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一、男,农历辛丑年十月初九未时。1973癸丑年丁巳月,父亲去世。
偏印 偏官 日柱 偏官
乾造:辛丑 己亥 癸丑 己未
起运:命主于出生后2年10个月又6天4小时起运
交运:命主于公历1964年09月22日16时14分交运
正官 偏财 正财 食神 伤官 比肩 劫财 偏印
大运: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岁数:3岁
始于:1964 1974 1984 1994 2004 2014 2024 2034
流年:甲辰 甲寅 甲子 甲戌 甲申 甲午 甲辰 甲寅
1、偏财父亲星丁火,在时支未中藏。年柱是父亲的位置,年日两丑冲一未,这是引动父母宫象。
2、四柱中不再见火,未中丁火就很弱。日时支丑未一冲,未中丁火就受伤,即“土多晦火”。丁火就极其容易熄灭,因此可知父亲难以有寿。
3、论其运,第一步就是戊戌运,丑未戌三刑,未戌中丁火被刑而晦之,必是丁火入墓象。因此可断定,父亲就难过此运。
4、会应在什么流年呢?地支有木火金水的流年,都无法完成灭其未戌中丁火运行程序的任务。因为金泄土生水,但水是克不了未戌中丁火;有木是克土救火象;火流年更是助丁火者。所以,唯有土流年,才能加强墓库冲刑的力量,使土彻底的晦灭了丁火而入墓。
戊戌运中,有64甲辰年、67丁未年、70庚戌年、73癸丑四年。那么会应在那一年呢?要使未戌中丁火彻底灭亡,就最需要寒湿土来进一步完成这一程序。辰是温湿土、未戌是燥土,所以这一任务就非丑土莫属了,因此父亲去世流年,就可确定73癸丑年。
5、断流月,命局、运、岁中无明火出现,但在火出现的月份,就是一网打尽、铲草除根的程序。因此父亲去世就应在了丁巳月。
此造日子癸水,用丁火偏财为父亲。局中两丑一亥,皆藏壬癸水,共三重比劫,二丑又是丁火之墓库,再加日时丑未相冲,丁火墓门常开。十三岁行丁酉:欠运,流年癸丑,此年四月丁巳。巳酉丑合为金局生水,水多水旺父亲死亡。
例二、女,农历戊申年冬月初七辰时。父亲在1974甲寅年去世。
偏印 偏财 日柱 比肩
坤造:戊申 甲子 庚午 庚辰 空亡(戌亥)
起运:命主于出生后6年3个月又24天6小时起运
交运:命主于公历1975年04月18日17时52分交运
伤官 食神 劫财 比肩 正印 偏印 正官 偏官
大运: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岁数:7岁
始于:1975 1985 1995 2005 2015 2025 2035 2045
流年:乙卯 乙丑 乙亥 乙酉 乙未 乙巳 乙卯 乙丑
1、这一命例中偏财甲木,犹如生长在水中的一颗树。申子辰三合水局,子午一冲击,甲木扎根在大水里仅有的泥土中根系,全被水淘出,就形成了“水多木漂”。天干两庚金,犹如在砍伐着树头。不得泥土的树根,就是被水泡坏之象了,树头还遭其砍伐,就是欲死亡之象了。
2、由第1条推理可知,命局克父亲信息比较严重,因此在未交大运前的流年,就必须要注重。未交大运前有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甲寅七年。最不利甲木者,必与地支冲刑合者有关,天干必与金木交战会有着关系,而且还须引动年柱父位。所以重要流,就可确定庚戌、癸丑、甲寅三年,别的流年都可一一排除。
3、庚戌年,地支午戌火局冲申子辰水局,冲击起了水浪。但水起浪,庚金就不够力量克伐甲木,因此可排除。癸丑年,地支丑合子,庚金得丑库就更有力;天干癸被戊合而不能救甲木,庚金就可有力量劈克甲木。因此这一年也是个危险、不能排除的年份。甲寅年,地支寅午火局就不能成立,因为有子水已冲破了午火。所以甲的禄神寅木一出,必遭申冲(五行的多维性质,别认为有申子辰合局,申就不冲寅。)。寅木被冲,甲木两透见两庚金,刚好一对一被劈克。天地程序完成,就是甲木偏财灭亡之时。
所以,其父在73癸丑年就很危险了,硬是拖到了74甲寅年才去世的。总之,这一例命造,父亲去世命理,初学者就不易把握,命理也不容易理解。但最关键就在于水既能养甲木、水也可漂甲木。当然还有寅申冲的命理,也很重大。不过,只要能够熟练的应用五行辩证法法则,就能诠释甲木偏财灭亡的道理。
要用一句话,高度性的概括总结这例逝父命理,那就是:甲木漂浮遭砍伐,未交大运父先亡。
此造日干庚金取甲木为偏财,局中三金,比劫多是克父的第一个标志。二十七岁大运辛酉是羊刃运,应是克父之运。但七岁行癸亥大运时,流年甲寅与年柱犯天克地冲。偏偏又遇上甲木偏财,运是甲木的长生,伤官又旺,故七岁父死。此正应“天克地冲见偏财,父亡之期提前来”的结论。
有人会问,四柱申子辰三合水局至癸亥运引化,直生月干甲木偏财,偏财得生反而。殍亡.这与死亡条件矛盾。实际此例的特点是偏财甲木无根,无根之木逢旺水为水多木浮。还有有根逢生则起,无根逢生则死的说法。此命正属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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