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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刘一明易学生命哲学之伦理观
如果说丹道炼养是刘氏生命哲学中的内功,那么刘氏生命哲学体系中必有与 之相应的外行。而此外行即是其以《易传》思想为其道德伦理观提供形上学依据, 进行修行积德、苦己利人的功夫。在刘氏看来,内功修炼若要依据人之天根利钝 做一分别,那么积德累行、苦己利人之外行则完全适用于任何人、任何时间、任 何地点。甚至人之外行修炼要比之内功炼养具有更根本、更直接、更优先的地位。
一、“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
刘氏认为修真之道贵于“诚”,不可心存诡诈之心,“盖诚之一字,能以动天 地,通鬼神,感人物” ®。刘氏在《诡诈关》中引《观》卦之卦辞曰:“盥而不荐, 有孚顒若。”®《观》卦象征观仰,讲的就是人心中要有真诚尊敬之心,盖“欺人 实自欺,瞒人实自瞒”®,唯信方能感天动地,方能与神明相通,方能扭转生杀 而为圣贤。其言:
诚之一字,为修道者成始成终之物。纤芥不正,便为不诚。不诚则悔吝 为贼,阴阳不时,二至改度,阴阳不和,二分纵横,有等等凶象发现。纵大 道在望,未许我成。果其刚柔中正,一诚格天,凶可变吉,险可得易,即如 孝子诚心,便可感动皇极。昔大舜遭父母之难,号泣旻天,略无怨言,完廪 浚井,莫敢有违。瞽瞍焚廩掩井,皆不得死,天子报孝子也如此。
修道者, 若能以人心合天心,颠倒明阳,只在片时。天有违乎?天不我违,而况于人 乎?况于鬼神乎?近出己口,远流殊域者,即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则千 里之外应之;若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故或招祸,或致福; 或兴太平,而百体俱理,或造兵革,而六贼猖狂。吉凶祸福,皆在心胸一念 之间耳。
盖言者,心之声,有诸内,形诸外,心正则言善,致福而兴太平; 心不正,则言不善,招祸而兴兵革。故必动静有常,奉其绳墨,不偏不倚, 随时随事,顺之逆之,与四时阴阳之气相得,则用刚用柔,皆得其当,于此 断而有准。

这里,刘氏以“诚”为修道之始终,强调“诚”之彻底性。认为“纤芥不正,便 为不诚”。不诚,则有悔吝,而阴阳不和,以致有凶。盖刘氏以“诚”为感通天 人之道,认为“吉凶祸福,皆在心胸一念之间耳”,并认为果能以人心合天心, 则“颠倒阴阳,只在片时”。刘氏发挥《系辞传》“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贝扦 里之外应之,况其迩者乎?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 ®的思想,认为“近出己口,远流殊域”。既能诚,则能信。刘氏在《不信关》中 言:“易曰:中孚豚鱼,吉。中庸曰: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 之为贵。三教圣人垂训,皆以诚信为修道之本也。夫信者,非言语之信,非信息 之信,乃真心实意之信。信之一字,其理最真,其力最大。能以感天地,通神明, 转生杀,扭生死,为圣为贤,作佛作仙,为修道者第一至宝。” @此即是说修道者 须以心中之诚信为修道之本,方能有始有终,并认为此“诚”能通神明之德、类 万物之情。
人心有诚,则信之而有主见,断不会“今日学此,明日学彼,朝去拜李,暮 去拜王” ®。其引《易》言“拟之而后言,议之而后动,拟议以成其变化” ®,提 醒学道者“先要自己有主宰,有主宰,认定性命,则真心发现。真心发现,自然 世事不能染,恩爱不去恋,名利不去贪,一切身外之事,不挂胸怀,专心致志, 艰难也能受,困苦也不知,以之穷理而理可穷,以之聆教而教可聆。盖以主宰在 内,而外物不能惑也” ®。基于此,刘氏借《易》言“困而不失其所,亨,其惟 君子乎”©以明其处困之道。刘氏这里是教人面对灾难、困厄、危险时能够“皆 以无心处之”@。果能如此,则正如其引《易》言“不出户庭,无咎”®。是以刘 氏在《猜议关》中指出,世人修道,“见药物炉鼎之说,疑是烧炼;见男女阴阳 之说,猜为闺丹;见龙虎龟蛇之说,疑是心肾肝肺;见颉倒逆运之说,猜为后升 前降;见宝珠之说,疑是有象之物;见圣胎之说,猜为气血凝结;见清静之说, 疑是存神定息;见有为之说,猜为做作;见无为之说,猜为空寂” ®。凡此种种,
