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经鉴定,李先生伤情构成轻伤二级,于女士构成稍微伤。公诉机关以为,刘某属于故意杀人未遂,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5月11日凌晨1时许,于女士睡觉时闻声卧室门响,睁眼看见刘某哈腰走到炕前用铁锤砸了李先生头部几下。于女士上前阻拦,头部也被打出血。刘某随后从外面拿出一桶汽油开始往屋里倒,还拿出打火机欲点燃,于女士奋力将其推出门外。刘某逃跑不久即被警察抓获。
今年5月10日下战书,刘某给于女士发短信,让她到他的葡萄园。于女士予以回绝。
公诉机关指控,刘某和于女士保持多年情人关系,刘某有自己的家庭,于女士丧偶。2010年,于女士曾提出分手,但刘某不同意,两人继承保持情人关系。后来,于女士在工作中与同事李先出产生好感。两人在今年5月正式确定恋爱关系,并在于女士家中同居。刘某得知后非常气愤,找到于女士扬言“谁跟你,我就弄死谁”。
已婚男刘某不满情人找了男友,持铁锤将情人、情敌砸伤,并在现场泼洒汽油持打火机欲点燃。近日,刘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起诉至顺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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