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4.14 夫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是人情之所同欲也;然则从人之欲,则势不能容(1),物不能赡也(2)。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3),使有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后使悫禄多少厚薄之称(4),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
[注释]
(1)因为天子只能有一个,所以说“势不能容”。(2)因为只有天子才能拥有天下,所以说“物不能赡”。(3)案:语助词。(4)悫(慤):通“穀”(谷),俸禄。
[译文]
高贵得做天子,富裕得拥有天下,这是人心所共同追求的;但如果顺从人们的欲望,那么从权势上来说是不能容许的,从物质上来说是不能满足的。
所以古代圣明的帝王给人们制定了礼义来区别他们,使他们有高贵与低贱的等级,有年长与年幼的差别,有聪明与愚蠢、贤能与无能的分别,使他们每人都承担自己的工作而各得其所,然后使俸禄的多少厚薄与他们的地位和工作相称,这就是使人们群居在一起而能协调一致的办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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