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条件)
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二、纳税人提供资料
(一)出示资料
1.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新房)
2.《房屋所有权证》(二手房)原件;确定房屋最终地址、面积及成交价格的相关资料原件(新房);购房发票原件
3.个人合法身份证明原件
4.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办时出示)
(二)提交资料
1.首次购房证明或首次购房承诺书
2.《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契税申报表》(带有条形码);《存量房买卖房屋信息表(纳税)》(二手房)或商品房购房合同复印件(新房)
3.《房屋所有权证》(二手房)复印件;确定房屋最终地址、面积及成交价格的相关资料(新房)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
4.个人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办时提交)
6.国家税务总局或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理
受理方式 上门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契税征收工作规程(试行)〉和〈契税减免税申报审核工作规程〉的通知》(京地税地〔2007〕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