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建部《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的通知》和接入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应用系统的相关要求,我中心已于2018年1月15日顺利升级全新公积金业务操作系统,并对原有部分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宜如下: 1 月冲还贷方式由每月提取月缴存额冲还贷款的方式变更为每月提取公积金余额冲还贷款月还款额的方式。 具体解释为:如果职工当月公积金余额大于月还款额,中心系统将使用公积金余额偿还当月贷款,不会扣除还款卡内金额;如果职工当月公积金余额小于当月还款额,中心系统将在职工还款卡上扣收当月全部还款额。例如:张某每月应还公积金贷款1000元,在还款日当天系统扣款时,如果张某的公积金余额为1001元,则从公积金账户内扣收1000元还款;如果公积金余额为999元,则从张某银行卡内扣收1000元还款。 2 公积金贷款还款为足额扣收。 具体解释为:借款人还款卡内金额大于当月还款额时,公积金系统才会扣收,如还款卡内金额小于当月还款额时,系统将无法扣收。请借款人务必留意还款卡内金额是否足够偿还当月贷款,以免产生不必要的不良记录。例如:张某每月应还公积金贷款1000元,在还款日当天系统扣款时,如果张某银行卡余额为1001元,则扣收1000元还款;如果张某银行卡余额为999元,中心系统将无法扣收,将造成当月逾期,影响张某个人信用。 3 由于公积金系统升级、扣款业务调整,中心在2018年1月至3月期间不会将未还款的贷款记为逾期。从2018年4月1日起中心将对未及时还款的贷款转入逾期,并上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借款人应保证还款卡留存足够余额,否则造成中心无法扣收而产生的贷款罚息、信用不良等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4 借款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包括单位电话、住所电话和移动电话)以及工作单位、单位地址、住所地址如有变动,应于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中心,避免由于联系方式变更不及时,我中心通知不到借款人(短信通知、电话通知)所产生贷款逾期将影响借款人的个人征信。 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0454-12329 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3月15日
来源:佳木斯日报、佳木斯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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