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上海正以超常规的力度、超常规的措施,全警动员、全员投入、强力推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4月,上海市公安局发布了两条针对机动车的通行管理措施,还没有了解的小伙伴赶紧补课吧。 为进一步保障本市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现通告如下: 使用外省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机动车,不得在本市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区域行驶。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严格查处。 为缓解道路拥堵,改善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本市部分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的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每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 (九)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 二、在本通告未尽列的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对上述小客车采取的通行管理措施,按照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所示执行。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按闯禁令标志行为,处罚款200元,记3分)4月15日将开始实施的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交通管理措施,与去年4月起执行的通告相比有何不同?变化一:限行时间延长。限行的上午时段7时至10时不变;下午限行时段15时至20时前后分别比原限行时段延长了一小时。变化二:限行车辆种类增加限行车辆增加了使用临时号牌的小客车。变化三:限行范围扩大。新增罗山高架路(全线)、逸仙路高架(全线)、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秀浦路)、南浦大桥、延安东路隧道,南北高架北段从中环延伸至呼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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