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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给我好一点的情敌

我是在第三次被杨鹏拒绝的时候,开始怀疑起了他的性取向。?

“都说女追男,隔层纱,可我和杨鹏中间隔的哪是什么纱,这特么明明是绷带!”

我一边喝着丁一一递给我的冰镇可乐,一边在脑海里回忆着今天杨鹏皱着眉,对我说“以后请离我远点”时的场景。

“小鱼,要我说,你放弃吧,我不是早就和你说过了吗,杨鹏他和别的男生不一样。”

见丁一一眨巴着眼看着我,我轻哼了一声,继续说:“他和哪个男生不一样?哪里不一样?”

丁一一听了我的话后立马红了脸,用极小的声音嘟囔着:“小鱼,你怎么又开黄腔啊。”

“我不管,就算他是gay,我也要把他给掰直了,丁一一,你就等着看吧,杨鹏迟早是我的人。”

1.

我喜欢杨鹏这件事,在我们系,不对,还包括杨鹏他们系,都不是什么新闻。用丁一一的话说,我是一个生性高调的人,本来就是一个女生喜欢上一个男生的事,被我搞的我们两个系人尽皆知。

我认识杨鹏,是在我们系对杨鹏他们数学系的一场辩论赛上。

本来我对辩论赛这种活动是一点兴趣都没有的,倒是丁一一,哦,对了,丁一一是我舍友,她男朋友那天是我们系的主力辩手,丁一一拉着我陪她一起去给她男朋友加油。

时至今日,想起那场辩论赛的辩题,我依旧很想吐槽。

“当喜欢的人已经有男/女朋友时,我们还应该继续追求吗?”

我们外语系作为秉持着绝不破坏其他人幸福的正方率先开炮,他们讲了什么内容我已经忘了,我只记得丁一一突然冒出一句:“咦,那不是我高中同学吗?”

我顺着丁一一的目光看过去,杨鹏一袭正装,面无表情的坐在那里整理自己的辩论资料,偶尔给身边的人递去一个眼神,目光里也尽是坚定。

杨鹏的语速很快,或许是因为学数学的原因,他的逻辑性很强。辩论赛这种东西,就是可以让人把黑的硬是说成白的,他的条理很明确,待他讲完,反方已然在现场气势上就占了上风。

那场辩论赛的最后结果是,我们系完败数学系,杨鹏拿到了最佳辩手。

比赛结束后,我拉着丁一一让她把杨鹏介绍给我认识,她一脸坏笑的问我是不是对杨鹏有所企图,我无视了她一脸吃惊的样子,丝毫没有一点不好意思的点头说:“是啊。”

2.

如果是高考曾用尽了我的毕生所学,那么在追杨鹏这件事上,我真的算是搭进了这辈子所有的智商和情商。

为此,我真的没少被丁一一嘲笑。

“小鱼,杨鹏有什么好啊,对所有人都不冷不热的,和你压根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怎么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难不成他还是快乐星球的?连歌里都唱,我们都有一个家,名字叫中国。我和他不仅是一个世界的人,还是一家人!”

“…”

你看,或许我没杨鹏那么能言善辩,但如果要是讲歪理,十个丁一一都讲不过我。

其实我和杨鹏的第一次交谈,就是辩论赛那天,还是挺愉快的。或许他是看在丁一一这个高中同学的份上,对我也分外的客气。我特臭不要脸的以我也是辩论爱好者为由,成功的加上了他的微信。

杨鹏的微信头像是一只羊,我的头像是一条鱼,同是动物界,这不正说明我俩是绝配吗?

这一发现足够让我嘚瑟好一会儿,然而丁一一提醒我,赶紧把朋友圈那些小黄段子给删了,不然让杨鹏看到了,肯定以为我不正经。

我特赞成丁一一的说法,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清空了朋友圈,还特做作的发了一条状态“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配图正是那天拍的辩论赛的现场照片。

还不等杨鹏有所回应,我的朋友们已经来私聊问我,是不是被盗号了。

Excuse me?难道我以前真的很不正经?

还好杨鹏没有看到,我这样安慰自己。

3.

若不是因为要追杨鹏,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去练习如何讲话小声。

靠丁一一给我提供的一些情报,以及我自己在视奸了杨鹏的朋友圈后,我总结出,杨鹏一定喜欢那种留着黑长直的头发,穿着长裙,袅娜娉婷的姑娘。

于是我跟着丁一一后面学着穿高跟鞋,买了一堆裙子,发誓要做一个淑女。

我在微信上问杨鹏:“你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呀?”

