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我,赚钱最多的理财方式是什么?基金、股票还是房产? 我想了想,觉得最适合我们的理财方式,都应该以感情和睦为基础。
炒股在高点没有卖,少赚了钱,要吵!
有钱了,拿这钱先投资还是先还贷款,要吵!
亲戚朋友来借钱,借还是不借,要吵!
想换手机,要买贵的,不是买凑合用的,要吵!
你藏点私房钱,让对方发现了,要吵!
......
总之没有为钱吵过架的夫妻很少!
有人做过调查,说39%的人认为家庭财务是夫妻争吵的第一因素,而54%的人认为是争吵的第二因素,这样算下来,93%的家庭都因为钱争过吵!
在美国还有一项调查,为了钱每周吵一架的与每月吵一架的离婚率要高出30%(如果真是这样,学法律一定很好找工作!)
先看看《婚姻法》里,对于财产的说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资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它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第十七条、十条条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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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仅仅面临财产分割,还有情绪的变化,你一定不会开心,离婚是人生最大的破财,也是最不应该的破财。
想想结婚典礼上的海誓山盟
想想恋爱时吃一碗面的甜蜜
想想蜜月朋友圈里晒的幸福
结婚一定是希望白头偕老
结婚一定是希望相互取暖
只要我们多想对方,多做让步,一切都可能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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