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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飞刀成绝响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在《风云第一刀》全书的开头,古龙用奇巧的比喻为我们营造了如此肃杀阴冷的氛围。就在这样的氛围之中。文能定国,武能安邦,却因为爱情而萧然出关,如今重归江湖的一代浪子游侠李寻欢出场了。而且一出场,就光芒四射。如同他的出手一刀。
看他咀嚼着自己平生最厌恶的寂寞,看他大口地喝酒,大声地咳嗽。看他用小刀雕刻着一个女子的相貌,看他将那雕好的人像痴痴地埋进冰雪,看他柔声地唤雪地上独行的少年上车来喝杯酒。看他一眼就能看出这独行少年那把不起眼的剑其实是把利器。看他不无讥讽地说急风剑诸葛雷“这狂徒,居然能活到现在。”一个嗜酒如命,病病殃殃,情根深种,悲天悯人,目光犀利,爱憎分明的李寻欢已跃然于纸上。
    王者归来,他的飞刀绝技神妙如斯。作者用层层烘托的笔法来写小李探花飞刀之“快”。诸葛雷的急风剑已够快,但碧血双蛇的快剑却把诸葛雷迫得围着桌子爬了一圈。而一剑杀死白蛇的少年阿飞却把他的兄弟黑蛇骇得几欲发狂。在古龙的江湖中,“天下武功,唯快不破。”诸葛雷从背后偷袭阿飞,眼看他的剑就要洞穿阿飞的心脏,一柄飞刀却无声无息穿透了他的咽喉。小李飞刀,果然例无虚发。
我认真研读过很多书的第一章,但《风云第一刀》的第一章《飞刀与快剑》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它的氛围营造,人物刻画,世态勾勒无不夺人眼目,令人叹服。李寻欢这个人物,也一下子抓住了我的心。
李寻欢一踏入江湖,就被卷入了梅花盗的阴谋之中。金钱、美女。只要能擒获江湖中人人恨之入骨的梅花盗,就可以得到这两者。尤其是后者。这后者就是江湖第一美人林仙儿。
《风云第一刀》的前25章写的是智破梅花盗的故事,梅花盗暗器伤人,所以有了可刀枪不入的武林至宝金丝甲就可立于不败之地。于是,我们看到带着人家的女人私奔的孙逵为了一件金丝甲而杀死这个跟随自己多年的女人,看到被人斩断双腿,形同肉球一样的妙郎君花蜂因为抢了金丝甲而为自己招来杀身之祸,被暗器钉满全身。看到玉罗刹、施耀先等江湖人物也一个个因为金丝甲而倒下。
宝物真的那么重要吗?比爱情重要,还是比生命重要?这是古龙留给我们的思考题。
李寻欢苦笑道:“鹿角若无茸,羚羊若无角,也不会死于猎人之手了。”
是啊。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人。世人却往往看不破。
孙逵被青魔手所伤,生不如死,只求死个痛快。李寻欢把孙逵的链子枪递给他,
孙逵挣扎着拾起了它,颤声道:“谢谢你,谢谢你,我死也忘不了你的好处。”
