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印
字,即表字,字印,旧名表德印。汉人多一名,其三字印,非复姓及无“印”字者,皆非名印,盖字印不当用“印”字以乱名也。
字印亦有加姓其上,作姓某某,或加“字”其上,作字某某者,大抵为两面印。字印至唐宋以后,始以朱文二字为正格,然亦有姓下更加“氏”字,作某氏某某,如“赵氏子昂”等,应作回文读之。
至字下加“氏”,或“父”字,作某某氏、某某父者,则皆明清之际所造作。
案:“父”,与“甫”通,男子之美称也。字下加“父”,则是自美矣。故字印作某某氏则可,作某某父则不可。
多面印
古单面印,大都仅刻姓名,或以姓名表字合于一印。表字印,大都于多面印,或子母印(亦名套印)中见之。古多两面印,一面刻姓名,一面刻姓字,亦有一面刻姓,一面刻名者。
有一面刻姓名,一面刻臣某,或妾某者。案:男子称“臣”,女子称“妾”,皆卑辞也。
古人相与语,亦多自称“臣”,如《史记》述吕公言:“臣少好相人。”述朱家言:“迹且至臣家。”
非必对君始称臣也。近有作贱子某某者,亦此意。
有一面刻姓名,一面刻吉语者。
有一面刻姓名,一面刻鸟兽虫鱼形,或刀画痕,并无文字者,盖示人以止也。
亦有两面刻吉语者,有两面刻鸟兽虫鱼形,或刀画痕者,有一面刻吉语,一面刻鸟兽虫鱼形,或刀画痕者。
此外有一印五面或六面皆刻文字者,不甚多见。其文皆用凿。五面印,唯秦时私玺有之,大抵皆为吉祥文字。六面印,则盛行于魏晋六朝之际,姓名氏籍持信封记,尽在于是,盖一印而其用毕各,此为后之套印所自昉。
汉私印亦有半通者,十九于姓名之上或下,附以吉祥文字,如大利某某、某某大利等,其仅表姓名者,则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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