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源浦中心校控辍保学制度
一、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严格依法治校,依法治学,为使学校“控辍保学”各项工作得以落实,进一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防辍体系,坚持依法控辍,确保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认真学习贯彻《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实施素质教育,强化师德建设,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强化师德建设,教育教师带着感情教好每一名学生,不得对学生挖苦、讽刺等。
三、抓好学生的思想教育,特别是后进生的思想工作,坚持不让一个学生掉队,抓好后进生的转化和帮扶工作。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禁止对学生施加课业压力,经常检查学生的作业量及处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一贯加大作业量而屡禁不止的教师予以严肃处理。
四、严禁乱收费及乱订资料,学校已免除学生作业本费,如发现擅自收费或订购资料的教师,勒令其给学生退款,并且后果自负。扣除当月结构工资及期末量化师德分,三年不得评优评先。
五、调查摸清学校内适龄儿童情况,教导处要对学校内的残疾儿童、特困学生、留守儿童、偏远儿童等详细信息建立档案。
六、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及《招生制度》。建立健全学生学籍卡及素质评价手册管理档案。每学期期末班主任应及时、完整填写学生素质评价手册,交由监护人签名,教导处进行抽查。
七、健全任课教师上课点名制度,发现学生无故缺课应及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要清楚与家长的联系电话,掌握学生每天出勤情况。发现学生有辍学现象,及时与家长联系或家访,要报学校教导处。并采取相应措施。
八、学生因事、因病一天,应向班主任请假,三天以上应由家长向学校教导处提出书面请假,因病应附上相应的医院证明。
九、学生因病或其它特殊情况无法坚持学习者,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发给休学证明,方可正式休学。
十、班主任是“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生转出,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申请,所在学校同意后方可安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办法办理转学手续。
十一、班主任是“控辍保学”工作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现有学生辍学或出现辍学苗头,一定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相关领导及学籍管理员,然后学校主管领导要带领班主任教师在第一时间内深入辍学学生家中,及时了解辍学原因,与辍学学生家长做深入的沟通,弄清辍学原因后,尽最大努力帮助其解决困难,使辍学学生能在最短时间内重返校园。另外,班主任一定要做好后续工作,多找这样的孩子谈心,了解生活及学习情况,竭尽所能帮助孩子安心在校读书,科任老师做好协助工作!
三源浦镇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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