从李寻欢对这平凡小人物的态度,更能看出他的悲悯。
李寻欢看淡宝物,也看淡美色。他虽名为寻欢,但武林第一美人林仙儿脱光衣服诱惑他时,他却说:“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样的眼福了,谢谢你。”风流却不下流。探花郎是人中君子。
他被花蜂下了毒,花蜂死后,他的仆人铁传甲到花蜂的身上找解药,他赶紧提醒铁传甲别被花蜂身上的暗器割伤了手。在生死的关头,他依然在惦念他人的安危。他不怕死,只要一杯在手,就已足够。嗜酒如命,爱友如己,出刀如飞,视死如归。这是一个绝不混同于金庸笔下英雄人物的多情浪子,是一个随时会倒下又好似永远都不会倒下的落拓英侠。
古龙从一开始就把这样一个惊才绝艳的英雄推上绝境,当他被梅大先生解了毒,却因为伤了来找梅二先生看病的龙啸云之子龙小云而被推入更绝望的处境之中。
原来李寻欢当年被仇家围攻,龙啸云将其救下,二人结为异性兄弟,而龙偏偏爱上了李寻欢青梅竹马的情人林诗音,并为她缠绵病榻。李寻欢经过一番痛苦的思想斗争,将心一横,故意去疏远林诗音,甚至将妓女带回家好让林心灰意冷。林诗音最终选择了龙啸云。李寻欢也散尽家财,萧然出关。从此嗜酒如命,借酒浇愁,咳嗽连连,甚至经常呕出鲜血。
伤了龙小云,就等于伤了林诗音。
在被医治以前,李寻欢还好整以暇地想:
“那庭院是否仍依旧。她是否还时常坐在小亭的栏杆上,数梅花上的雪花,雪花下的梅花。
他是诗意的,浪漫的,多情的侠客,他好像从来都不会慌乱,哪怕面对死亡,但是他却偏偏伤了他日思夜想的意中人的独生爱子。命运之弄人,实在可悲可叹。
古龙用环境描写来写李寻欢黯然的心境。
雪,又在落了。
  雪花轻轻地滴在窗子上,宛如情人的细语。
但李寻欢再也不能把林诗音视作自己的情人,一声“大嫂”让多少相思成灰。
定力超人的李寻欢方寸大乱,怕李寻欢要来夺走他一切的龙啸云又何尝不是方寸大乱?他自知不是李寻欢的对手,于是与田七、赵正义一干人定下毒计,诬陷李寻欢就是作恶多端的梅花盗。
众人围住李寻欢,却没有人敢第一个出手,因为谁都知道,最先出手的人就会最先被李寻欢一刀封喉。看李寻欢被数人围住却谈笑自若,手抚刀锋,依次邀请那些所谓正人君子出手。当真痛快之极。再快的兵器也快不过他手里的飞刀,但结义大哥的一个“挽住肩膀”的动作却差点让他丧了命。人心,本就比任何兵器都毒。
李寻欢在这一瞬间已看清龙啸云的真面目,但为了维护他和林诗音的爱情,他选择了缄默。哪怕林诗音偷听到了事情的真相,他依然选择原谅龙啸云。
心眉大师和田七押送李寻欢上少林寺,李寻欢穴道被点。这一路上,凶险重重,青魔手伊哭要为爱徒丘独报仇,拦下马头,心眉大师也不幸中招,
伊哭瞪着李寻欢,狞笑道:“你还有什么话说?”
    李寻欢望着他青光闪闪的青魔手,缓缓道:“只有一句话。”
    伊哭道:“什么话?你说!”
    李寻欢叹了口气,道:“你何必来送死?”
    他的手忽然挥出!
