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以中原为中心的错误观点,使得一些少数民族地区所产的器物长期不被重视,在青铜文化中是最富特色的少数民族青铜兵器也是如此。当时北方(长城以北)民族的青铜兵器地域特征明显,一般被称作“鄂尔多斯式”,其中包括戎、狄等部族的遗存(图17),年代主要集中在春秋战国时期。他们在与汉文化的长期交往过程中相互学习、相互促进,“胡服骑射”就是我们借鉴北方民族的明证。西南民族的兵器则有巴蜀和滇两大文化体系,巴蜀兵器有些是仿制商周时期中原兵器的(图18),但也不乏本民族的改进和创新之作,年代当在春秋晚期至战国,其铸造技术与中原相比毫不逊色,在兵器的表面处理上更是有所创新。滇国兵器则文饰和形制都较怪异(图19),独具特色,其年代在战国至西汉初期,滇文化除了受巴蜀等文化的影响外,某些兵器还与北方文化存在渊源关系,这为民族迁移提供了新的论据。西部青铜兵器则以秦国的短-剑为突出(图20),而《吴越春秋阁》所藏的另一把秦戈(图21)除了戈内上有秦国兵器铸造机构“寺工”的铸铭外,还有制作工匠的刻铭,与陕西临潼秦始皇兵马佣所出的秦戈形制和尺寸都极为一致。秦国正是在这种高度统一、高度集权的统治下,在冶铁业高度发展的战国晚期,仍以其娴熟的青铜铸造技术生产出的优质兵器完成了统一霸业,为青铜兵器的发展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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