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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闭、关停、跑路……这些教育机构乱象,值得警惕

来源 | 人民论坛网(rmltwz)及人民论坛杂志

近日,某英语培训机构关店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这家成立了20年的老牌教育培训机构,原来真是“高大上”的象征,如今却沦为“跑路”的下场。

很多学员到实体店要求退回学费,但是始终没有结果。而接下来的消息则更加令人惶恐:这家培训机构在北京、上海、成都等地的多家实体店宣布关停。

此外,最近上海多家早教机构相继“关门”、“跑路”。这些培训机构怎么了?今天,思响哥就为大家扒一扒教育培训机构的那些乱象。

教育培训机构乱象有哪些?

  • 无证无照办学

对于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我国已有相关法律进行了严格规范。但我国各省市均存在相当数量无证无照的教育培训机构和“个人式培训点”,这已成为最大的乱象。

其中,“个人式培训点”是指,一些在校任课老师或退休老师利用家庭或临时租用的房间,在周末或寒暑假偷偷摸摸进行的小型有偿辅导或补习活动,参加补习或辅导的学生人数,多则十几人,少则三五人。这些“个人式培训点”往往具有隐蔽性强、熟人圈子和学生规模小等特点,因而很难被发现和取缔。

  • 假证假照办学

这类教育培训机构,各地均时有所见。受到教育培训市场的利益诱惑,但苦于办证办照难或为了逃避管制和税收等,一些不法之徒就请人制作假证假照,并在相对比较偏僻或隐蔽的地方,“堂而皇之”地开办教育培训机构。

  • 一证多点办学又不备案

一些正规的教育培训机构,为了快速占领市场或扩大市场份额及其他原因,常常进行一证多点办学或跨区县办学,却又不到教学区所属的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这样做往往有逃避属地教育部门监管和避税之嫌。

  • “打擦边球”

教育培训机构“打擦边球”的情况也比较普遍,而且多种多样。最常见的是,“有照无证”或“有照有证”的教育培训机构,擅自更改或扩大经营范围和项目。一些原先注册“文化咨询公司”或“文化传播公司”的机构,未经许可,却从事学科类教育培训活动;登记注册为职业技能类或艺术类培训班,却开办学科类教育培训班等。

这些“打擦边球”的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往往十分“机动灵活”,一有风吹草动,他们就会关门或偃旗息鼓,风头过后又会卷土重来,真正让政府防不胜防。

  • 弄虚作假

不少教育培训机构为了吸引客户和其他目的,均以“名校名师”执教、通过某标准认证品质优胜、“包过、包提高、包考上”、多少培训生得到某某名校或名大学录取等广告,进行虚假或夸张宣传。这样做,主要是迎合学生家长的首选口味:“名校名师”及“有望考上名校”。

  • 恶性竞争

我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规模十分庞大,市场价值惊人。如此诱人的巨大蛋糕,无疑会吸引大量社会上有证无证的个人和机构想方设法进入这一市场。因此,如果规范不足或监管不力,就必然出现相互诋毁、恶性竞争等现象,其主要做法是:攻击对手、低价竞争、同行挖人,其结果往往是两败俱伤。

  • 培训价格混乱或虚高

有关教育培训机构争议较大的事情之一,就是其项目价格。同样是某类教育培训,不同教育培训机构的价格却相差几倍甚至几十倍。如,一些具有垄断地位的所谓龙头培训机构,一次培训班的价格可以高得惊人。因此,如何规制教育培训价格,让客户觉得“付出有所得”,同时减轻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的确是值得认真研究的。

  • 定位错乱,名不副实

一些教育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但却像营利性公司一样进行经营和运作。

  • 经营不善,卷款跑路

由于经营不善、不当竞争及其他原因,一些不良教育培训机构举办者在出现经营性亏损或难以维持机构生存或过于贪心时,会突然人去楼空、卷款跑路,既让培训机构的员工领不到应得的报酬,也给学生家长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多年来,这种情况屡见不鲜。

另外,不诚信不规范、“挂羊头卖狗肉”、培训班名称混乱、培训项目有名无实等,也是教育培训市场存在的为人诟病的乱象。

如何治理?

国家针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乱收费”“增加学生课外负担”“无序竞争”等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2018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颁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聚焦校外教育培训的六大乱象,特别是针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证无照”等不规范、缺资质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提出了限期整改或停止办学的严厉治理措施,被认为“史上最严”;

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随后,教育部办公厅又颁发《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

2019年7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至此,线上线下的校外培训机构都有相关政策进行规范。

除了以上这些治理政策外,还可以采取如下一些治理办法:

  • 制定《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运行管理条例》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国家的发展,人们对教育的需求将不断多样化和多层次化,这就必然要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进一步发展壮大,尽快形成健康有序的教育培训市场。

对于如此庞大的市场,不能仅仅依靠制度安排,而应该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才能达到目的。因为与法律相比,政策的规范力、约束力和惩戒力均相对较弱。因此,建议尽早制定《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运行管理条例》,把教育培训各利益相关者的权责关系等用法的形式明确和规范下来。

  • 集中审批、简化手续、联合监管

一般而言,教育培训机构可以分为职业技能类和文化教育类,前者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和监管,后者则归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监管,但两者都要取得办学许可证,而且根据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办法,两类均可自愿选择注册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机构。

不同性质的机构在单位登记、税收、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分配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因此可能涉及教育、卫生、消防、工商、民政等部门,非常复杂。建议国家研究制订集中审批、简化手续和联合监管等政策措施,特别是应该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队伍,共同监管和维持教育培训市场的运行秩序。

  • 建立同业联合会,并指导设立行业自律准则

建议各地政府鼓励和引导本地教育培训机构成立同业联合会,并指导他们设立行为自律准则,这可能是治理教育培训乱象的重要举措之一。

  • 严格规范核心要素,但要适当降低准入门槛

绝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应该提高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准入门槛,只让优质社会资本涉足这一领域,只有这样才能规范市场,减少乱象。其实不然,目前有合法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占比较低,准入条件严苛和手续繁琐可能是重要原因。

如果不顾现实,还是执行很高的准入门槛,甚至还要继续提高门槛,就会把大量民间资本阻挡在教育培训的大门之外,这会造成两种不良后果:一是在巨大利益面前,一些个人或机构由于难以取得合法合规的营业资质,就会设法打擦边球或进行证照不全的培训活动;二是那些少数进入门槛的教育培训机构,很可能会把控教育培训市场,恣意操控价格,并逐步形成行业垄断,这将使教育培训价格飞涨,最终必将损害民众利益,而这,又会成为政策治理的一个新难点。

因此,不仅不能提高准入门槛,还应该适当降低门槛。但在降低门槛的同时,应该对师资、基本办学条件等一些核心要素进行严格规范。

  • 开办和扩充公益性教育培训或补习机构

各地政府可以设立公益性助学专项基金,以支持和资助公立中小学校开办公益性培训或补习或辅导班,这既可以解决“三点半”难题,又可以借助学校的师资和条件帮助有需要的学生提高学习能力。学校不收取任何培训费,只需要给相关老师提供合理的报酬。如果这种班开得好,既可以减轻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又可以满足部分学生的学习或补习需求,同时也可以让有能力和精力的教师取得较多的合法收入。当然,这些做法应当先进行摸索和研究,而且在实行时必须严格加以规范。

原文文章有删减

选自 | 人民论坛杂志9月中

作者 | 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授、博导 林荣日

原标题 | 教育培训机构乱象怎么治

新媒体编辑 | 王思楠

原文责编 | 赵橙岑

原文美编 | 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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