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业投资业务方面
1
是否对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实施了穿透管理至基础资产,是否存在多层嵌套难以穿透到基础资产的情况?
2
是否进行了严格的风险审查和资金投向合规性审查?
3
是否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根据所投资基础资产的性质,足额计提资本和拨备?
4
是否将穿透后的基础资产纳入对应最终债务人的统一授信管理和集中度管理?
二、同业融资业务方面
1
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项下金融资产是否符合规定?
2
卖出回购方是否存在将业务项下的金融资产转出资产负债表等行为
三、监管指标执行方面
1
同业借款业务期限是否超过三年,其他同业融资业务期限是否超过一年,业务到期后是否展期;
2
单家商业银行对单一金融机构法人的不含结算性同业存款的同业融出资金,扣除风险权重为零的资产后的净额,是否超过银行一级资本的50%;
3
若将商业银行所持有的同业存单计入同业融出资金余额,是否超过银行一级资本的50%
4
商业银行同业融入资金余额是否超过负债总额超过三分之一的情况?
5
若将商业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计入同业融入资金余额,是否超过银行负债总额的三方之一?
四、内部管理方面
1
是否违规对同业业务接受或提供了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
2
是否存在通过同业业务转出资产但信用风险仍保留在本机构,同时该资产未按照原风险状态进行分类的情况;
3
是否对同业业务交易对手进行集中统一的名单制管理,是否定期评估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动态调整交易对手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