黄寿棋、张善文,《周易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508页。 (清)刘一明,《道书十二种》,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990年版,第242页。 (清)刘一明,《道书十二种》,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990年版,第244页。 (清)刘一明,《道书十二种》,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990年版,第243页. (清)刘一明,《道书十二种》,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990年版,第243页。 (清)刘一明,《道书十二种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990年版,第225页。 (淸〉刘一明,《道书十二种》,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990年版,第225页。 (清)刘一明,《道书十二种》,中W中医药出版社1990年版,第243页。 (清)刘一明,《道书十二种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990年版,第227页'。
皆是妄自猜疑,终究不得真正之道也。故须打破妄想猜疑,要知真正大道奥妙幽 深,“与天地同长久,与日月共光明,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非一切傍 门外道可比” ®。既不乱用才智,亦须少口舌之业。刘氏认为“倘言有不谨,不 是伤人,便自致咎。口舌为害,其利如刀,其毒如鸩” ®,是以其在《口舌关》 中说:“易日:艮其辅,言有序。又日: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 @此即是教 人抑止其口而不妄言,若言,则必发自肺腑,亦必有序,盖因言之利害不可小觑。 “非礼勿言,言必以礼。修其辞而立其诚,谨于言而慎于行。绝不轻于言,言必 有中。况言语者心之声,舌者心之苗,n舌之动不正,即知心田不正,心田不正, 根本己坏,性已昧、命已摇,精神暗伤,妄想明道修道,难矣。”®
人我两忘,成己成人。刘氏引《易》“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 人,无咎” ®。其认为“修道必须无人我之见也。然欲无人,先须无我。盖一有 我,则私心起,私心起,一言一行一举一止,总要为我,既要为我,必不顾人, 既不顾人,必损人利己,伤天害理,无所不为矣”®。对此,刘氏认为“持身应 世须要性情和平,而不可暗藏阴恶,有妨于道也。夫学道之人,原因不好欲学好、 有恶欲去恶也,但学好去恶,尤贵无心,最忌有心。无心则无我,无我则无人, 无人无我,人即是我,我即是人,人我两忘” ®。此是教人学道者须无人我之见, 和平应物,不可暗藏阴恶之心,因此刘氏引《易》之“同人于野,亨” ®,即是 此意。盖诚者成也,不仅须成己,亦须能成人也。“既无彼此之分,则我如人, 人亦如我,人我如一,即是天地大公无私之心,即是圣贤民胞物与之道,即是修 真人我两忘之法。” ®
二、“谦尊而光,卑而不可踰”
果能无人我之分,则心中立现大公无私之心,彰明民胞物与之道。故不可起 嫉妒私心,而应与人为善。是以其引《易》言“君子以朋友讲习” ®,认为“修 证之法,须要求明师指引,借良友资益,明师所以提整纲领,良友所以扩充识见。明师须要诚求,良友亦当尊敬,盖以良友之益,有半师之功,借彼之有知,以益 我之无知,借彼之所能,以济我之不能” ®。也就是说,学习贵在有良师益友互 相讲解启迪,切不可心生嫉妒而轻慢于良师益友,亦不可自满自足而不屑于求教。 因此,修道者须以虚待人,谦卑于人,若真如谦谦君子而卑以自牧,则吉无不利 也。其在《傲气关》中,开头即引《易》言:“易曰:君子以虚受人。又曰:谦 尊而光,卑而不可踰。” ®在此,刘氏引《咸》卦之象及《谦》卦之彖告诫世人要 谦虚容人,不可心高气傲,自负有道而目中无人。“盖学道者先要虚心下气,自 卑自小,不满不盈,只见己短,不见己长,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尊师敬友,毫 无高傲浮躁之气,方能感动真师指点,良友劝勉。” ®明于此,则持世应物不可自 满。