杨鹏说:“看着顺眼的就好。”

看着顺眼?那不就是说要长得好看吗?我懂。

我第一次和杨鹏告白,穿的是一条绿色的裙子,那会儿已经是十月中旬了,我等在杨鹏上课教室的外面,一边被风吹的瑟瑟发抖,一边在心里大骂秋天怎么来的这么快。

或许是因为我在心里已经把杨鹏的样子回想了很多遍,他下课后,随着人群一起出来,我一下子就发现了他。

我笑着冲着他招手,对了,笑容的弧度也是我精心练习过的。数学系自然是男生的天下,杨鹏在一片口哨声中向我走来。

“有事吗?”

“有啊。当然有。”

“什么事?微信上说可以了。怎么还特地跑来一趟。”

杨鹏平时讲话时,由于语速没有在辩论赛时那么快,所以声音也有点低沉,但是这并不妨碍他的声音依旧好听啊。

“这怎么能在微信里说呢?你看看我,怎么样,顺眼不?”

杨鹏显然没想到我会这么直接的问他这个问题,在迟疑了一会儿后,对我说:“我不喜欢你。”

不是不顺眼,也不是对不起,而是,我不喜欢你。

4.

我的第一次告白,以惨败收场。

真的,非常惨。

那天杨鹏在对我说完那句话后,看都没再看我一眼,就转身就走了。我懵逼似的站在原地又吹了十分钟的风后,回了宿舍,当晚就开始流涕鼻塞头痛发烧。

丁一一说,我明明没有偶像剧里女主角的命,还敢像她们那样娇弱。

我在凌晨的时候被丁一一和其他两个舍友一起送到了校医室打点滴,据说那天我成功的烧到了40度,真是太可怕了。

我在迷迷糊糊中看到有人在我旁边坐下,待我努力的睁开眼,杨鹏正一脸嫌弃的望着我。

“诶?你怎么来了?”

问完这个问题我就后悔了,这还用问吗,肯定是丁一一那个大嘴婆去说的呗。

“一一让我来的。”

你看,我说什么来着。

“你不会是因为我拒绝你才想不开的吧?”

“怎么会啊,对了,我生着病呢,你就别看我了,这会儿我肯定看着更不顺眼。”

或许是因为发烧烧过头了,我竟然看到杨鹏冲着我笑了一下。

“是挺不顺眼的,不是因为我就好,你照顾好自己,我还有课先走了。”

杨鹏丢下这句话后,不顾我内心的各种挽留,再一次头也不回的就离开了医务室。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我依旧头痛难忍,心里却是暖的。

5.

丁一一问我,要放弃吗?

放弃?当然不!

作为一个把《何以笙箫默》看了12遍的奇女子,就算我没有赵默笙的美貌,但是赵默笙的精神,我必须要学习到位啊。

狄更斯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机会不会上门来找,只有人去找机会。

我在身体痊愈之后,继续踏上了追杨鹏的这条不归路。

只要是杨鹏可能出现的地方,那么就一定会有我在。只要是杨鹏一定会出现的地方,那么我就更会在。

所以,我追杨鹏这件事,成功的在我们两个系中广为流传。

“诶,看到没,外语系的那个妹子又来了。”

“听说杨鹏都已经拒绝她了,怎么还不死心啊。”

对于这些议论,我早就已经免疫了,我心里想的是,杨鹏,他应该不反感我出现他的周围吧?

当我们对一个人越来越了解的时候,会走向两种极端的结果。?

一种是越来越喜欢这个人,另一种是越来越讨厌这个人。?

我对杨鹏,自然是第一种。

我在微信上问他:“你最不喜欢哪种姑娘?”

他说:“看着不顺眼的。”

收到他的回复时,我在心里大松了一口气,还好他没直接说,最不喜欢的姑娘是我。

我紧接着问他:“那你看我顺不顺眼?”

正当我为自己的机智感到窃喜时,杨鹏回复我说:“我不喜欢你。”

妈的,这是第二次了。

6.

我第三次被拒绝,是在一个艳阳高照的中午。

接到丁一一的电话时,我正穿着背心和人字拖,在宿舍和其他两个舍友打斗地主。

“小鱼,你快来第一超市,我看到杨鹏和一个女生走在一起。”

丁一一这句话对于我来说无疑是一个高能预警,我匆匆的套了条粉色的裙子就往超市赶,到的时候恰好和杨鹏打了个照面。

杨鹏显然没料到我会突然出现他的面前,我看了眼站在他身边的女生,竟然是他们辩论队的成员。于是没忍住在心里问候了一遍丁一一后,开始想到底如何打招呼才能让他觉得,我的出现,不是那么刻意。

“那个,好巧啊。”

“巧吗?以后请离我远点。”

如果说前两次的告白是失败的,那么这一次,我还没开口,就已经算是溃不成军了。

待杨鹏和他的队友远去,丁一一才拎着瓶冰镇可乐出现,我知道她这个脸盲症患者并不认识杨鹏的队友,所以自然不怪她。

“杨鹏不会真是gay吧?”

7.

“小鱼,你到底喜欢他什么啊?”