刀光一闪,伊哭已凌空侧翻了出去。
原来田七拍开了李寻欢一条手臂的穴道,递给了他一把飞刀。一条手臂能动,兵器谱排名第九的青魔手便负伤而逃。小李飞刀,果真霸绝天下。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苗疆极乐峒主五毒童子在途中处处下毒,意欲将李寻欢一行人置于死地。但李寻欢总能看出哪些东西是下过毒的。目光之犀利,实旁人所能及。
田七对李寻欢恶语相向。
    李寻欢笑了笑,道:想不到你对我倒真是深情款款,只可惜你不是个绝色的美人,我对男人又偏偏全无兴趣。
受到如此的冤枉,经历这样的凶险,面对此般的恶徒,李寻欢照样嬉笑怒骂,活得洒洒脱脱。当田七也终于中毒身亡,心眉大师放李寻欢走,李寻欢却坚持要保护心眉上少林寺。
心眉道:你为何要救我?我本是你的敌人。
    李寻欢道:我救你,就因为你毕竟还是个人。
五毒童子已近在咫尺,李寻欢却照样从容不迫。看他先“微笑”再“笑”,继而“大笑”,原以为他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没想到他却在五毒童子也“咯咯笑”之时,循声辨位,飞刀出手,竟依旧是例无虚发。而那些快要爬到他和心眉大师身上的毒虫闻到了五毒童子身上的血腥气也全都回蹿到五毒童子身上,将其咬成一堆枯骨。李寻欢虽看淡生死,视死如归。但只要他不想死,又有谁能躲过他的出手一刀。
心眉大师感叹李寻欢不禁飞刀天下无双,定力也天下无双。这个大和尚也坚信这个一生正气的人绝不会是无恶不作的梅花盗,并提出到了少林寺要为李寻欢作证,但悲哀的是心眉大师到了少林寺不久便圆寂了。李寻欢非但不能证明自己不是梅花盗,甚至无法证明自己不是杀害心眉大师的凶手。如果换了郭靖,肯定会把脸涨得通红,着急辩白;换成令狐冲,也不知要用多少坛子酒来浇心头之块垒。如果是韦小宝,必然会找机会溜之大吉。可他是李寻欢。少林主持心湖大师问他有什么话说,李寻欢说:“没有了。”无谓的解释倒不如不解释,这就是李寻欢,坦荡洒脱的李寻欢。
少林虽为武林正宗,高手如云。却依然没有人敢第一个出手,小李飞刀的威慑力实在惊人。但人总是要吃饭的。李寻欢在一个禅房中制住了少林高僧心树大师,于是再也不愁吃喝。他不禁点了几个菜,甚至还要求给他送上三斤上好的竹叶青。这种做派,实在帅到了极点。
最终,李寻欢通过和心树大师一番细致的分析,推断出少林心鉴才是毒害心眉大师的凶手。而他的同党品评天下兵器的百晓生也在挟持心湖大师时死在了李寻欢的飞刀之下。
真正的梅花盗原来是林仙儿。这也是李寻欢推理出来的。有勇有谋,思维缜密,谈笑间闹了少林寺个人仰马翻。挥刀处,让拿心湖大师作掩护的百晓生命丧黄泉。
好个李寻欢!
前25章智破梅花盗,后64章瓦解金钱帮。前一个故事写的是人对财宝和美色的贪欲,后一个故事写的是人对权力的无限追求。前一个故事中,林仙儿虽然计谋多多,五毒童子也够毒够狠,但金钱帮的帮主上官金虹才是李寻欢真正意义的敌手。
上官金虹的一对龙凤双环兵器谱排名第二位,李寻欢的小李飞刀排在第三位。金钱帮权势极大,且收拢了一批诸如兵器谱排名第七位横扫千军诸葛刚这样的狠辣角色。李寻欢却总是那么潦倒,咳嗽连连,借酒浇愁。
龙啸云怕从少林寺归来的李寻欢向自己寻仇,一去无消息,李寻欢选择守护兴云庄,守护难以忘怀的恋人林诗音。这一守就是一年多。
恶名昭著的蓝蝎子是青魔手伊哭的情人,她来找李寻欢报仇。李寻欢虽然拗断了她的手腕,却也感动于他的痴情,放她走,并告诉她杀人不能消除情人死去的痛苦,只有找到一个可以代替伊哭的人才能获得新生。之前,藏剑山庄少主游龙生为了林仙儿找李寻欢拼命,李寻欢制服了他并让他至少要七年后再来找自己报仇。他这么做是不愿意让游龙生为了林仙儿这样的女子而意志消沉,步入歧途。
李寻欢做了一生中最错误的一个决定,因而追悔一生,所以对所有做出错误决定的痴男怨女都格外心有戚戚。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博爱的李寻欢,令人油然生敬。
林仙儿在江湖上散步谣言说兴云庄将有重宝出现。于是诸多江湖人物打起了兴云庄的主意。金钱帮也派了诸多高手前来。一时间,江湖上又掀起轩然大波。
金钱帮的人给每个来孙驼子店里打探消息的江湖人物头上都放了一枚金钱,只要金钱落地,就得人头落地,当真霸道得很。
绰号水蛇的胡媚不小心掉了头上的金钱,转瞬间就要被金钱帮的人杀死。她求情人杨承祖救救自己,书中写道
杨承祖眼睛直勾勾地瞪着前面,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
    胡媚道:你难道连看都不愿看我一眼?
