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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学记]子平真诠取用神小论

子平真诠取用神小论

KrSpirit·行思201508

 

在最初的《源流》一篇,粗略翻阅书籍,然后给自己列了一个大致的书单,准备一步一步慢慢学习。可刚从《子平真诠》入手,在许多方面就遇到了疑问,其中特别是取用神一处,前后印证多次,始终没寻出一个通用的规则。放置许久,最后打算将推论时注意到的一些细节,记录一下与同好分享,顺便讨论一下取用神疑问之处。

既然是学习,这里尽量就先求其原意,按书中概念去解释书中部分。没办法解读之时才依其他自由解释。

而到了实践对于每个人又是另一回事,或许书中原意不符合自己体系,或许理解不透实践起来并不好用,而放弃原意而做出变通,像是徐乐吾前辈的六经注我。这里暂且无需顾忌实战是否好用,既然是读书学习,就尽量先挖掘原意如何。

 

 

用神范围

用神是取格关键,定出用神才能定出格局,各种书籍说法不一,在《真诠》中有自己的一套稍微相异的定用取格方式。

《真诠》取用神首重月令,在《论用神》一章开篇就说:“八字用神,专求月令”,月令为四季之主,春季木旺、夏季火旺,就算“五行一方秀气”也需地支会局全逢而处五行旺气月份。从力量上比,月令最强,所以专求月令就可。

但月令用神还有疑问的地方,卯月藏乙,透甲算不算用神?这里就突出了“专”这个字,只有月令藏干才可取用,非月令藏干只可论透,但不能作为用神。

例如食格命例,龚知县(甲午、丁卯、癸丑、丙辰),乙不透而透甲,也无会局,真诠不取伤官格,而取食神格。

同时还提出比劫不能为用神:“然亦有月令而无用神者,将若之何……本身不可为用,必看四柱有无财官煞食透干会支,另取用神。然终以月令为主,然后寻用,是建禄月劫之格,非用神而即用神也”,比劫为同气,本身不能帮忙我获得财官反而还会争夺,所以不取为用。

例如煞格命例岳统制(癸卯、丁巳、庚寅、庚辰),透庚但不论变格,比劫非用神。

而后谈“然终以月令为主,然后寻用,是建禄月劫之格,非用神而即用神也”,是说遇同五行月份,先寻外格,另取用神,无用神最终才又以月令为主的无奈之举,所以“非用神而即用神”。

所以“八字用神,专求月令”除了比劫不可为用,其余所藏皆可取为用神。

这样重月令的概念也体现在《真诠》后面列的命例上,除了杂气月份,所有命例皆是按主气划分。

至此归纳一下,取用神先看月令,主气透或者全不透,以主气为用。遇比劫非用神,没办法之时,才在其他地方另寻外格,若无外格则最终只能以比劫为用。

 

 

独透独会取格

既然主气这么重要,为什么不直接谈以月令主气取格?在后《论用神变化》一章给出答案,月令用神是可以变化的,导致格局也是变化的,所以取格局第一步是取用神。

《论用神变化》一章的结尾也提及“是故八字非用神不立,用神非变化不灵”,若用神固定不变,那么格局也自然固定不变,《真诠》也无需多造“用神”一词来解释,直接谈“八字格局,专求月令”就好。

用神变化其核心思想:

“即以寅论,甲为本主,如郡之有府。丙其长生,如郡之有同知。戊亦长生,如郡之有通判。假使寅月为提,不透甲而透丙,则入知府不临郡,而同知得以做主”。

前文谈月令五行最旺,难道一藏没力量就不及其他五行了?春季木旺无论如何藏没应当最旺的应当还是木才对。

前后联系起来可以看出,并非是不及其他透干五行,只是其他五行代为主事。这也是《真诠》按月令主气划分命例的另一个原因,主气就是主气,其霸主地位是无法改变的,即使有人代为行事,但一见主气透出,则用神又回归到主气身上。

在《论行运成格变格》一章,写明了透干变格并不完全,要透干且会支才是完全变格:“本命用神,成而未全,从而就之者是也……如此之类,皆成格也”。在《论用神变化》也有稍微提及:“会午会戌,则寅午戌三合,伤化为财,加以丙火透出,完全作为财论,即使不透丙而透戊土,亦作财旺生官论”。这样如此才算成格,也才仅仅抵得上主气的透干身份而已。而且一旦主气透出,即使干透支会,也同样无法与之相较。

