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安全目标责任书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生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责任重大。为了加强学校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班级稳定和学生安全,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结合我校实际,学校与各班主任签订以下安全目标责任书:
1、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级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认真学习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无故旷课或不明原因早退,班主任要及时了解去向,并在十分钟内报告学校并及时通知家长。
3、教育学生体育课或活动(包括课间休息)不许追逐嬉闹、攀高或出校会客。保护自我,确保人身安全。
4、班主任应该经常和家长沟通,了解学生表现、思想状况和身体状况,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进行特殊照顾,防止在各项活动中出现问题。
5、密切关注学生的出勤状况,建立严格的班级点名制度,一旦发现学生缺勤,立即弄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学生不出问题。
6、要经常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内容涵盖地震、防火、防盗、防溺水、防诈骗及交通安全教育等,并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扩大教育普及面。
7、经常注意观察教室、寝室的电路是否安全,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学校进行处理。
8、密切观察教室动向,若发现异常(如墙壁倾斜或出现裂痕,房基下陷等)立即上报学校处理。紧要关头要挺身而出,沉着冷静,果断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学生安全。
9、参加学校或者班级组织的活动,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不能放任学生而不顾。
10、班主任是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遇不安全事故发生,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上报学校,若因班主任失职而有不安全事故发生,要追查原因,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责任书期限为一学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年级 班 班主任(签字):
校 长(签字):
三家店镇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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