    杨承祖索性将眼睛也闭上了。
胡媚突然笑了起来,指着杨承祖道:你们大家看看,这就是我的情人,这人昨天晚上还对我说,只要我对他好,他不惜为我死的,但现在呢?现在他连看都不敢看我,
最后,胡媚选择让杨承祖杀死自己,杨承祖如果动手,势必会使头上的金钱掉落。但他刚说了一个“不”字,金钱就掉了下来,气急败坏的杨承祖挥刀砍死了自己的情人。然后也自杀了。如果是李寻欢,他宁肯拼了命也会保恋人的周全。古龙此书,对比多多。
蔷薇夫人与孙逵的故事已足够令人叹息,杨承祖和胡媚的故事又何尝不令人慨叹?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古龙用他悲天悯人的笔墨描写这两对男女的恩恩怨怨,为我们展示了残酷的世态人生。
诸葛刚、上官飞、唐独、燕双飞等人想去兴云庄滋事,但只要有李寻欢在,又岂容这些宵小打扰林诗音的安宁。
诸葛刚、上官飞、高行空眼睛盯着他手里的刀锋,咽喉里就像是已被一件冰冷的东西塞住,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
只有燕双飞想拿自己的飞枪和李寻欢比一比,结果他的劲力还未全部使出,李寻欢便一刀追魂。读到这里,他的飞刀好像根本就碰不到敌手,直到,他遇到郭嵩阳。
郭嵩阳,擅使铁剑。百晓生品评天下兵器,嵩阳铁剑名列第四。排名第七的诸葛刚只跟他过了一招便丧命于他的剑下。
以电报体著称,惜墨如金的古龙用了100多字来写郭嵩阳的外貌。
他身材高大而魁伟,比那麻子几乎宽一倍,但看来却丝毫不见臃肿,反而显得很瘦削矫健。他面上带着种奇异的死灰色,双眉斜飞,目光睥睨间,骄气逼人,颌下几缕疏疏的胡子,随风飘散。他整个人看来显得既高傲、又潇洒,既严肃、又不羁。无论谁只要瞧了他一眼,就知道他绝不会是个平凡的人。
这样的人当然是个可怕的对手。李寻欢也觉得自己很可能会丧命于他的剑下。两个人决战之前,李寻欢向郭嵩阳托付身后事,郭嵩阳慨然应允。惺惺相惜的二人颇似金庸笔下的胡一刀与苗人凤。只不过胡一刀与苗人凤拼了几天几夜,而李寻欢与郭嵩阳却三招便见了胜败。
论《风云第一刀》中情势之险恶,绝不会避开五毒童子在雪地上催动毒虫,而要论对战之精彩写意,则非此次的枫林决战莫属。古龙巧妙地穿插进“红叶”这一意象,使决斗场面如诗如画,紧张而又浪漫。
    风吹过,卷起了漫天红叶。剑气袭人,天地间充满了凄凉肃杀之意。
……
郭嵩阳长啸一声,冲天飞起,铁剑也化做了一道飞虹。他的人与剑已合而为一。逼人的剑气,摧得枝头的红叶都飘飘落下。这景象凄绝!亦艳绝!
