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社会心理学家西迪尼·朱亚德通过一系列实践得出如下的结论:自我暴露会让别人喜欢你。
什么是“自我暴露”?即是把自己私人方面呈现给他人或有关自我的只有自己知道的内层信息传达给对方,让对方最大限度地了解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敢于健康地自我暴露的人是自信的,特别是大方地承认自己的缺点。相反地,紧紧裹住自我,在他人眼中制造(有意或无意)神秘感,这本身就是示弱的表现。
在日常生活中,当你想间接了解一个人,第一反应一般都是求助于跟这个人最熟悉的人。因为在信任度、接纳程度越高的关系中,人们暴露自己的广度和深度就越大,所以找最熟悉的人了解信息,不仅省力省时,而且得到的信息多、准。反过来,如果你想知道两个人的关系如何,从他们相互暴露的程度便可窥探一二。
不过凡事有个度。“自我暴露”虽好,可不能“贪杯”。如果不分对象、不分场合地“乱暴露”,可要成为笑话,有可能因此“上头条”。“自我暴露”也需要遵守原则:相关性原则。原则要求:一要根据相互关系中对方的特点而采取相应的措施;二是暴露过程应该是缓慢柔和,润物细无声式的,避免引起对方的反感情绪。
试想一下,如果你刚认识一个新朋友,结果对方一开口,满是他的内心感受、家庭纠纷、性生活等。我猜你心里的OS肯定会是:咱们还没熟到这种程度吧?这种过早涉及个人私人信息的亲密关系,往往会吓到对方,从而使他们产生排斥心理,引起焦虑和自我防卫机制。上面假设的情况最后的结果应该会是:或是找借口尽早结束谈话,或是从此以后这个人不在朋友列单上。
但是,这种“关系越好,自我暴露越多”的逻辑不适用于网络世界。网络上是:越没关系暴露得越彻底,因为少了现实生活中的尴尬和羞耻感,同时,既可满足看官的窥探欲,也感觉自己的“被重视”。往往是,暴露得越多,当事人就越“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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