例如食格命例,谢阁老(己未、壬申、戊子、庚申),申子会局,干透庚、壬,依旧依主气取庚金为用神。

文中又特别指出“十二支中,除子午卯酉外,余皆有藏,不必四库也”,可午中不是藏丁、己?仔细想想可以推断,午中所藏与其余所藏并不一样,在子平中火土论为同宫,火土所以得禄位置也一样。而其所藏皆非自身禄位,其中杂气月份更是全无,所以混杂。但在后面命例中没找到例子可以论证,是否午中透己真不论透,仅仅从此猜测解释。

所以,按字面归纳一下,用神变化的条件是:除子午卯酉月份,月令主气不透,藏干透出则用神变化,或主气不透地支会合,用神变化。

 

这里又会延伸出几个小问题。

1、地支会合是三会方、三合局?六合能否论?

按后面命例看,不用六合,三会方,原文举例也仅提三合。

2、三合局是否按顺序?是否仅中间一字论合?是否能间隔?是否间隔为克字而不论合?是否要三字皆全?会局用神变化是否需要月令参与?

在官格命例中,范太傅(丁丑、壬寅、己巳、丙寅)恰好可以解释以上问题。“支具巳丑,会金伤官”可见会局可论半会,无需三字全。巳酉丑会金局,此命无酉也论会,说明只需凑成两字即可,且无需按顺序。同时丑、巳之中月支寅木可克年支丑,但依旧论会,说明可以间隔,而且地支间隔不论是否有克制。这里成会局,但不论用神变化,说明依旧是遵循“专求月令”,只有月令参与才可论用神变化。

3.还有一个额外的问题,比劫非用神,若合成劫怎样论?

在举例中已经列出:“如丙生寅月,本为印绶,甲不透干而会午会戌,则化为劫。”

恰好命例之中有一个这样的例子,印格命例中,赵知府(丙午、庚寅、丙午、癸巳)透丙会火局,真诠言化印为劫,可见会局可取,但最后弃之转投财官。但反观其他有透无会命例,例如前文列举的岳统制命,皆不取比劫为用。

同时,在《论用神变化》的变之而善与变之而不善,“善”、“不善”仅仅指之前提及的吉凶神,而非格局的成败。

 

至此,大概念的藏透取用已经理完,但其中还有许多变化。主气透、藏干非主气独透还好论,遇到多透又如何论?何况杂气月份还有另外的论法。

虽然《真诠》中有附几个例子,按例子逻辑套入文后命例,却没办法一一对应,或是说有些许细节没有提清楚,像是比劫提及非用神,但在举例中又列出会合变为劫格的例子,麻烦之处就在这些细节里。

 

多透用神变化的问题

一、若主气与余气同透,仅取主气为用。

这个规则后面命例都可以很好的解释。

但举例中有个疑问地方:

“丙生寅月,午戌会劫,而又或透甲,或透壬,则仍为印而格不破”其余举例中皆是月令藏干之物,但这里寅中不藏壬,为何提及透壬?在杂气月份也有同样的论述“如甲生辰月,逢壬为印,而又逢丙,印绶本喜泄身为秀,似成格矣,而火能生土,似又助辰中之戊,印格不清,是必壬干透而支又会申会子,则透丙亦无所碍”丙也非辰中所藏,但同样提出来讨论。

二、若主气藏,而其余同透。

其中,若月令透出之物相克,则用神受制,依然取主气为用。这个也可以很好的解释文中所附的所有命例。像是官格中,薛相公(甲申、壬申、乙巳、戊寅),壬水、戊土同透,土克水,故依旧取申中庚金为用。

既然用神可以论生克判断是否取用,按前文疑问之处,非月令透出之物是否可论?