刘氏引《易》言“巽在床下,用史巫纷若,吉” ®。巽者,顺也。刘氏在此 告诫修道须不满不盈,“夫圣贤大道,无穷无尽,无边无岸,有体有用,有本有 末,层次细微,工程遥远,仰之弥高,钻之弥坚,一人知识有限,众人意见无穷, 非能下于人者不能学,非能屈于人者不能知,非能示己之无者不能进,非能尊人 之有者不能得。盖能下于人者,方能上于人;能屈于人者,方能高于人;能示己 之无者,方能受人之有;能尊人之有者,方能济己之无” ®。而欲破此自满,则 须破其才智关。刘氏引《易》言“劳谦,君子有终,吉”气其指责世之求名逐 利者“日夜劳心,为名利所迷,只知进而不知退,只知福而不知祸,费精耗神, 争胜好强,思虑过度,精液涸干,身躯衰败,甚至名利未得而性命已丧”@。故 须“扫去外用之假才智,就于内用之真才智,将诸般好强争胜、师心自用、妄猜 私议、无而为有、虚而为盈,等等偏病,一笔勾消,改头换面,以诚而入,以柔 而用,庶乎学道有望” ®。
三、“道德为贵,仁义并行”
刘氏认为世人因魅惑于假才智,故执迷于外物之假,以苦为乐,故亟需破其假:
丰者,足盛也。上震雷,下离火,是雷电皆至,雷以震之,电以照之,雷电相济,威明并行,丰之象也。君子有见于此,知人处世间,认假弃真, 以苦为乐,贪财好色,丧德敗行,作孽百端,入于昏暗不明之地,如犯罪在 狱,待时受刑。原其故,皆由不知辨别真假,以是做电光之灼照,穷究性命 幽深之理,分别邪正,如折狱之折;既辨其假中之真,又辨其真中之假,真知确见,不至于似是而非。法雷霆之刚烈,剿除客邪之气,整顿精神,如致刑之致。无罪者,解脱之;有罪者,杀戮之。果断直行,而不至于姑息养奸。
刘氏在此引雷火丰卦之卦象,认为丰卦上震Si下离三,乃雷电并至之象。雷者, 动也,故震之;离者,电也,故照之。雷电交加,威明并行于世,此乃丰之象也。 刘氏感悟世界百态,认为世人不明事理,以假为真,以苦为乐,贪财重色,败坏 德行,最终入于昏暗不明之境地,故亟需雷电以警之。具体言之,盖以电光照之, 使其穷究性命之正理,辨别生命之真假,明晓善恶之是非;以雷霆击之,使其焕 发本然之生气,除尽后天之邪气,重振生命之本然。显然,刘氏在此是借卦象以 喻人事。
对此,刘氏提出重性命、贵道德,而轻幻身、贱富贵的思想:
夫大人者,以性命为重,以道德为贵,视幻身如枯木,视富贵如浮云,内常有余,外若不足,真履实践,渐次进步,心坚志远,不到大道完成之后, 决不休歇,故利。若非大人,执于一偏,巽而不中不正,何能有往有利?此 有往之利,必归于大人耳。®
此是讲君子履巽卦中正之道,重视性命、道德,轻视幻身、富贵,以幻身富贵为 枯木浮云,终是过眼云烟,终有寂灭之时。故,修真得道之士,须悦于道德仁义, 而非悦于声色货利。具体而言:
下兑者,内悦也;上兑者,外悦也。内悦实,则外悦亦实;内悦虚,则 外悦亦虚。实者悦之真,虚者悦之假,真者悦之久远,假者悦之不长,利于 贞者,正在于此。真正修道之人,不悦于声色货利,而悦于仁义道德,自有真悦,不务假悦,一步一趋。皆从身心性命上用工夫,悦于始,自能全于终, 悦而未有不亨,亨而未有不利者也。

刘氏以兑卦解说此意。兑者,悦也。上卦之兑为外悦,下卦之兑为内悦。唯有上 下卦之兑皆为实、为真,方能利于守正耳。刘氏以仁义道德为实为真,以声色货 利为假,认为真正修真得道者当悦于仁义道德,不悦于声色货利,惟其如此,方 能亨而未有不利。故:
立义设刑,当仁施德者,义刚主刑,仁柔主德。当刚而刚,以义施刑; 当柔而柔,以仁施德。设刑以去客气,施德以养正气。义以成仁,仁以济义, 仁义并行,刑德两用,大丹始成。违此者,则阴阳乖戾而凶;顺此者,则阴 阳调和而吉。故必按节侯发令,施为神明默运,志诚专密,防危虑险,谨侯 阳生阴生之日辰。审察消息而运用之,不敢稍有懈怠也。
《系辞》传曰:“动静有常,刚柔断矣”者,即此之谓也。刚柔有断, 自不至于宜刚而涉于柔,宜柔而入于刚.金木水火土五行各守其界,五元五 德各安其位,亦自不妄盈缩,浑然一气,天理流行而不息矣。
刘氏引《系辞传》之“动静有常,刚柔断矣”以明性命之道,刑徳两用。其以义 刚而主刑,仁柔而主德。认为当刚则刚,以义施刑;当柔则柔,以仁施德。义能 成仁,仁可济义,仁义须并行,刑德宜两用,顺乎此道则阴阳和顺而生吉,悖逆 此道则阴阳乖戾而凶咎必至。故须细察阴阳消息之际以随时运用,以人心合天心, 则发而皆中节。是以刚柔有断,宜刚则刚,宜柔则柔,五行守界,五元各安其位, 天地之间浑然一气流行矣。至此,则性定有常,发而为仁义礼智信五德。刘氏在 此,乃是以丹道炼养之要求与儒家之忠孝思想相结合,认为人之忠孝仁义是人成 仙证道的前提,是以做人忠孝守信要比成仙证道有更优先的意义。在这点上,道 教素來与儒家道德要求相一致,并构成了两千多年来儒家传统道德的辅翼力量。
