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通山县大路司法所成功化解了本乡界水岭村二组与山口村八组之间的山林权属群体性纠纷。界水岭村二组十几户村民集资20余万元的杨梅树苗得以顺利栽植。
界水岭村二组与山口村八组发生争议的山林,地名为“金盆山”,面积约96亩。按照山林权属登记证明,属于界水岭村二组享有。现界水岭村二组十几户村民自发集资20余万元,自浙江购买来杨梅树苗,在“金盆山”上挖山造园,打造特色农业经济。刚开始即遭到了山口村八组组长夏某福等十几户村民的阻扰。在山口村八组采取践踏、拔苗等方式阻止对方作业时,险些引发肢体冲突。
山口村八组出示了记载有本组夏姓5棺老祖坟的宗族族谱,证明该山林属其“祖业”。
大路乡司法所在调解过程中,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也要尊重公序良俗。经过司法所指导下的大路乡调解委员会主持下的调解,双方同意以山口村八组的五棺祖坟为中心,划出两亩山林土地归属山口村八组管理使用。在调解协议中同时明确各方权益,并明确以协议为依据,向权属登记部门作好变更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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