查查命例,煞格中刘运史(甲申、乙亥、丙戌、庚寅)甲透,真诠言身重杀轻,杀又化印,用神不清,借财以清格。因身重所以不喜印来再生,所以用神不清,借财制印,但可见依然论变格。

官格之中,金状元(乙卯、丁亥、丁未、庚戌),以会局论变格,庚金也不可制,依旧论化官为印。

如此,非月令用神之物似乎难制用神。

三、透干与会局同显。

1.若透主气,有会局也不取。

例如禄劫格中,无名氏(癸卯、庚申、庚子、庚辰),透庚,会申子辰水局,依旧取庚为用神。

2.若不透主气,透余干,会局优先。

《论用神变化》一章举例中谈“癸生寅月,月令伤官秉令,藏甲透丙,会午会戌,则寅午戌三合,伤化为财;加以丙火透出,完全作为财论,即使不透丙而透戊土,亦作财旺生官论。盖寅午戌三合变化在前,不作伤官见官论也”三合变化在前。

 

 

杂气月令的问题

杂气月份比较特殊又专门有一篇文章《论杂气如何取用》谈论了取用规则:多透多用、透会并用,取清者用之。

追溯更早书籍,像是《渊海子平》、《三命通会》,见杂气月份只取官印、财官、印绶三格,同《真诠》的多透多用论法相似,但《真诠》不仅局限这三格,食伤格中皆出现杂气月份命例。

一、 杂气月令独透、独会

杂气月份以透取用,独透、独会自然取用明了。

二、 杂气月令多透、会局

麻烦的是多透、透会同显情况。在非杂气月份,主张用神分主次,有主格有兼格,而杂气月份,真诠谈是多用、并用,但没细说这两种在应用上到底有什么区别。

在文章最后论述“无情而终有情”,从侧面可以看出一些同用的样子。“癸生辰月,透戊为官,又有会申会子以成水局,透干与会支相克矣。然所克者乃是劫财,譬如月劫用官,何伤之有?”官格见劫不为败格,比劫用官更是得利。接下去还有一段也是:

“又如丙生辰月,透戊为食,而又透壬为煞,是两干并透,而相克也。然所克者乃是偏官,譬如食神带煞,煞逢食制,二者皆是美格,其局愈贵”,二者皆是美格,其局愈贵,看起来也像是没分主格兼格,但不明了命例是如何划入六格分类。恰好后面命例中可见到丙生辰月透戊、壬,此命例是归入煞格的脱脱丞相(壬辰、甲辰、丙戌、戊戌)。

还有一例可以找到命例的:“如壬生未月,透己为官,而地支会亥卯以成伤官之局,是透官与会支,合而无情者也”,宣参国(己卯、辛未、壬寅、辛亥),透己官会木局克制,幸好干头两辛解,遇伤佩印成格,归入官格命例之中。

仅从这两例只能推测,多透多会取成格为主,所成不止一格,成就更大,归入两种格局都可。

        

从命局中还可以看见几个规则细节:

财格,汪学士(甲子、辛未、辛酉、壬辰),甲透,无会局。这里比较特殊,未中藏乙,本不以甲为用,可这里取甲木为用?参考《真诠》前文“如辰本藏戊,而又为水库,为乙余气”,又有“甲生辰月,逢壬为印,而又逢丙……”、“又如甲生辰月,透戊为财,又或透壬癸以为印”这里提及是水库,而非专说辰中藏癸,结合此例,所以推测墓库五行不分阴阳皆可为用神。

煞格,脱脱丞相(壬辰、甲辰、丙戌、戊戌),戊、壬并透,无会局。也可以解释是有杀先论杀,但这样可以明显找到反例,那再缩小一些,用神有杀先论杀?但反观其他命例,找不到可以验证这说法的例子,且《真诠》也未专门提及,这样解并不是很可靠。

伤格,夏阁老(壬寅、丁未、丙寅、壬辰),丁透,无会局,丁未比劫不取,所以取己为用,伤格。而会局中也无土局,所以在最后的刃格、禄劫格章节,难见到杂气月令命例。

        

一个额外的问题。杂气月份藏干气杂所藏平等,那么论不论变格?

