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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