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虽然一直存在于法律之内,但是真正能够用得上的场合,微乎及微,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前段时间的昆山龙哥事件,杀人者由于正方防卫被判无罪,才让我们知道,正当防卫是还能用的。
其实除了昆山龙哥反杀案,在前年的时候,陕西也发生了一起类似的事件,当事人王浪与朋友在酒吧喝酒,后来与李某因为琐事发生了摩擦,便起了争执。
而李某仗着自己脾气大,一直处于激动状态,不断地挑衅王浪,因为王浪一直隐忍,双方也没有爆发斗殴,但是后来李某用一只手掐住了王浪的脖子,另一只手拿起啤酒瓶,想要动手的时候,王浪意识到了危险,随即用啤酒瓶还击,双方厮打在了一起。
没想到的是,在厮打途中,王浪失手将啤酒瓶插入了李某的体内,造成其失血过多,不治身亡,而法院的一审判决则是,王浪因犯有故意伤害罪,被判决了有期徒刑9年。
在今年12月20日的时候,王浪不满判罚在当地法院发起上诉,在二审的现场,王浪在座位上发表了忏悔,王浪表示:“如果时光还能倒流,他肯定站在那里不动给他打。”
王浪的家属为了他的事情,日日夜夜不能安眠,家里也赔的的倾家荡产,前后欠下了很多的负债,王浪希望法院能够调查清楚,还他一个公道,他绝对不是故意杀人,是正当防卫,希望法院能够给他一个公正的判决,将他无罪释放。
小编觉得,至于是否真的存在正当防卫的问题,我们交给法官和法院去判决。但是这也反映了一个民众一直想问的问题,那就是,如果我也遇到了这样的事情,那到底该不该还手?难道我也站着给他打?小编觉得,可以还手,但是不能致死,否则有苦也说不出,毕竟“人命大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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