李寻欢双臂一振,已掠过了剑气飞虹,随着红叶飘落。
……
就在这一瞬间,满天剑气突然消失无影,血雨般的枫叶却还未落下,郭嵩阳木产立在血雨中,他的剑仍平举当胸。
李寻欢的手缓缓垂下!最后的一点枫叶碎片已落下,枫林中又恢复了静寂。
读古龙之前,绝不会想到有人可以把决斗写成这个样子。语言的爽利,环境的凄迷,郭嵩阳的霸气,李寻欢的飘逸,无不令人拍案叫绝。而古龙用“知己仇敌”四个字来形容这两人,也新奇而又贴切。
李寻欢本有机会飞刀夺命,但对郭嵩阳的敬重,让他没有这么做。而李寻欢刀锋已折,杀气已竭,郭嵩阳本有机会致李于死地,却罢手认输。输得心服口服,之后,更是用生命的代价来告诉李寻欢上官金虹的第一手下荆无命的习惯出手部位。这份友情,实在令人动容。
李寻欢用生命去换友情,郭嵩阳又何尝不是?古龙对友情之看重可见一斑。
这部书写了李寻欢与郭嵩阳、铁传甲等人的友情,但最突出的还是与阿飞的友情。那个雪地上独行的少年从一开始就让李寻欢感觉说不出的亲切,或许是“同是天涯沦落人”的缘故吧。梅花盗的故事里两个人肝胆相照,携手破敌。可阿飞得知林仙儿就是梅花盗时,却不忍心下手。两个人避世隐居。不过阿飞却不知道林仙儿还在暗中利用美色为自己赚取资产。李寻欢知道了这一切,他不想让阿飞继续被愚弄下去,于是请求兵器谱排名第五位的吕凤先去杀林仙儿,可是吕凤先也被林仙儿迷惑。阿飞知道是出于李寻欢的指使。提出与李寻欢断交,后来当阿飞终于看清林仙儿的真面目,这个岩石一般坚韧的少年开始自暴自弃。他的快剑也失去了往日的锋芒。
看对林仙儿始终守之以礼的阿飞沉浸在上官金虹布置的温柔乡中,看他跌跌撞撞地跑到上官金虹的厅堂里要酒喝。看他要低下头拾起上官金虹掷在地上的银子,这哪里还是那个让碧血双蛇中的黑蛇发狂,让青魔手伊哭命丧当场,用一段冰柱就要了少林七大高手之一心鉴的命的快剑阿飞?相信每一个读者读到这里都不禁喟然长叹,有的甚至已泪落沾襟。
情之弄人,实在可悯可叹。
上官金虹的脸上闪过了残酷的笑意,他最希望看到一个人的尊严如何被自己践踏。可就在这时“一柄飞刀闪电般飞来,将这块银子钉在地上”。李寻欢来了!他单枪匹马,就这样大大方方地走进来,而且还走到桌子前为阿飞倒了一杯酒。视上官金虹为无物,是艺高人胆大,还是大丈夫有所不为有所必为。也许,二者兼有吧。
书中写道:
酒杯已送到阿飞手里。
他痴痴的望着这杯酒,两滴晶莹滚圆的眼泪,慢慢的从眼睛里流了出来,滴在酒杯里。
他一向只肯流血,他的泪一向比血更珍贵。
落拓的中年人眼眶也已有些湿了,热泪已盈眶,但嘴角却还是带着一丝微笑。
一听到兄弟这个词,之前我总会想起去而复返的小马哥驾着船,双枪齐发,与豪哥并肩作战。想起段誉和虚竹在少室山天下英雄面前与成为武林公敌的乔峰结为生死兄弟。可当我读了《风云第一刀》的这个片段,兄弟这个词给我的第一反应却是阿飞与李寻欢这两个男人的热泪。
原来流泪的男人也可以这样迷人,这样令人心动心折。
古龙用两个比喻句来写上官金虹与李寻欢的对视。
上官金虹的眼睛就仿佛藏着双妖魔的手,能抓注任何人的魂魄。这人的眼睛却如同浩瀚无边的海洋,碧空如洗的穹苍,足以将世上所有的妖魔鬼怪都完全容纳。
上官金虹的眼睛若是刀。这人的眼睛就是刀的鞘!