四、“惩忿窒欲,恒久不已”
刘氏既重仁义道德,尤重其情之发而为中节,并以之为真情。刘氏既以仁义 道德为悦,而轻声色货利,则亦必重真情而贱妄情。
刘氏在对履卦的解读中提到:
阳为君,上也;阴为民,下也。能辩上下,则是非邪正已明,非礼不履, 扶阳抑阴,修真化假,内念不生,外物不入,万有皆空,一切俗情尘缘之志, 于是乎定矣。卦象,兑为阴金,妄情也;乾为阳金,真情也。以阴履于阳下, 以阳履于阴上,妄情不起,真情长存。真情者,无情之情,以无情制有情, 如猫捕鼠,如汤浇雪,片饷之间,灾变为福,民志定而无败道之物,方且渐 履于刚健中正,纯粹之精矣。①
履卦上兑下乾,乃是君上民下、男上女下之卦。以卦象言,乾=为阳金,真情者 也;兑=为阴金,妄情者也。乾之阳金履于兑之阴金之上,兑之阴金履于乾之阳 金之下,故乾兑各得其正位,真情妄情各居其正所。如此,妄情不起,真情长存, 真情制妄情,亦必合乎仁义之道也。既能合仁义之道,则民能定其志,物无败其 道,性命至此,方能履于刚健中正、纯粹之精之境。
在此基础上,刘氏更进一步地提出重道心、轻人心的观点:
然睽则睽矣。又有致合之道,特以明虽在外,若能虚其心,可以返明于 内。欲虽起内,若能实其腹,可以扫欲于外。明返欲扫,神定情忘,则阴阳 隔碍潜通,睽者亦可以致合,故小事吉也。小事者,阴之事。人心用事已久, 道心埋没,大事已去,今欲致合,必先去人心,而后生道心,道心复后,大 事方吉。正在睽中,求其人心不坏,其事足矣,安敢望其大事之吉乎?试就 小事吉者论之。®
睽卦“卦德上离明、下兑悦,悦生于内,明用于外,悦非所悦,明非所明,悦明 不当” ®,故人心用事己久而道心埋没。因此刘氏认为若欲致和,则必神定情忘, 去人心生道心,以道心统人心,使明用于内,而悦生于外,悦明各归其位。由此, 不仅小事可吉,大事亦必吉矣。
刘氏引《易》言“君子以惩忿窒欲” ,指出“暴气燥性有害于道,必须用 心除去也。夫真正学道之士,行动如处子,养气若婴儿,以柔弱为先,以和平为 本,以因物付物为应世,以饶人让人为要着”。此是引《损》卦之象以诫导世 人要抑止忿怒、闭其邪欲。“盖以能下于人者,方能上于人;能弱于人者,方能 强于人。否则,暴燥不去,只知有己,不知有人;只知用强,不知用弱。”也就 是说,必先下于人、弱于人,不可一味用强,修道必须除去暴躁之气。而去其暴 躁之气又绝非一日之功。

刘氏引《易》“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认为“夫性命之学为人生至大之事, 又为天下至难之事,是在攻苦殷勤,志念坚固,愈久愈力,有始有终,方能进益。 盖以恒久不易之大事,必赖恒久不已之大功而始成” ®。也就是说,修道必立长 久之志。又引《易》“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 ®之语,以明纵然年老者, 亦“不可灰心退志,半途而废,必须耄而好学,愈老愈勤,至死方休也” ®。恒 定其志,亦须恒定其行,诚如其引《易》之“君子以顺德,积小以高大”®,如 其所言“性命之学,大事也,其事包罗万有,超越人天,脱五行,出三界,先天 地而立其体,后天地而发其用,为圣为仙为佛,其事顾不大哉?事大而欲修此大 事,为永久不朽之业,岂不难哉?然知其难而不畏其难,以生死为一大事,立志 坚固,一念不回,至死方休,可以明道,可以行道,则难者不难矣” ®。盖成德 达道之事不在一日一时之功夫上,必须经年累月,日日行之。
善不积不足以成其德,恶不累不足以灭其身。在《因果关》中,其曰:“积 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 “盖天地间一切大小事务,皆有 因果。善有善之因果,恶有恶之因果。为善者,必有善报,为恶者,必有恶报。 为善者,善之因也,善报者,善之果也。为恶者,恶之因也,恶报者,恶之果也。 善恶之报,如影随形,毫发不爽。故君子戒甚乎其所不赌,恐惧乎其所不闻,念 念归善,不使有一些恶念生于方寸之中,非礼不履,非义不行,行行皆善,不使 有一件恶行见于日用之间。”®也就是说,凡事无论大小皆有因果,有因有果即是 报应,是以君子当“戒甚乎其所不赌,恐惧乎其所不闻”,念念归善不起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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