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区划中最低一级是乡级行政区,而乡级行政区包括街道、镇、乡、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由县级行政区管辖或由地级行政区(仅限于地级市、自治州)直接管辖。目前我国共计38741个乡级行政区,包括8773个街道、21157个镇、7693个乡、962个民族乡、153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2个区公所。其中除了街道属于县级行政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外,其余均为一级人民政府。今天城镇规划君何方洪就来谈一谈街道这一行政区的法律依据及街道行政区改名的可行性。
一、法律中不存在街道这一行政区
目前,街道这一行政区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首先在最高大法《宪法》中没有街道这一行政区,宪法明确乡级行政区分为“乡、民族乡、镇”。只有乡镇和民族乡才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乡级行政区,苏木和民族苏木其实就是内蒙古自治区的乡和民族乡;区公所和街道都是宪法中不存在的行政区。
其次,城市街道办事处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迄今已70多年。关于城市街道办事处的法律文件,即《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系1954年12月由全国人大颁布)在施行了50多年后,于2009年6月22日废止。废止《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的理由是:50多年来,城市街道办事处的设置、人员构成和职能权限发生了很大变化,该条例的规定明显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目前在法律中是不存在街道这一行政区,街道已经没有法律依据作为支撑了。
二、关于街道改名的必要性分析
中国的行政区划里有一个大家很常见却又容易忽视的层级:街道办事处。以“街道”为一级行政区命名,总感觉怪怪的。中国古代城市有很多好听的城区建制名称:坊和里,哪一个不比街道办事处好听?
现如今,我们常见的XX街道办事处(简称街道办),它原则上是上一级政府(县、市、市辖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但是它的管辖范围却是一级行政区,它大体上相当于镇、乡,一般情况下只在城市主城区或县城中设立。
街道办事处这个名称有一些令人困惑之处,与作为交通干线的某条街道、某条道路容易混淆。一直想不通,以中国文字和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为什么要拿“街道”这样容易引起歧义的名字作为政区通名呢?
三、关于街道通名更改的可行性分析
中国古代城市,一般将城区分为若干便于管理的小型区域,有的朝代称之为“里”,有的朝代称之为“坊”,与今日的社区类似。以历代京城为例,汉长安城有160闾里,唐长安城有108坊,北宋东京汴梁城的内城有4厢46坊。
南宋时期,《乾道临安志》记载的杭州人口已达五十五万之多,城市居住区也在逐渐扩大。为此,城内共细分了七个厢(不包括凤凰山上“宫城厢”),下辖六十八个坊,一坊辖一巷,巷子前后立有牌坊,坊名优雅,巷名却是原本俗名。
“厢”“坊”这个南宋的行政区块后来作为惯例,保持了下来。尤其“厢”,也成了江南各县府所在的行政单位。直至八百年后,不少县城仍以“城厢镇”相称。
到了1251年的《淳祐临安志》上,杭州城内已经扩展到十二个厢,八十九个坊了。除了城内七厢析分为八个厢,又向城外扩展了四个厢,即城南左厢,城北右厢,城西厢,城东厢。这四个厢不属于京畿区块,一到落黑,就要关在十三座城门之外。1268年的《咸淳临安志》上,杭州人口已近百万,原本十二个厢的八十九个坊,又析为了九十六个坊。
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令全国编赋设黄册,以地域相邻的一百一十户为一里,城市的里叫坊,城郊的里叫厢。
清代和民国时期的老北京城有外城八坊、内城二十坊,如白纸坊等今天依然作为地名使用。老上海也有一些以“里”命名的地方,如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渔阳里”。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本身的行政区划和城区建制也需要不断优化完善。“XX街道办事处”这样的名字总感觉不伦不类,真心不如曾经的里、坊、厢那些冠名好听。
四、关于我国城市主城区行政区划更名的建议
综上所述,城镇规划君何方洪建议将“里、坊、厢”等中国城市历史传统通名恢复、保存下来,并取代街道办事处正式成为一级城区建制,这也是我们一笔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是可以考虑将我国城市的“市辖区”更名为“厢”,比如成都市“双流区”可以改为“双流厢”。市辖区通名更改为厢以后,能够解决我国“区”这一通名泛化的弊端(目前我国有特别行政区、自治区、市辖区、县辖区、国家级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农业科技园区、县级管理区、林区、县级特区等十多种“区”)。
二是可以考虑将“街道”这一通名更改为“坊”。如果更改为“里”,可能又跟“公里”等计量单位混淆了,那更名的意义与“街道”与城市道路混淆没有区别了。所以,街道可以更名为坊,比如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可以更名为“华阳坊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