仔细观察《真诠》举例,其中恰有一例为杂气月份:“壬生戌月,逢辛而化煞为印”,可见即使在 月份《真诠》还是将土气近似当成主气看待。

但即使近似当主气看待,实际杂气月份还是两季交杂之处,藏干依旧平等。

在《论杂气如何取用》有个例子:“甲生辰月,逢壬为印,而又逢丙,印绶本喜泄身为秀,似成格矣,而火能生土,似又助辰中之戊,印格不清,是必壬干透而支又会申会子,则透丙亦无所碍”。透火助长了土气,或许因为杂气月令用神相等,所以有了参合的机会,若土确实为主气则无需这么麻烦了。而文中说“用神不清”,最后又说“富而不贵”,所以无论透丙助土气,还是月令受冲,透干难通月令,都没说格局不立,只是下降了层次。

        

 

还有一点问题

以上论述,参杂举例、原文导致字数较多,但实际罗列规则起来并不复杂。行思已经尽量归纳出,规则简洁、能前后文互证的规则。

又或许因理论未全,除了杂气格可以同入多格有些不太确定,还有两个命例有疑:

财格中,平江伯(壬辰、乙巳、癸巳、辛酉),无透会金局,却用主气。猜测的说法,《真诠》中有两不冲一,天干有择近而合的说法,这里地支两巳,酉是否与日支作合而月支不论?翻查其他命例,无可对比命例。

禄劫格中,无名氏(辛亥、庚寅、甲申、丙寅),透丙且无会,但依旧用主气取格。丙非比劫,也无克制。若用合去无用的说法,丙非主气,被年上辛合去,不取为用。对比前后命例,似乎可用,杂气月令以合去来解释,有部分也说的通。但《真诠》中找不到类似说法,而且为解释这一命例增加个规则,反而导致取用更加复杂,留待验证。

 

 

变格的实际意义

还有个很实际的问题。月令变格在《真诠》中到底有没有实际意义?变格与主气取格喜忌如果一样,那么为何《真诠》又要列出用神变化的说法?

答案很明显,在书中多处也已经说明变格与主气取格喜忌并不一样:

“癸生寅月,月令伤官秉令,藏甲透丙,会午会戌,则寅午戌三合,伤化为财;加以丙火透出,完全作为财论,即使不透丙而透戊土,亦作财旺生官论。盖寅午戌三合变化在前,不作伤官见官论也”,最后提及变格之后就不作伤格,即使透官也不论伤官见官。

在伤官格命例中,罗状元(甲子、乙亥、辛未、戊子),论化伤为财,本来冬金不贵,但“以冻水不能生木,若乃连水化木,不待于生,安得位殿元之贵乎”,说明即使调候为重,但遇变格也有与之匹敌的作用。

这样的例子书中还有,如此可见,变格就是格局变化,喜忌也随之而变,并非仅仅名称变了但喜忌不变。唯一不同的只是,变格可能在行运之中再变回来,比主气为用神的格局更多了一些人生起伏。

 

 

其余

在阅读《真诠》同时,翻看了其他一些较为出名的同时期著作。其中取格方式也有出入。各个时期的取格方式本质概念还是一致的,就是求四柱最强旺之处,作为全局主导,对全局影响最大,所以最强旺之处受伤,四柱就不佳。

 

 

在用神生克方式上,稍早的《命理约言》中也有类似取用方式。取月令所藏之物,看是否透出,是否受克。但克制不限于月令所藏。同时比劫无论透干、会支均不取格。用神皆藏、或见比劫,则取别柱强旺者为用。杂气月份也同论。

杂气月份以土类其他八宫主气,余干类似所八宫余藏,墓库五行需冲开才得力,“用起库气,虑其闭藏,当求其透出,天干苟得透出,亦不待刑冲而后得力也”。

在《命理约言·看格局法》一章:“凡正格未有不相兼者,官煞必兼财印,印财必兼官煞,食伤必兼印财,推之须详,取之须确”也提及主格兼格说法,或可以借鉴参考。

在杂格部分如果借鉴《命理约言》取格方式,看用神藏没、受克定是否取用。《真诠》用神是可以克制而不取的,但仅局限于月令藏干多透之时,《约言》中此规则适用范围更大,全四柱可以对用神产生影响。将其思路借鉴过来,可以解释大部分命例。

官格,无名氏(壬戌、丁未、戊申、乙卯),丁、乙并透,会木局,壬水克丁火,取乙为用,官格。

官格,宣参国(己卯、辛未、壬寅、辛亥),己透,会木局,按规则会局为先,但这里取己土为用。按生克解释,辛金克木局不取,故取己为用,官格。

煞格,脱脱丞相(壬辰、甲辰、丙戌、戊戌),戊、壬并透,无会局。按生克解释,甲克戊土,取壬为用,煞格。

食格,胡会元(戊戌、壬戌、丙子、戊戌),戊透,无克,取戊为用,食格。

疑问的例子在以下两例:

财格,汪学士(甲子、辛未、辛酉、壬辰),甲透,无会局。甲木独透,取甲木,虽遭辛克,按前本因不取为用,但此依旧列入财格。或许用神独透,即使遭克但依然比其他未透更强,所以取为用神?

