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特点、立法原则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
1.税款专款专用
2.属于一种附加税
3.根据城镇规模设计税率
4.征收范围较广
二、城建税基本规定
(一)征税范围
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收“三税”的其他地区。
(二)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并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新增: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共分三档:
档 次 | 纳税人所在地 | 税 率 |
1 | 市区 | 7% |
2 | 县城、镇 | 5% |
3 | 不在市、县、城、镇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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