丁一一对我真的是有点恨铁不成钢了。

“一一,我也不知道,你就当我这个人比较俗吧,喜欢学霸。”

丁一一听完我的话后,一脸鄙视的看着我,然后摆摆手,表示她真的无话可说了。

我躺在床上对着我们寝室的天花板发呆,回想着认识杨鹏以来所有的事情。

其实我第一次见到杨鹏,并不是在那天的辩论赛,而是我在大一时的第一次社团活动上。

正如丁一一所说,我是一个生性高调的人,从小就到大都是这样。

刚上大一时,面对学校那么多有意思的社团,以及帅气的学长们的卖力吆喝,我在众多社团里选了吉他社。

我第一次去社团参加活动的时候,特别积极。然而当我到了活动教室的时候,发现里面只有一个男生坐在角落看书,于是还在犹豫着到底要不要进去,结果就听到那个男生说:“这是吉他社的活动教室,稍等一下,我马上就走。”

这个男生就是杨鹏,我还记得他那天看的书是村上春树的《当我在谈跑步的时候,我该谈些什么》。

这本书,我高中时就看过,可惜我并没有看懂。

后来在辩论赛上再见到杨鹏,从他嘴里吐出来的一字一句,都像是一只蝴蝶,直往我心上飞。

这么巧,他还是丁一一的高中同学。

丁一一说,他在高中时就是出了名的不近女色,我偏不信,他又不是和尚。

可是,当他一次又一次的拒绝我时,连丁一一都不知道,其实我的心里真的是失落的。

到底是怎样的女生,才能让他看得顺眼?

我半夜起床收拾衣柜的时候,我的舍友们以为宿舍里进了贼。

“小鱼,你疯了吧,大晚上的。”

“我疯什么呀,没疯。我想了想,不适合我的衣服,以后我就不穿了。不适合我的人,我也不追了。”?

我的这个回答,让我的舍友们立马睡意全无。

是的,虽然这段时间,我也已经可以把高跟鞋穿着像平底鞋一样自如,但是我依旧觉得,我与这些长裙,高跟鞋的世界显得格格不入。

我是说,我其实一点都不喜欢现在的自己。

8.

丁一一把我从床上拖起来,说杨鹏在楼下等我的时候,我本以为自己还在做梦。

然而当我站在宿舍阳台朝下看,真的看到杨鹏时,立马就冲到了洗手间,边刷牙边对丁一一说:“一一,快帮我把裙子给找出来!”

“找什么啊!来不及了,你就穿这件外套下去吧,万一他等久了,生气怎么办!”

我花了三秒钟的时间认可的丁一一的话,匆匆的洗漱完后就往楼下跑,到了楼下,见杨鹏仍旧站在那里,我有些紧张的拉拉外套的衣角,向他走去。

“我就来问你一件事,我都说了不喜欢你了,你怎么还老跟着我?”

杨鹏说话时的语气还是那样。

“那你不是没说看我不顺眼嘛。”

这是我第一次不敢看他,总觉得他眼睛里有些我不太能看懂的东西。

“你还真是固执。”

“不是我固执,我只是赞同你辩论赛那天的观点。再说了,你也没有女朋友啊,我连拆墙脚都不算。”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有些底气不足,但是杨鹏接下来的话,让我立马就亢奋了起来。

“好了,以后就这么穿,我看着挺顺眼的。”

“啥?”

我有些不太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可是杨鹏冲着我笑的一脸灿烂的样子不会错啊。

“我说,你不用为了我去做任何改变,我喜欢的,是你现在的样子。”

“你的意思是,我以前的情敌,是我自己啊。”

9.

我问杨鹏,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我的,他的回答是:“我看你第一面的时候,就挺顺眼的。”

“那你为什么要连续拒绝我这么多次,还让我以后别出现你的面前!”

面对我佯装起的努力,杨鹏笑着说:“谁让你把自己搞成那副奇怪的样子。”

杨鹏说,他也记得我们第一次在吉他教室的初遇。?

他还说,其实在我清空朋友圈之前,他已经看完了我以前发的那些乱七八糟的段子。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幸福叫做,你喜欢你的人也在喜欢你,那么一定也应该有一种尴尬叫做,你的情敌,其实是你自己。?

曾经我为了喜欢的人,盲目的去改变自己,还因此差点就错过他。

所以,在遇到喜欢的人时候,我们都不应该急着改变,或许,我们喜欢的人,也喜欢我们最本真的样子呢。

10.

但是,虽然这的确是一场乌龙,我仍旧很想为自己申辩一下,难道那个穿裙子高跟鞋的我,看起来就那么不顺眼?

“杨鹏,如果有下次,请你给我好一点的情敌!”

“…你还有完没完。哪来的下一次。”

我当然没完啊,那个,我说过什么来着,杨鹏迟早都是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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