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医学上诊断用的B超是低强度的,低于94毫瓦/厘米3,对胎儿是没有危险的,直至目前也从未有过B超检查引起胎儿畸形的报道。不过这并不意味妊娠期可以随意地做,认为做多少次也无关是错误的。
从检查的必要性及经济角度来说,必要的正常妊娠检查不超过二次为宜。
而第二次检查,可以做,也可以是必要时才做,在妊娠后期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羊水状况及胎盘有无异常等。
如果妊娠不正常,就需根据病情,决定B超检查的次数了,例如羊水过多时,可能要在治疗前后,经常重复测量羊水量,又如妊娠超过40周后,可能需要1~2次/周B超检查,测量羊水量及评估胎儿在宫内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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