李寻欢与上官金虹的这次对位又与枫林决战不同。古龙营造了让人紧张至极的氛围,两个人也马上就要当场比拼,可他偏偏让孙老先生与孙小红在暗中对话。有张有弛,妙趣横生。这两位才是这次对位真正的主角。两个人论武学巅峰的一番话,也渗透了古龙对武学之道的理解。其中的“物我两忘”才是武功的最高境界之说不由得让人掩卷沉思。李寻欢与上官金虹箭在弦上的紧张气氛也在这一番高论下悄然消散。施耐庵写打虎,武松勇而李逵蛮。古龙写决斗,枫林决战似画,厅堂论武如禅。
孙小红是个可爱的女孩子。她像林仙儿一样聪敏,但她纯洁;她像林诗音一样善良,但她勇敢。她喜欢和李寻欢斗嘴,也喜欢和他斗酒,其实只要能和他在一起,小红斗什么都无所谓。
辫子姑娘冷笑道:别人都说李寻欢是真正的男人,想不到原来些娘娘腔。
    李寻欢平生也挨过不少骂,但被骂做“娘娘腔”,这倒还真是生平第一次,他实在有些哭笑不得。
    辫子姑娘的大眼睛瞅着他,道:你既没有话说,为什么不咳嗽呢?
    李寻欢叹了口气:姑娘目光如炬,想必也是位高人,我倒失敬了。
    辫子姑娘突又嫣然一笑,抿着嘴道:你少捧我,我还没你肩膀高,怎么能算是高人?
    李寻欢果然已忍不住咳嗽起来。
    辫子姑娘柔声道:我知道你一向不愿自夸自赞,总是替别人吹嘘,这是你的好处,却也是正是你的毛病,一个人既然活着,就不能太委屈自己。
    李寻欢道:姑娘──
    辫子姑娘嘟着嘴,道:我既不姓姑,也不叫做娘,你为什么总叫我姑娘?
    李寻欢也笑了,他忽然觉得这女孩很有趣。
    辫子姑娘板着脸道:我姓孙,叫孙小红,可不是上官金虹那个虹,而是红黄蓝白那个红。
斗嘴一般都不是特别愉快的事,而孙小红与李寻欢的斗嘴却趣味盎然,让人轻松愉悦。看小红一会儿冷笑,一会儿嫣然一笑,一会儿柔声,一会儿嘟着嘴,一会儿又板着脸。实在是可爱至极,真性情至极。
孙小红深爱着李寻欢,也尊重李寻欢对林诗音的感情,甚至宁肯自己孤独一生也要成全他们。就像任盈盈对令狐冲的倾心是因为令狐冲对小师妹的一片深情。任盈盈和孙小红是金庸和古龙武侠世界里我最喜欢的两个女孩子。因为她们都尊重感情,而我一向认为,只有尊重感情的人才配拥有感情。
经历了一番风风雨雨,孙小红和李寻欢的感情越来越深。上官金虹设下圈套等待李寻欢。李寻欢明知可能遇伏,可他依旧慨然前往。
李寻欢淡淡道:“他苦心设下这圈套,就因为他知道我也是非进去不可的,就算有人已将我的两条腿砍断,我爬也要爬进去!”孙小红盯着他,热泪又忍不住要夺眶而出。她忽然扑过来,紧紧的抱住了李寻欢,热泪沾湿了他憔悴的脸。她磨擦着他的脸,仿佛要以自己的眼泪来洗去他脸上的憔悴──世上若只有一样事能洗去人们的憔悴,那就是情人的泪。
李寻欢活得太累太苦,孙小红是她最好的伴侣,因为她懂得李寻欢,并真正用行动支持他。上官金虹找李寻欢决斗,孙小红“神情虽悲伤,但目光却那么温柔,那么坚定,她的嘴虽没有说话,但她的眼睛却在告诉李寻欢:“既然这是你非做不可的事,你就只管放心去做吧,我绝不会拉住你,也不会打扰你,无论你做什么,我都知道你一定会做得很好,做得很对。”
李寻欢觉得自己遇到这样一个女人实在是自己的运气,其实换做谁,又不会有如此感叹呢?林诗音坦承自己如果像小红一般勇敢,坚强,就一定不会有她和李寻欢、龙啸云之间的爱情悲剧。永恒的女性,真的可以引导人类上升。
上官金虹是可怕的,他不用出手就击败了不可一世的吕凤先,后来他还杀死兵器谱排名第一位的天机老人。在李寻欢面前,他拥有着绝对的优势。何况他身边还有一个狠辣绝伦的荆无命。而李寻欢的好朋友阿飞却还没有从颓废中醒来。小红的爱情有结果吗?