印格,张参政(丙寅、戊戌、辛酉、戊子),丙、戊并透,会火局。无克制用神,又两干并透,换个角度来解释,戌为火库,相对于戊土,丙火需冲开才可用,故取戊为用神。但行思未知这样是否可靠。

 

 

在时间上或许更近的《御定子平》中,收录了一篇《石田山人命理微言》文章。按书所言,是供皇家用,那么所传技法应当有很好的传承脉络,其中所列的取格方式是以人元司事为主,杂气月份虽看藏透,但规则严格,像是多透不取、合去不取、透别柱不取之类。与《真诠》取用神可谓完全迥异。

其中还有许多少谈技法,“阳支仅透阳干、阴支仅透阴干”、“定格专跟乘气,用事全看用神”。也有部分《真诠》中稍微提及,例如合可解冲之类刑冲会合技法,《微言》中谈的更深,像是“贪合忌冲,交刑不合”、“两合又逢三合,侭三不侭二”、“方局隔碍会不成,如寅卯辰顺连,则会,或倒乱隔支,则不会”、“合局方能弃命,否则虽无依而不弃”等等。其中不仅涉及常见十八格,同时收录许多纳音格局。翻阅更早的古赋《玉井奥诀》,也有提及合能解冲、四柱分先后、纳音、神煞制化之用,并非如当代独论六格、十八格。即使明代的《三命通会》也主张子平、纳音配合论断。

想来《真诠》中所谈一些技法,也并非凭空而出,或是当代创造,可能因传承演变、好恶不同技法删减许多。

《微言》提及技法中稍能解释文后的疑问。

合去不取用神说法,可解释禄劫格中与杂气格中一些例子。禄劫格中,无名氏(辛亥、庚寅、甲申、丙寅),透丙,但丙辛合去,不取为用。

还有一处“一不合两,两不冲一”说法,但注解上说一不合两是以日干而言。其后论合部分有提垣局得失说法。在财格中,平江伯(壬辰、乙巳、癸巳、辛酉),会金局不取,年辰与时酉合破巳酉丑金局,得垣失局,所以不取。官格中,宣参国(己卯、辛未、壬寅、辛亥)也可如此解释。虽然解释的通,但看书中前后文技法,行思感觉还是比较突兀的。

 

 

外格取用方面,《真诠》提及月令比劫先寻外格,有外格优先选取。但因《真诠》不喜五星、神煞、拱夹虚遥,所以外格之中涉及五星、神煞、拱夹立格的都被废除。

杂气月份在《渊海子平》中的提法:“若年时别入他格,当以他格例断之。盖此乃天地之杂气,不能纯一,故少力耳”或许可以参考。

之后又提:“别格专于时年乃重事,看命须审轻重,以取祸福。先论重者,次言轻者,百发百中矣”可见月令之格与外格并非两立,只因月令气重所以大多时候月令有格则不论外格,而非外格无用,只是影响太弱而已,并非不能同用不两立的情形。古赋中提及“三宫带格混难详,不晓凭谁是贵方。一任三宫皆带格,除非只得用提纲”、“一格二格,非卿即相,三格四格,财官不纯,非刑卒多是九流”应当就是如此。

虚遥拱夹之类取格可能稍微有异,虚遥拱夹目的是出财官,若月令有财官就无需如此大费周折。

由此推论,是否月令不透,而透其他藏干,按理也是月令气弱,所以月令全无所透之物,也应当先另寻外格?《命理约言》就是持这类说法。

 

 

墓库喜冲,虽然非取用神,但也密切相关,大致列一下。

在《命理约言》、《石田山人命理微言》中观点都不同。《真诠》言土气喜冲,冲则灵,余干忌之,干透皆忌。《约言》谈大体类似,干透皆忌,只有墓库五行不透才喜冲出。《微言》则以吉凶神论述,吉神喜冲开库,凶神忌冲,冲则需有制,还需分析是否与乘气照应,照应吉冲无益,凶则冲更凶。

        

附《子平真诠命例录》以便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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