就在这关键的时候,阿飞醒来了,他摆脱了林仙儿这心灵的枷锁。用一柄竹剑杀到了金钱帮。
古龙用李寻欢和上官金虹作比,用阿飞和荆无命作比。李寻欢和上官金虹都是绝顶高手。但一个博爱,一个冷酷;一个淡泊名利,一个热衷权势。最终,随时都会倒下的李寻欢战败了睥睨天下的上官金虹。
阿飞和荆无命都是出剑如飞。但一个热情如火,一个冰冷如刀。一个重视友情但有自己的性格,一个却习惯被驱使完全丧失了灵性。荆无命不会堕落,因为他是一部精准的杀人机器。可当开动机器的人死去,荆无命的杀手生命也就走到了尽头。阿飞会堕落,因为他首先是一个有情感的生命。而有情感的人,也总有一天会闯过情关,更上层楼。古龙用哲学思维来讲两个人的此消彼长,颇为耐人寻味。
最后的最后,阿飞腰挎长剑,走上寻根之路。李寻欢也摆脱了林诗音的影子,牵手孙小红,从此远离江湖。
书中写阿飞的心声。
他从荒野中走入红尘,并不是为了要活得好些,而是为了要向人类报复,为他的母亲报复。 但他第一个人就遇见了李寻欢。李寻欢使他觉得人生并不如他想象中那么痛苦,杀人也并不像他想得那么丑恶,他在李寻欢身上发现了许多许多美德。他本来根本不相信世上有这些美德存在。他这一生受李寻欢的影响实在太多,甚至比他的母亲还多。因为李寻欢教给他的是“爱”,不是恨。
爱永远比恨更容易令人接受。
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到博爱悲悯的古龙对人生的思考,和对爱恨的体会。
《神雕侠侣》中,李莫愁因情入魔,武三通因情成疯,《风云第一刀》中李寻欢因情受苦,阿飞因情自弃,情之一物,害人非浅。但正如李寻欢所说:“泪眼里看他人成双成对,也胜过无泪可流好几倍。”有情,毕竟还能证明自己活在这个世上。这,就是古龙的态度。
时光匆匆,多少英雄已走向末路,多少佳人已魂归黄土。热血古龙已长眠于地下三十年了,那个波澜壮阔又诗意浪漫的江湖也已渐渐远去。
但我总是忘不了五毒童子的阴狠,林仙儿的娇笑,龙啸云那声言不由衷的“兄弟”,忘不了所谓名门正派的色厉内荏,荆无命死灰色的眼睛,上官金虹冷酷的笑容。
更忘不了铁传甲拉着大车在冰天雪地之中为李寻欢求医时那悲壮的神情,忘不了蓝蝎子流泪离去的身影,忘不了郭嵩阳那一声“我败了”,忘不了阿飞坚毅的脸庞,也忘不了小红春天般温暖俏丽的面容。
甚至忘不了孙逵与蔷薇夫人、杨承祖与胡媚的双双毙命,忘不了中原八义的义薄云天,忘不了吕凤先被剥夺自尊后的落魄凄惨,忘不了上官金虹死也要握紧的双手。
梦一般的江湖,诗一般的江湖。人生又何尝不是如诗似梦呢?
人生之路,到底如何去走?情之一物,到底如何去悟呢?
破空而来,又破空而去,
小李飞刀已成绝响,我却还在这里低吟着魂兮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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